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力支援艦 重裝悍將——樟宜級火力支援艦

樟宜號,泗水號,坤甸號,達沃號,宋卡號,實兌號,那霸號,塞班號,臘包爾號,橫濱號,直布羅陀號,馬爾他號,蘇伊士號,賈夫拉號,德欽號,吉大號,卡拉奇號,開普敦號,圖利亞拉號,吉布地號,摩加迪沙號,亞丁號,鯨灣號,德班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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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商船改裝成火力支援艦,只是應一時之需,而不是長久之計。

即便「鳳凰」級與「海洋之星」級在實戰中的表現非常不錯,讓陸戰隊感到很滿意,可是其暴露出來的問題幾乎都與商船的船體有關。另外,改裝的火力支援艦幾乎沒有改進的餘地,很難在今後發揮更大的作用。

真正要解決問題,還得研製火力支援艦。

這一點,陸戰隊在改裝「友誼」號的時候就認識到了。

當時,一是沒有條件,二是沒有實力來建造全新的火力支援艦。陸戰隊沒有就此放棄,在改裝「友誼」號的時候,陸戰隊就委託那批船舶工程師設計新的火力支援艦。當然,在設計過程中暴露出來的問題也非常多。

最嚴重的,莫過於陸戰隊沒有設計戰艦的管理經驗。

別說戰艦,就連登陸艦都是由海軍按照陸戰隊的要求設計的,設計階段的具體操作完全由海軍負責,陸戰隊根本插不上手。而設計任何一種戰艦,都是一項浩大的工程,需要合理的管理,才能使效率最大化。

在這方面,陸戰隊連學前班的兒童都算不上。

結果,從一開始,陸戰隊與負責設計工作的工程師就鬧出了很多的笑話。

比如,在確定火力支援艦的噸位時,陸戰隊最初要求盡量控制噸位,可又得保留足夠的火力與彈藥承載能力,結果顯然不會好到哪裡去。隨後,陸戰隊又放寬了對噸位的限制,在設計即將完成的時候,陸戰隊才發現其造價高得根本無法大批量的採購。

另外,在火力支援艦主炮口徑的選擇上,陸戰隊也鬧出了很多笑話。

從根本上講,陸戰隊是不太情願採用海軍艦炮的,畢竟陸戰隊的庫存彈藥都不是艦炮的彈藥,而要採購艦炮的彈藥,還得與海軍合作。

最初的時候,陸戰隊希望能夠在火力支援艦上安裝175毫米火炮。

這是陸戰隊炮兵最大口徑的火炮之一,性能也不算太糟糕,可是用在火力支援艦上,卻有點扎眼。

不說別的,陸戰隊的175毫米火炮的威力還不如海軍150毫米艦炮。

即便在大部分的戰鬥中,400毫米艦炮顯得威力有點過頭,只能用來對付敵人的永備工事,而且不能用於戰術支援,不然很容易傷到附近的陸戰隊作戰部隊。200毫米艦炮的威力比較合適,可是海軍沒有建造太多的重巡洋艦,200毫米艦炮的生產線早就關閉了,重啟生產線的代價非常高昂,而且200毫米艦炮的精度問題也比較嚴重。150毫米艦炮存在著威力不足的問題,特別是在面對一些加強了的永備工事時,150毫米炮彈幾乎沒有任何作用,必須動用400毫米艦炮與200毫米艦炮。

當然,陸戰隊的175毫米火炮的問題更嚴重。

射程近,彈丸質量小,威力不足,且炮管沒有防海水侵蝕的能力,在海上使用的話,很容易老化。

因為沒有合適的火炮可選,所以新式火力支援艦的設計工作拖了一年多。

最終,陸戰隊搭了海軍的便車。

當時,帝國海軍也正在為大型巡洋艦開發新式艦炮,而海軍選擇的有兩種,一是後來裝備在「海龍」級上的300毫米艦炮,二是用於「鯊魚」級的240毫米艦炮。從根本上講,海軍比較傾向於採用300毫米艦炮,因此最初的時候,海軍向陸戰隊「推銷」的是300毫米艦炮。

毫無疑問,為「海龍」級研製的300毫米艦炮的性能非常優異。

問題也同樣突出,即其身管壽命非常有限。也許海軍不太重視身管壽命,畢竟一場海戰打不了多少炮彈,而且擊沉一艘敵人的大型戰艦,或者俘獲敵人的幾艘大型船隻,換來的價值就能生產幾十上百根火炮身管了。

可是,陸戰隊卻極為重視火炮身管的壽命。

在對地支援中,特別是在高強度的戰鬥中,火力支援異常重要,如果火炮身管壽命過低,且無法在前線更換,就必須返回後方的基地,甚至船廠。如此一來,必然縮短火力支援艦在前線活動的時間,降低其使用效率。另外,300毫米艦炮的身管極為昂貴,甚至比400毫米艦炮身管還要貴,陸戰隊又不是「大戶」,自然得斤斤計較。

毫無疑問,陸戰隊傾向於採用性能稍差,但是足夠用的240毫米艦炮。

實際上,240毫米艦炮完全能夠滿足陸戰隊的作戰需要,其發射的350公斤高爆彈,以及380公斤半穿甲彈足以摧毀陸地上的任何軍事目標,甚至能夠打擊地下五米深處的防禦工事,且其附帶傷害比400毫米炮彈小得多,能夠滿足近距離炮火支援的要求。更重要的是,240毫米艦炮的身管採購價格只有300毫米艦炮的一半,而且其彈藥的採購價格也只有300毫米炮彈的一半。對於在戰鬥中會消耗大量彈藥的陸戰隊來說,越便宜的炮彈,就意味著越多的炮彈。

可以說,正是陸戰隊的這一傾向,最終促成了「鯊魚」級大型巡洋艦的誕生。

如果沒有陸戰隊參與,帝國海軍很有可能不會在「鯊魚」級上裝備240毫米艦炮,而是通過減少主炮數量的方式來控制排水量,從而讓「鯊魚」級裝備300毫米艦炮。畢竟,研製一種新式艦炮的投入不會少到哪裡去,有陸戰隊分擔研製經費,海軍自然樂意做個順水人情了。

確定了主炮之後,還得確定副炮。

實戰證明,火力支援艦至少得配備兩種口徑的艦炮,才能在發揮出全部的戰鬥效能,並且節約資源。畢竟,實戰中,不是所有目標都需要動用主炮,對付一些小型目標,負責沒有防禦的目標,口徑稍小一點的艦炮就足夠了。另外,小口徑艦炮的射速遠遠超過了大口徑艦炮,在需要提高火力密度的情況下,小口徑艦炮的戰鬥效能比大口徑艦炮高得多。

這次,陸戰隊堅持要採用175毫米口徑。

這個要求實際上也非常合理。

按照海軍的標準,175毫米口徑炮彈的重量是150毫米口徑的一點六倍,是240毫米口徑的四成,也就是說,175毫米口徑炮彈的重量在一百公斤左右。一百公斤的炮彈可以裝填大概40公斤的炸藥,其威力足以滿足絕大部分的作戰要求。

即便按照陸戰隊的標準,175毫米口徑炮彈的重量也有60公斤,裝藥量在25公斤左右,也能滿足大部分戰術任務的要求。

最重要的是,175毫米口徑炮彈在戰鬥中的消耗非常驚人,陸戰隊不希望讓這種最常用的彈藥由海軍提供。

可是,問題也很突出。

陸戰隊希望在陸炮的基礎上研製艦炮,而陸炮的結構與艦炮有很大的區別,特別是彈膛與炮管膛線。如果採用陸炮的標準,175毫米艦炮的射程難以超過20公里。實戰中,火力支援艦往往要在距離海岸5到8公里左右的海面上活動,如此一來,175毫米艦炮只能打到內陸12到15公里的範圍之內,無法對陸戰隊提供全程炮火支援。

顯然,用陸炮做基礎,不可能研製出性能足夠好的艦炮。

最終,陸戰隊不得不做出妥協,在保留了175毫米口徑的情況下,採用艦炮標準,設計出射程在30公里以上的艦炮。

這次,陸戰隊與海軍又走到了一起。

當時,帝國海軍正在為輕巡洋艦的火力問題而犯愁。實戰中,150毫米艦炮能夠有效的對付敵人的驅逐艦,卻難以壓制住敵人的輕巡洋艦,如果遇到敵人的重巡洋艦,就更加沒有辦法了。

好幾場海戰都證明,帝國海軍的輕巡洋艦在遭遇了敵人的重巡洋艦之後,往往得與敵人近身肉搏,才能發揮出150毫米艦炮的威力。在這種情況下,即便能夠擊敗敵人,也會遭受慘重損失。

回到老路上,研製裝備200毫米艦炮的重巡洋艦沒有任何意義。

實戰中,輕巡洋艦的首要任務就是保護戰列艦,使戰列艦免受敵人驅逐艦的威脅。200毫米艦炮對付驅逐艦的效率並不高,甚至不如150毫米艦炮。另外,在對付輕巡洋艦的時候,200毫米艦炮也不是很理想。

最重要的是,要為巡洋艦安裝200毫米艦炮,其排水量至少得超過15000噸。

如果要使其具有相當的防禦能力,其排水量必須提高到20000噸。在這種情況下,帝國海軍完全沒有必要建造重巡洋艦,直接拿「鯊魚」級大型巡洋艦來充當艦隊輔助戰艦就行了。只是,大型巡洋艦的造價過於高昂,屬於「損失不起」的戰艦,海軍沒有任何理由讓大型巡洋艦為戰列艦護航。

如此一來,海軍需要的是一種排水量在15000噸左右,火力強大的戰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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