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守義號,周世文號,吳顯忠號,王博號,張翰譽號,柏水均號,呂伯方號,葛濤號,鄧叄強號,柳文彪號,高惠仲號,房芝山號,解恭號,蔡輝號,卜忠一號,史笛文號,屈輔通號,狄耿號,繆之山號,吉元朗號,洪波號,應溯琿號,粟軍號,黃寅宏號,翁仲明號,糜素芳號,全元新號,仇滿軍號,寧鄴號,谷定文號,甘興平號,曲志遠號,薛定顎號,榮翔號,管山中號,荀卿號,車泰賢號,班維號,左壽卿號,盧申谷號,賈致清號,萬福號,林盛平號,阮凱號,童江號,項文龍號,姚石壘號,蔣日晟號,成鼎號,丁兆龍號,劉義聞號,藺仲興號,石達號,裘伯恩號,段子龍號,景奎號,殷正號,卞萬康號,齊魯號,雷景明號。
因為該級巡洋艦都用帝國海軍歷史上獲得過「帝國海軍榮譽勳章」,「帝國榮譽勳章」,「帝國議政院榮譽勳章」與「帝國皇室榮譽勳章」的巡洋艦艦長的名字命名,所以該級巡洋艦被稱為「功臣」級。
功臣級是帝國海軍第一種在設計階段就提出了「通用」要求的巡洋艦,所以被歸為通用巡洋艦,而不是《華盛頓海軍軍備條約》中所定義的輕巡洋艦。
其初始設計在戰爭爆發前就開始了。只是,最初的時候,功臣級是按照重巡洋艦的標準進行設計的。隨後,帝國海軍認為完全沒有必要在建造大型巡洋艦與輕巡洋艦之後,再建造重巡洋艦。因此,設計工作在六十八年(36年)年底就被叫停,並且一下就耽擱了足足兩年的時間。
七十年(38年)的十月,隨著戰爭迫近,帝國海軍感受到的壓力也越來越大。
根據第一次世界大戰的經驗,帝國海軍知道,戰爭期間,除了保證主力艦(戰列艦)的優勢之外,海軍最需要的就是巡洋艦,特別是那些能夠伴隨主力艦作戰,又能獨立應付小規模海戰,並且能夠為陸戰隊提供支援的輕巡洋艦。
事實也確實如此,戰爭期間,巡洋艦是應用最為廣泛的戰艦,其使用強度與使用範圍都超過了戰列艦。另外,根據所執行的任務,巡洋艦必然出現兩極分化,一是以「海龍」級為代表的,專門在遠洋執行破交作戰任務,打擊敵方後勤保障線,以及海運航線的大型巡洋艦,另外就是以「漢江」級為代表的,主要伴隨主力艦作戰,並且在必要的時候承擔低強度海戰任務,能夠為陸戰隊提供強大炮火支援的輕巡洋艦。
只是,隨著作戰使用範圍越來越廣,就不再是原來意義上的「輕巡洋艦」了。
不說別的,如果要讓輕巡洋艦承擔低強度海戰的任務,其主要的對手就是敵人的巡洋艦(包括重巡洋艦),因此其防護與生存能力必須提高。另外,大部分低烈度海戰的持續時間都比較長,有的甚至長達幾個月(圍繞著瓜島的低烈度海戰打了一年半),因此輕巡洋艦需要有足夠的持續作戰能力,這就要求其自給能力相當強,另外其各種主要設備(火炮、動力設備等)必須具備在戰區進行維修與更換的能力。
再比如,輕巡洋艦在為陸戰隊提供炮火支援的時候,作戰壓力通常比較大(在攻打九州島的時候,為第13艦隊補充的幾艘輕巡洋艦連續幾個月沒有下火線,一直在海上活動),彈藥投擲量往往非常驚人(瓜島爭奪戰中,鄭恩博指揮的第32艦隊的四艘輕巡洋艦創造了在一天之內投擲二千四百噸彈藥的紀錄),因此輕巡洋艦在補給速度上必須要盡量提高,以縮短補給時間。
毫無疑問,帝國海軍在戰爭爆發前建造的輕巡洋艦都不具備所有的能力。
經過全面評估之後,帝國海軍發現,按照條約標準建造的輕巡洋艦幾乎不可能達到所有的戰術要求。顯然,要想讓巡洋艦的戰鬥力有多突破,就必須放棄條約標準,再根據實戰需求制訂新的戰術標準。
制定新的戰術標準比設計新的戰艦還要麻煩。
按照帝國海軍的傳統,戰術標準都是由實戰統計結果,或者是根據科學分析結果而得出的。一套戰術標準不僅僅用在一級戰艦上,而會成為今後所有同級別戰艦的設計標準。比如,帝國海軍在歷史上針對戰列艦提出的戰術標準一共更改了四次,而每次更改之後都會有幾級按照新標準設計的戰列艦問世。
當時戰爭還沒有爆發,所以帝國海軍只能根據情報,以及各種科學統計手段來設定新的戰術標準。也正是如此,功臣級的設計工作才延遲了兩年,直到帝國海軍在七十年(38年)年底的時候拿出了新的戰術標準之後,設計工作才再次展開。
可以說,新的戰術標準完全顛覆了條約限制,也就超過了輕巡洋艦的範圍。
在新的戰術標準中,帝國海軍對巡洋艦的性能做了全面規劃,提出了五大主要性能:戰鬥力,生存力,持續作戰能力,戰場感知能力與後勤保障能力。這五大主要性能又分別有幾項主要的戰術性能指標,比如戰鬥力分成了對海作戰能力與對地打擊能力,生存力分成了防護能力、抗打擊能力與抗沉能力。
反正,新的戰術性能指標比以往提高了很多,要求也具體了很多。
雖然戰艦的設計方法沒有改變,但是新的戰術標準給造船廠的工程師仍然造成了不小的麻煩。不說別的,熟悉、掌握與理解新的戰術標準就讓工程師費了不少的時間。特別是理解,如果不能理解海軍提出的戰術標準,就不可能設計出讓海軍滿意的戰艦。
如此一來,功臣級的設計工作一直拖到了七十一年(39年)初。
也正是如此,帝國海軍才不得不繼續訂購松花江級,並且讓幾家主要的造船廠建造按照舊標準設計的省會級。畢竟,戰爭期間不可能讓造船廠停止建造工作,只要船台空出來,就要立即建造新的戰艦,沒有讓造船廠空著船台等待新戰艦完成設計的理由。
在熟悉與理解了海軍的新戰術標準之後,造船廠的工程師發現,新標準下的設計工作反而輕鬆了不少。比如,以往工程師只能與海軍討價還價來確定新式戰艦的一些主要性能,現在則不存在這個問題了。因為新標準對戰術性能的要求更加明確,所以只要按照新標準設計,就能讓海軍接受。
只是,這次跑在前面的不是崇明造船廠,而是威海造船廠。
當時,崇明造船廠正被省會級的幾輪設計工作與改進工作搞得焦頭爛額,根本無法抽調足夠數量的工程師來進行新式戰艦的設計工作。結果,這讓崇明造船廠失去了設計帝國海軍在大戰期間建造數量最多的一級巡洋艦的機會,也因此而損失了至少三千萬金元的設計收入與專項收入。
威海造船廠為了能夠趕超崇明造船廠,也拿出了血本。
據悉,當時威海造船廠花高薪從其他幾家造船廠挖來了幾名高級工程師,為此還與崇明造船廠、湛江造船廠對簿公堂,官司鬧得沸沸揚揚。最終,威海造船廠向兩家同行各賠了三百萬與二百五十萬金元,才達成庭外和解,結束了這場鬧劇。
威海造船廠的「高投入」,換來的是「高回報」。
七十二年(40年)初,功臣級的設計工作就完成了,而且一次性通過了海軍的審核。
只是,海軍對一些比較前衛的設計並不感冒。
比如,最初的設計中,威海造船廠準備為功臣級配備的是一百七十五毫米口徑的主炮,並且採用了聯動推進系統,安裝了自動彈藥補給輸送裝備等等。
同時,海軍另外一些具有「前瞻性」的設計卻非常感興趣。
比如,採用整體吊裝的蒸汽輪機,新的彈藥補給方案,油艙管道自動疏通系統等。這些都能有效的提高戰艦的使用效率,降低後勤維護與保障的難度,提高其持續作戰能力,以滿足海軍新的戰術標準。
可以說,正是這些細緻入微的設計讓威海造船廠贏得了海軍的青睞。
細節設計工作在七十二年(40年)十月份就完成了,隨即帝國海軍向威海造船廠單獨訂購了四艘,並且將其命名為「功臣」級通用巡洋艦。
其主要性能為:
標準排水量:12850噸,滿載排水量15500噸,最大排水量:18450噸;總長:174.5米,水線長度:168.2米,型寬:19.4米,吃水:6.5米;定員:648人。
鍋爐:8台七十三年型蒸汽鍋爐,主機:4台七十年型蒸汽輪機,功率:140000軸馬力,推進:4軸4漿;航速:37節,續航力:11000海里14節。
主炮:12門七十二年型150毫米L52型艦炮(4×3),副炮:12門七十一年型130毫米L50型艦炮(6×2),魚雷:2具五聯裝550毫米魚雷發射器(各備雷20條)。
主裝甲帶:110-150+50毫米,裝甲隔艙:75毫米,水平裝甲:50-80+75毫米,炮塔:20-80-170毫米,炮座:150毫米,司令塔:75-170毫米。
表面上看,功臣級的火力甚至不如漢江級,比省會級差遠了。防護方面,功臣級也不如省會級,只是速度略微快一點。可是,功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