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力支援艦 遠射之王——英雄級火力支援艦

馮宏晟號,穆青號,戴鼎國號,傅樂號,龐廣德號,齊僻民號,湯威號,凌霆號,周麟號,宗應元號,王爽號,吉瑞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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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英雄」級火力支援艦的研製始末,存在著很多種說法。

很多人都認為,「英雄」級才是陸戰隊最想得到的火力支援艦,而且在改造「友誼」號的時候就著手研製了,可是從各方面的情況來看,在七十四年(42年)下半年之前,陸戰隊沒有足夠的實力研製「英雄」級火力支援艦,而且也沒有這方面的需求。從此可以斷定,「英雄」級的研製工作應該始於七十四年(42年)下半年,也就是「樟宜」級開工建造前後的某個時間。

與「樟宜」級相比,「英雄」級的性能得到了全面提高。

相對而言,「英雄」級的很多性能指標甚至不比帝國海軍的大型巡洋艦差。當然,作為非海戰類艦艇,「英雄」級在速度,續航力,防護能力等方面比大型巡洋艦還差了不少。只是其裝備的300毫米艦炮,以及多達64門的火炮配製,可以讓任何一種大型巡洋艦相形見絀。

也許很多人會覺得奇怪,陸戰隊為什麼要放棄240毫米艦炮,採用300毫米艦炮?

這裡最關鍵的因素就是,240毫米艦炮的射程不夠遠。

七十四年(42年)的時候,帝國海軍已經明確了下一階段的戰略重點,即攻打澳洲大陸。

以往,陸戰隊的主要在太平洋的島嶼上作戰。

除了新不列顛島這類大型島嶼之外,太平洋上的大多數島嶼都很小,240毫米艦炮所能達到的35公里的最大射程足以滿足戰術需要了。可是,在面對大型島嶼的時候,240毫米艦炮的射程就明顯不足。如果今後進攻澳洲大陸,其射程過短的問題就更加的明顯了。

當時,解決艦炮射程問題的辦法不僅僅只是加大口徑。

在底排增程彈研製成功之後,很快就應用到了其他口徑的艦炮上,並且取得了很明顯的效果。

按照陸戰隊的測試,在使用底排增程彈的情況下,240毫米艦炮的射程能夠達到48公里。這也幾乎是該類口徑艦炮的最大射程了。而48公里的射程幾乎能夠滿足所有針對島嶼的作戰行動,即便在進攻新喀里多尼亞的戰鬥中,240毫米艦炮的射程也足夠了。當然,在面對大陸的登陸作戰中,這仍然顯得有點不足。

除了底排增程彈之外,當時還有另外幾種彈藥可供選擇。

一是火箭增程彈,二是次口徑火箭增程彈。

所謂的火箭增程彈,就是在炮彈尾部安裝一具火箭發動機,在飛行的時候為炮彈提供額外的動能。這相當於是炮彈與火箭彈的結合體。按照陸戰隊的測試,240毫米火箭增程彈的射程能夠達到55公里。

效果最好的還是次口徑火箭增程彈。

在射角相同的情況下,炮彈的射程取決於其獲得的動能,飛行時遇到的阻力這兩項關鍵因素。底排增程彈的主要原理就是減少飛行時的阻力,而火箭增程彈的主要原理就是提高炮彈的動能。

在不考慮火箭增城的作用時,炮彈的動能是由其質量與速度確定的。

另外,在不考慮底排效應的情況下,炮彈飛行的阻力是又其外形決定的。

綜合這兩種原理,帝國的工程師首先想到了次口徑炮彈。

所謂的次口徑炮彈,就是在炮彈外面增加一層輕質彈衣,使其符合火炮的口徑。炮彈飛出炮口之後,在高速旋轉產生的離心力的作用下,甩掉裹在外面的彈衣,從而在飛行途中減少飛行阻力。因為炮彈的大部分質量集中在彈體上,彈衣帶走的質量非常少,所以損失的動能也相對較少。這樣,炮彈的動能-截面比將大幅度提高,其射程就能大幅度提高。

如果在此基礎之上,再在彈體上安裝火箭發動機,炮彈的射程還能提高很多。

在用400毫米艦炮做測試的時候,次口徑火箭增程彈的射程超過了100公里,如果使用七十二年型艦炮,其射程甚至有望突破115公里。

毫無疑問,這樣的射程,足以讓陸戰隊感到滿意。

只是,次口徑火箭增程彈的缺點也很明顯。

因為受到彈膛的限制,火箭增程彈的裝藥量就比普通炮彈低得多,主要就是火箭發動機佔用了體積,導致無法裝填更多的炸藥。

次口徑炮彈的彈重比普通炮彈也低了不少,在使用火箭發動機之後,其裝藥量又降低了許多。

從威力上看,400毫米次口徑火箭增程彈的威力僅相當於240毫米炮彈的威力。

雖然可以通過使用爆炸能量更高的炸藥,以及改善彈體結構(比如使用預製破片的彈體)來提高炮彈的威力,但是這些方法不可能解決炮彈重量降低,威力下降所帶來的所有問題。

如果將這些增程技術用到240毫米炮彈上,其威力恐怕連150毫米炮彈都比不上。

另外,次口徑火箭增程彈的小型化工作的難度很大,主要就是火箭發動機很難裝在過小的彈體內,從而制約了其使用範圍。

即便帝國在炮彈技術上一直處於世界前列,可是按照帝國軍工廠的工程師估計,沒有五到十年的技術儲備,很按將240毫米口徑艦炮的射程提高到100公里以上。當然,這個估計確實太「樂觀」了一點,因為直到數十年之後,帝國海軍才研製出了射程超過100公里的150毫米炮彈。

按照當時的情況,如果由陸戰隊發動進攻澳洲大陸的作戰行動,艦炮的射程必須超過50公里,最好能夠超過65公里。這是從基本戰術層面上進行的考慮,如果達不到,陸戰隊在澳洲大陸的登陸作戰行動將打得極為艱難。

當然,能夠滿足這一戰術需求的艦炮並不是沒有。

在使用底排增程彈的情況下,400毫米炮彈就能飛到60公里之外。可是,陸戰隊並沒有多少400毫米艦炮。

如果大批量建造裝備400毫米艦炮的火力支援艦,還不如直接採購快速戰列艦。

另外,在240毫米艦炮的基礎上,就算能夠開發出射程在60公里以上的炮彈,其威力也將大幅度降低。而實戰中,保持240毫米炮彈的威力是必須的,也是必要的。

針對這一問題,陸戰隊最終才決定採購更大口徑的艦炮。

當時,可供選擇的就兩種,在排除了400毫米艦炮之後,就只剩下了300毫米艦炮。

按照軍工廠工程師的估算,300毫米艦炮在採用了火箭增程彈的情況下,射程能夠達到75公里,且威力能夠達到240毫米炮彈的八成左右。

顯然,這個結果能夠讓陸戰隊接受。

最重要的是,配備300毫米艦炮的火力支援艦的建造成本能夠控制在大型巡洋艦的水平之下,這也是陸戰隊必須考慮的因素。而隨著海軍為「海外領地」級大型巡洋艦選擇了300毫米艦炮,該型艦炮開始大批量生產,研製經費被平攤到了更多的艦炮上,其採購價格也降低了許多。

在這個時候,陸戰隊選擇300毫米艦炮為火力支援艦的主炮,也是相對合理的。

由此可見,陸戰隊在七十四年(42年)下半年啟動「英雄」級火力支援艦的研製工作是水到渠成的事情,當時幾乎所有配套的設備與裝備都不存在技術上的難題,需要做的,只是資金上的投入。

下達了採購訂單之後,陸戰隊決定用歷史上曾經獲得過帝國皇室榮譽勳章,而且在戰鬥中英勇殉國的陸戰隊官兵的名字來為其命名,所以該級火力支援艦被稱為「英雄」級。

其主要性能為:

標準排水量:28550噸,滿載排水量:36850噸;總長:219.7米,水線長度:208.1米,型寬:31米,吃水:9.4米;定員:1742人。

鍋爐:4座七十二年型燃油鍋爐,主機:2台七十二年型蒸汽輪機,功率:105000軸馬力,推進:2軸2漿;航速:24節,續航力:7500海里14節。

主炮:12門七十五年型300毫米L58型艦炮(4×3),副炮:24門七十四年型175毫米L55型艦炮(6×4)。

很明顯,「英雄」級是「樟宜」級的放大型號。

除了採用了更大口徑的主炮,以及隨著排水量增加,換裝了「省」級戰列艦的動力系統,使其最大航速提高到了24節之外,「英雄」級的其他性能與「樟宜」級很接近,連主炮與副炮的配製方式也完全一樣。

當然,兩者的內在區別是還很大的。

最初的時候,海軍陸戰隊只採購了四艘「英雄」級。

按照陸戰隊的想法,「英雄」級不但要承擔遠程火力支援任務,還將負責指揮其他火力支援艦作戰。

也就是說,這四艘「英雄」級是按照火力支援艦艦隊旗艦的標準建造的。

後來,陸戰隊又增加了八艘的訂單,因為沒有必要組建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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