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篇 雄瞻浩博——清代文學 通天地人者曰儒——黃宗羲

讀了這部書,可以知道過去歷史上所有帝王制度的弊端。

——顧炎武

洲是中國過去民主思想的一個偉大的代表。

——張岱年

明末清初,中國有位大思想家宣布皇帝是「天下之大害者」,主張「無君」。他就是近代民主主義思想的啟蒙者、愛國者黃宗羲。他的代表作《明夷待訪錄》,比盧梭的《民約論》還要早100年光景,有人稱它為「人權宣言」。黃宗羲同時代的思想家顧炎武說:「讀了這部書,可以知道過去歷史上所有帝王制度的弊端。」《明夷待訪錄》反對君主專則,主張民權,對清末的維新變法運動影響很大。梁啟超在《清代學術概論》一文中說過:「梁啟超、譚嗣同輩倡民權共和之說,則將其書節抄,印數萬本,秘密散布,於晚清思想之驟變,極有力焉。」黃氏的民權思想,一直影響到辛亥革命時期的孫中山、鄒容和陳天華等愛國志士。

黃宗羲(公元1610年—1695年),字太沖,號南雷,又號梨洲,浙江餘姚人。他生逢明末清初那「天崩地解」的時代,在明末作為東林黨子弟和復社名士,同閹黨作過堅決的鬥爭。明朝滅亡後,他積極投入抗清鬥爭,曾與錢肅樂在家鄉組織「世忠營」,失敗後又與張惶言在舟山進行抗清活動。後看到清廷統治已經穩固,復明無望,遂歸鄉以遺民自居,從事著述和講學活動。《明夷待訪錄》是黃宗羲的政論和史論專著。該書通過對歷史的深刻反思,提出了獨到的政治見解,具有鮮明的啟蒙性質和民主色彩,被梁啟超稱為「人類文化之一高貴產品」(梁啟超:《中國近三百年學術史》)。《明夷待訪錄》是他在經歷了一系列政治鬥爭後於康熙二年(公元1663年)潛心完成的力作。此前一年,南明永曆帝被殺於雲南,南明亡。此時清王朝已建立近20年,其統治業已鞏固。黃宗羲復明滅清的希望可謂到了「潮息煙沉」的絕境。痛定思痛,在對歷史和現實的冷靜反思之後,黃宗羲以其犀利的筆鋒將批判的鋒芒刺向了封建君主專制制度。《明夷待訪錄》這個書名是有所寄託的。「明夷」,乃六十四卦之一,離下坤上,用晦而明,寓意希望與光明。黃宗羲引《易經?雪?雪「夷之初旦,明而未融」,以寓其意。一個舊的時代終止了,但黑暗的盡頭,終將是光明的。對於人類的未來,思想家是充滿信心的。黃宗羲認為自己的學說能把國家由黑暗引向光明,但學說的實現卻有待「明主」的求訪採納。

黃宗羲認為,上古時代「以天為主,君為客」。國君不僅從屬天下百姓,而且也直接為他們服務。所以「凡君之所畢世經營者,為天下也」。後來,情況就顛倒過來了。「今也以君為主,天下為客」。君王「以為天下利害之權皆出於我,我以天下之利盡歸於己,以天下之害盡歸於人」,把天下看作是「一人之產業」。他大膽地指出「天下之大害者,君而已矣」,把鋒芒直指封建綱常禮教的最核心問題。黃宗羲又提出「君」「臣」關係這個封建統治的實質問題。他認為「臣」之「出仕」「為天下」,非為君也;「為萬民,非為一姓也」。君臣的合理關係,應如「曳大木」時前唱後和的協力合作關係。臣應當是君的「師友」,而不應作君之「仆妾」。直截了當地批判了「君為臣綱」。黃宗羲激烈地抨擊了君主專制下的封建法制,認為封建法制是「非法之法」,是「一家之法」,是禍亂之根源。他提出應該建立「天下之法」來取代「一家之法」,並強調「有治法而後有治人」,有了好的法制不怕沒有好的治理者,否則「非法之治」只能「桎梏天下人之手足,即有能治之人,經不勝其福挽嫌疑之顧盼」。黃宗羲這些論述已包含有法治思想的萌芽。

在思想文化領域,黃宗羲強調突出個性解放和思想自由的原則,他以滿腔的憤怒譴責了長期以來禁錮人民思想的封建文化專制主義。他明確指出:「蓋道非一家之私。聖賢之血,散殊於百家。求之愈艱,則得之愈真。」向封建文化專制主義表示了公開的抗爭。黃宗羲這種鄙棄日趨僵化的「一定之說」而訴諸「殊途百慮之學」的思想見解,反映著明清之際知識分子渴望思想學術自由、個性解放、探索真理的一種理性追求。具有積極的思想啟蒙意義。

當然,由於時代的局限,黃宗羲有的思想不免有些虛幻,如他為實現「天下安富」,意欲恢複上古的井田制,這顯然是不切實際的。也有些思想並不可取,如在提倡「工商皆本」的同時,卻將「機坊」這種帶有資本主義萌芽性質的新事物,視為「奇技淫巧」,列為禁止的對象。但這些並不足以掩蓋《明夷待訪錄》作為一部啟蒙主義文獻的光輝。黃宗羲之傑出就在於他思想的深刻和敏銳。他超出了當時一般明遺民因為眷懷故國而研究明亡清興之故的治學目的,也超出了傳統儒家對無道君主的批判範疇。他的思想已突破傳統的政治框架,開啟了中國近代民主思想的先河。

最後應該指出的是,今天所見到的《明夷待訪錄》已非全本,當初刻印時,因封建專制的嚴酷,已有刪削。書出之後,在清代長期被列為禁書,直至清末梁啟超等人倡導變法改良,才將其作為宣傳民主思想的重要文獻廣泛傳播,使之煥發了光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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