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給艦 艦隊推手——周級快速綜合補給艦

七十三年(41年)初,隨著「天干」級快速綜合補給艦陸續服役,帝國海軍提出了建造性能更先進,保障能力更為強大的快速綜合補給艦的要求。

如同「秦」級快速戰鬥支援艦一樣,新的快速綜合補給艦的戰術指標也是一改再改。

最初的時候,海軍認為可以繼續採用民船的船體來建造後勤保障艦船,可是「天干」級與「節氣」級在使用中暴露出了許多問題,比如其持續航行能力不佳,難以長期在戰區活動;自身維護能力不達標,往往在執行二到三次任務之後就要回港口進行大範圍維護。這些,都降低了後勤保障艦船的作戰效率。從另外一個角度看,如果要想讓所有艦隊維持最高作戰強度,就需要保有大量的後勤保障艦船,從而增加了海軍的軍費支出。

要想解決問題,就必須採用軍艦的建造標準。

如果才用軍艦的建造標準,勢必增加建造價格。

當然,以戰時情況來看,使用效率肯定比建造價格更為重要。

因此,在七十三年(41年)底,帝國海軍就提出了按照軍艦的建造標準建造下一級快速綜合補給艦的要求。

在確定具體的戰術指標時,海軍大量參照了「秦」級快速戰鬥支援艦。

當時,以嚴國榮為代表的海軍後勤部門的官員已經提出,用快速戰鬥支援艦與快速綜合補給艦組成後勤保障艦隊,為前線作戰艦隊提供全面的,完善的後勤保障支援,從而全面提高艦隊的作戰效率。

這一意見立即得到了海軍高層的採納,並且很快就制訂出了相關的計畫。

當然,後勤保障艦隊裡面絕不僅僅只有二種後勤保障戰艦,只是快速戰鬥支援艦與快速綜合補給艦是最為重要的兩種後勤保障艦船。

按照帝國海軍的設想,一支後勤保障艦隊裡面擁有二艘快速戰鬥支援艦,二到四艘快速綜合補給艦,以及相應的護航戰艦。這樣的後勤保障艦隊幾乎可以在任何海域活動,為前線艦隊提供不間斷的支持。

根據作戰海域到後方基地的距離,一支由四艘戰列艦為核心的作戰艦隊只需要一到二支後勤保障艦隊就能提供全部支援,具備持續在前線執行作戰任務的能力。

後來,長期在西南太平洋上活動的第31艦隊就一直得到了一支後勤保障艦隊的支持,並且創造了在前線海域持續行動十一個月的紀錄。當然,隨著帝國海軍後勤保障體系的逐步完善,這一紀錄很快就被打破了。

按照「後勤保障艦隊」的設想,快速綜合補給艦比快速戰鬥支援艦更為重要。

因此,海軍必須儘快建造出更多的快速綜合補給艦。

因為快速綜合補給艦執行的後勤保障任務與快速戰鬥支援艦不盡相同,所以海軍對快速綜合補給艦的性能要求也不完全一樣。

首先,快速綜合補給艦沒有必要達到三十節的航行速度。

在執行後勤保障任務的時候,快速綜合補給艦往往會到預定海域與艦隊會合,為艦隊提供油水補給之後,立即返回後方的港口裝載貨物,然後再次趕赴前線為艦隊提供支持。因此,快速綜合補給艦在前線海域活動的時間並不長,且大部分都在安全有保障的海域活動。另外,艦隊對油水的需求遠不如彈藥,即便在高強度作戰時,油水的補給周期也在十五天以上,一般都為一個月,而彈藥的補給周期一般為七天,有的時候僅僅只有三天。因此,快速綜合補給艦不需要太快的速度。

其次,快速綜合補給艦不需要太大的續航力。

以帝國海軍廣泛的海外基地為基礎,快速綜合補給艦往往能夠就近獲得油水補充,而不需要像快速戰鬥支援艦那樣,經常往返於帝國本土與前線戰場之間。另外,快速綜合補給艦可以用承載的燃油為自身提供補充,所以其空載續航能力不需要像快速戰鬥支援艦那樣,達到戰列艦的水準。由此,快速綜合補給艦可以適當降低自身油艙的載油能力,從而降低空載排水量。

第三,不需要自衛能力。

在以後勤保障艦隊的方式行動時,快速綜合補給艦往往能夠得到護航戰艦的掩護。如果艦隊中有戰艦在戰鬥中受損,快速綜合補給艦還能與受損的,但是沒有完全喪失作戰能力的戰艦一同返航,從而不用考慮所受到的威脅,也就沒有必要像需要經常單獨活動的快速戰鬥支援艦那樣配備自衛武器。

最後,必須具備強大的綜合保障能力。

雖然快速戰鬥支援艦已經具備綜合後勤保障能力,但是其性質決定了,沒有任何一艘戰艦願意在進行彈藥補給的時候進行維護與維修作業,甚至沒有幾艘戰艦願意長期與一艘載滿了炮彈的船隻停靠在一起。最重要的是,快速戰鬥支援艦為了承載更多的彈藥,並且需要嚴密保護好彈藥,其船體內的艙室設計過於複雜,難以安裝大型維護與維修設備。如此一來,艦隊的前線維護工作只能交給快速綜合補給艦。

針對這四個特點,快速綜合補給艦就顯得與眾不同了。

七十四年(42年)六月份,南通造船廠按照海軍的要求,完成了總體設計工作。

與戰時的其他艦船一樣,海軍迅速審核通過了南通造船廠的設計方案,並且要求造船廠在年底前完成細節設計,並且在七十五年(43年)之前開工建造。

當時,海軍一口氣下達了十六艘的訂單,並且將其命名為「周」級。

與同時期批量建造的快速戰鬥支援艦一樣,海軍只為該級艦船提供了編號,而沒有為每一艘艦船命名,其編號為:201到216。

其主要性能為:

空載排水量:16450噸,滿載排水量:47850噸;總長:212.8米,型寬:29.4米,空載吃水:7.1米,滿載吃水:9.6米;定員:542人。

鍋爐:4台七十二年型燃油鍋爐,主機:2台七十三年型蒸汽輪機,功率:127000軸馬力,推進:2軸2漿;航速:24節,續航力:11000海里14節。

滿載時貨物分配:燃油26000噸,淡水2500噸,食物500噸,零備件:1500噸,其他900噸。

「周」級最大的特點就是其龐大的載油量。

一艘「周」級就能為四艘「皇帝」級提供所需要的全部燃油,二艘「周」級就能為一支擁有四艘戰列艦,八艘輕巡洋艦與十二艘驅逐艦的艦隊提供全部燃油。

另外,「周」級還擁有當時帝國海軍各類後勤保障艦船中最為完善的戰場維修能力。

在其服役期間,「周」級一共為各類戰艦提供了上千次戰場維修支持,使得上百艘遭到重創的戰艦能夠安全返回後方的港口,而不是因為損傷過重而沉沒。僅此一點,就為帝國海軍減少了上百億的損失,同時讓成千上萬名艦隊官兵活著回到了後方。由此可見,「周」級承擔的不僅僅是油水補給工作。也正是如此,從「周」級開始,其「綜合補給艦」的名稱才算是名副其實。

正因為「周」級的表現極為出色,所以海軍後來又追加了十六艘的訂單。

後十六艘的編號為:217到232。

與前十六艘相比,後十六艘的變動並不是很大,只是增加了一些用於維護戰艦的重型設備,運載零備件與雜貨的能力也提高到了3400噸。

很多人忽略了「周」級的另外一項強大的性能。

「天干地支」級因為採用了民船的船體與建造標準,所以難以安裝一些軍用後勤補給設備。另外,其發電能力有限,無法使用大功率的高壓泵。一艘「天干地支」級為戰列艦提供5000噸燃油的話,需要至少八個小時。

「周」級採用的是軍用艦船標準,而且主機功率更大,能夠驅動更大的發電機,也就能夠使用功率更大的高壓泵。另外,其輸油管道也進行了全面改進,輸油能力比「天干地支機」提高了至少一半。因此,「周」級為戰列艦提供5000噸燃油僅須八個小時。最重要的是,「周」級能夠同時為二艘戰列艦提供燃油補給,且不會因此而延長補給時間。如果「天干地支」級同時為二艘戰列艦提供燃油補給,其補給時間將延長到十六個小時。

雖然僅僅只有幾個小時的差別,但是在高強度的作戰行動中,幾個小時就能決定勝負。

由此可見,「周」級不但是一種極為強大的綜合補給艦,還是一種完全按照戰時需要設計與建造的綜合補給艦。

與之前服役的「天干地支」級一樣,「周」級在戰爭期間參與了很多作戰行動,立下了重大功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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