董仲舒在論證了天人同類之後,又進一步解釋了「天人感應」的具體內容。
首先,他肯定同類的事物之間有著相互感應的關係,如聲音的共鳴、天氣對疾病的影響等等,都屬於「物之以類動者」,他把這類現象稱為「同類相動」。
其次,他運用「同類相動」的原理來說明天人之間的相互感應。在他看來,人既然與天同類,那麼人的命運自然就與天連在了一起,「天地之符,陰陽之副,常設於身。身猶天也,數與之相參,故命與之相連也」。那麼天與人是怎樣相互聯繫和相互影響的呢?他說:「國家將有失道之敗,而天乃先出災害以譴告之;不知自省,又出怪異以驚懼之;尚不知變,而傷敗乃至。」這裡所謂「道」就是指仁義道德和禮樂教化。他認為天是一個冥冥之中有意志的監督者和主宰者,它任德而不任刑,好生而惡殺。人,特別是人間的統治者如果不行仁義,施行「虐政」,那就違反了天意,於是招致自然災害,而災害的出現就意味著天對人發出了「譴告」;如果人受到譴告仍不悔改,那麼天就用怪異現象對人進行威嚇;如果人受到威嚇之後還是不能改正,那麼人就會遭受「傷敗」、「殃咎」,作為統治者來說,也就是要遭到國家滅亡、政權垮台的下場。反之,如果統治者施行德政,那就是順從天意;順從天意就可以得到天的獎勵,於是風調雨順,五穀豐登,國泰民安。這就是所謂「天人感應」。
董仲舒的天人感應目的論學說里既有豐富的系統思維,也有荒唐的類比。他把天加以神化,一方面是要通過天來提高人間統治者的權威,另一方面是要藉助天來威懾和約束人間的統治者。但是在封建社會中,他前一方面的意圖被封建統治者有效地利用而成為現實,後一方面的願望則根本不可能實現,只能是一廂情願的空想。
董仲舒根據天人感應目的論對《春秋》里記載的自然災害和天象變化進行歪曲神秘的解釋,又把儒家學說同陰陽家的學說結合起來,為兩漢時期流行的讖緯迷信思想提供了理論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