戰列艦 重鑄輝煌——長江級戰列艦

長江號,黃河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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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盛頓海軍軍備條約》生效之後,大規模的「造艦運動」偃旗息鼓,加上戰後爆發的經濟危機,世界各國都無力承擔沉重的海軍軍費,當時正在開發,甚至已經動工開始建造的戰列艦紛紛下馬。

帝國海軍也未能倖免。在南海級基礎上改進而來的兩艘爪哇海級戰列艦被迫停工,基本上完成了設計的太平洋級被迫下馬,按照快速戰列艦思想設計的麒麟級也只能中斷。也就是說,帝國海軍幾乎在一夜之間放棄了幾乎所有正在設計與正在建造的戰列艦!

當然,並不是已經做了的工作都是無用功。

比如,太平洋級與麒麟級的很多設計構想都被保留了下來,這為後來的新式戰列艦的設計工作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只不過,帝國海軍並沒有放棄建造新戰列艦的努力。

按照《華盛頓海軍軍備條約》的規定,帝國海軍在解除了三艘五嶽級戰列艦的武裝之後,可以開工建造兩艘排水量不超過35000噸,主炮口徑不超過400毫米的新式戰列艦。也就是說,帝國海軍仍然有建造戰列艦的配額。

問題是,帝國海軍有建造新式戰列艦的意願,也不一定有建造的能力。

說白了,造不造新式戰列艦,不是帝國海軍說了算,而是帝國內閣政府說了算。

當時,絕大部分人都認為,新能先進,戰鬥力強大的崇明島級與南海級足以保證帝國海軍在戰後五年,甚至十年之內保持領先的優勢。事實也確實如此,戰後美國、英國與法國建造的戰列艦確實在性能上沒有超越南海級。

問題是,帝國海軍能夠故步自封嗎?不說別的,要想確保帝國的利益,帝國不但要擁有世界上最強大的海軍,還要超過任何兩個對手的實力總和!

「兩強原則」,這是帝國海軍推行了數百年的建軍標準。

即便受到條約限制,帝國海軍不可能在戰艦總噸位上保持「兩強原則」,但是憑藉帝國海軍擁有的技術與裝備優勢,只要提高戰艦的戰鬥力,仍然有可能保持「兩強原則」,至少擁有遠超過任何一個對手的強大實力。

當然,一切還得靠新式戰列艦。

因此,在第一次世界大戰結束之後,帝國海軍一邊進行自我調整,一邊啟動了新式戰列艦的研製計畫。

這就是在太平洋級戰列艦基礎上發展而來的長江級戰列艦。

也許,會有人問,為什麼不在更先進的麒麟級基礎上開發新的戰列艦?

當時,麒麟級的設計思想很有後來皇帝級等快速戰列艦的影子,即在保證戰列艦的防護與火力的情況下,使戰列艦達到戰列巡洋艦的速度,從而擁有更為廣泛的應用能力,以及更為強大的適應能力。

問題是,麒麟級的很的指標都是超前的。

不說別的,以當時的動力技術水平,如果要讓戰列艦達到戰列巡洋艦的速度,就必須放棄防護,或者放棄火力,不可能做到三者兼顧,更難以建造出如同皇帝級這樣的快速戰列艦。

這樣一來,如果長江級以麒麟級為藍本進行設計的話,一是設計工作難以在規定時間內完成,二是建造成本將遠遠超過海軍的預算,三是建造進度很有可能被拖延好幾年,四是最終很有可能在無法獲得預訂設備的情況下選擇性能差的設備。如此一來,也不可能造出真正的快速戰列艦,反而會弄個四不像出來。

顯然,帝國海軍以太平洋級戰列艦為藍本設計長江級,是非常明智的選擇。

問題是,戰後帝國迅速陷入經濟衰退之中,大環境決定,海軍不可能像戰前與戰爭期間那樣,想造什麼就造什麼。

結果,一直拖到五十四年(公元1922年),長江級的建造計畫才批准了下來。

同年八月「長江」號與「黃河」號分別在江南造船廠與大連造船廠開工。

當然,這兩艘戰列艦的建造工作也是步履蹣跚。其船台工期長達二十一個月!

這在以前幾乎是不可想像的,要知道,即便是建造難度最大的南海級,其船台周期也只有十一個月!

漫長的建造周期也讓工程師對細節設計一改再改,並且陸續採用了很多新設備。

另外,兩艦下水之後,其舾裝周期也長達十六個月。這也創造了新的記錄,同時也為造船廠在舾裝中採用新設備提供了條件。

也就是說,兩艘戰艦的建造總周期長達三十七個月,足足三年多!

縱向比的話,這個建造周期確實夠長的,而且讓帝國海軍額外支付了不少的「違約金」(建造工期延長,主要就是海軍的建造經費不到位,而不是船廠沒有建造能力)。不過橫向比的話,這就算不了什麼了。

當時,英國海軍兩艘納爾遜級戰列艦的建造周期為57個月與60個月。美國海軍「西弗吉尼亞」號的建造周期為31個月,「馬里蘭」號與「科羅拉多」號的建造周期為51個月。德國海軍的沙恩霍斯特級建造周期為44個月。法國海軍的敦刻爾克級建造周期為53個月。顯然,除了「西弗吉尼亞」號之外,其他各艦的建造周期都比長江級多得多。

當時,「西弗吉尼亞」號是美國按照條約規定額外建造的一艘戰列艦,而且其撥款早在戰爭結束前就已到位,所以建造進度比兩艘姊妹艦快得多!

所謂「慢工出細活」,漫長的建造周期也讓帝國海軍獲得了兩艘足夠強大的戰列艦。

當時,很多原本沒有計畫採用的新技術與新裝備都被用到了長江級戰列艦上。

比如,長江級原本安裝南海級的五十年型主炮,在其建造過程中,基本尺寸數據相差不大的五十六年型400毫米艦炮順利為世,結果海軍不惜重金,直接為長江級訂購了十六門該型艦炮。

相對而言,五十六年型400毫米主炮重點改進了火炮的內部結構,比如採用容積更大的葯室,採用更好的炮膛,並且改變了膛線的結構與纏距,從而大幅度提高了火炮的威力。只是,當時還沒有人考慮採用重型穿甲彈,所以五十六年型400毫米艦炮仍然不能使用後來研製的重型穿甲彈。

另外,長江級原本計畫採用在南海級基礎上改進而來的五十二年型鍋爐與蒸汽輪機,後來隨著五十五年型鍋爐與蒸汽輪機順利研製成功,長江級的動力系統有了很大的變動,並且使其速度有了進一步的提高。

這些,都是可以看做是「延工」帶來的好處。

可從長遠看,這也有負面作用。比如在第二次世界大戰爆發之前,帝國海軍現役的各艘戰列艦都返回船廠進行了大修與大改,性能都得到了大幅度的提高。長江級也不例外,只是兩艘戰列艦的大改並不徹底,結果性能提升相當有限,使其難以與後來出現的快速戰列艦匹敵。

不可否認,作為一種「條約型戰列艦」,長江級的性能絕對是超前的。

標準排水量:35400噸,滿載排水量:38200噸,最大排水量:43700噸;總長:212米,型寬:33米,吃水:9.1米;定員:1675人。

鍋爐:4台五十五年型燃油鍋爐,主機:4台五十五年型蒸汽輪機,功率:84000軸馬力,推進:4軸4漿;航速:26.5節,續航力:12000海里12節。

主炮:8門五十六年型400毫米L50型艦炮(4×2),副炮:12門五十年型150毫米L47型艦炮(6×2),速射炮:12門五十年型100毫米L50型艦炮(6×2)。

主裝甲帶:350-400毫米,裝甲隔艙:200-250毫米,甲板:120-180毫米,炮塔:300-470毫米,炮座:350毫米,司令塔:300-470毫米。

從這些數據上看,長江級的設計重點是防護與速度。

很多人會認為,長江級的火力並不比南海級強,實際絕非如此。當時長江級採用的400毫米標準穿甲彈的穿甲能力要比南海級採用的400毫米穿甲彈高大概20%。這一點,足以在海戰中產生決定性的影響。

另外,還有很多人認為,長江級比南海級多出了近5000噸的排水量,其各項性能中,除了防護性能有比較明顯的提高之外,其他都無實質性的提高。

實際也並不是如此,長江級多出的近5000噸排水量,幾乎全都用來優化內部設計了。

比如,長江級的四個動力艙是分開設置的,而且用裝甲隔艙保護了起來,這大大提高了動力系統的生存能力。不說別的,在今後的海戰中,這一設計必然產生巨大的作用。另外,這一設計也被確定為帝國海軍後來各型戰列艦的標準設計。

同樣的,長江級的結構優化設計對提高整體防護能力,特別是帝國海軍戰列艦一直比較欠缺的防魚雷能力有著決定性的影響。

說白了,帝國海軍絕不會用僅有的配額弄出兩艘人模鬼樣的戰列艦出來。

可以說,長江級代表了「條約型戰列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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