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回 他在等一個證明「絕對不會」這四個字存在的人 第三節

紀多晴某天一大早披著付雲傾的衣服穿過走廊被出門吃早飯的馮西撞見,而且室友蕭漫證實她徹夜未歸後,不到兩個小時,整個隔著一片海洋海棠社摔桌子砸板凳地沸騰了。

而知道部分真相的始作俑者蕭漫,卻未對此事發表任何澄清。昨晚確實是她借酒行兇敗露後逃匿,她才沒膽子講出來,因為付雲傾跟她說,別白費力氣了。

這是留在東京的最後一天的購物時間,第二天一大早就要驅車去京都。

多晴只聽得懂日語里簡單的問候,想著給母親和哥哥帶點禮物,還有同學拜託帶的葯妝,便亦步亦趨地跟著蕭漫她們。付雲傾和林嘉他們被當地的朋友扯著去喝酒,一直喝到晚上八點多才回到酒店。

沒想到女人買起東西來那麼恐怖,竟然買了一整天,大包小包抗在肩膀,比他們回來得還晚。幾個女人唧唧喳喳地討論著戰利品,林嘉在人群里找了一圈問:「狼崽子呢?」

蕭漫有點吃驚:「啊,我們在商場走散了,她還沒回來嗎?」

林嘉也覺得事情嚴重起來:「快點打她的電話。」

蕭漫結結巴巴的:「……我的手機欠費,拿她的手機打電話後忘記還給她。」說完聲音又大了一些,「她那麼大個人了,連酒店的名字總知道吧,打車就可以回來啊,難道真能丟了?」

付雲傾還沒聽完,轉身就往門外走。他心裡只有一個念頭,必須快點找到她。

而且,他有種強烈的感覺知道她在哪裡。

他也不知道自己為什麼這樣確定,大概是因為她雖然聰明卻是個死心眼。她在這方面的單純執拗就像那些被主人丟在街邊的流浪狗沒什麼兩樣。所以毫無意外的,他看見商場門口的蛋糕店櫥窗門口找到她。她像是站累了蹲那裡躲雨。蹲累了就再站一會兒,沒有左顧右盼,只是很認真地站著,連一點不耐煩的神色都沒有。

付雲傾一句話都說不出來了,他走到她面前,等她慢慢抬起頭一寸寸地把目光尋到他的臉上。她凍透了,身體微微瑟縮著,卻立刻興高采烈起來。

就像流浪狗等到主人良心發現回來找它,它還是搖著尾巴迎上去,覺得自己是世界上最幸福最富有的狗。

當然這個比喻很不合適。

回到酒店裡蕭漫百般道歉,低眉順眼的愧疚讓人無法責備。不過紀多晴心裡很清楚,她是故意的,她明明是去了個廁所,回來她就不見了,還帶走了她的行動電話。沒有這樣的巧合的,她知道,付雲傾也知道。

「是你連累的我,蕭漫喜歡你,所以這麼對我。」

「你要把她做的臟事扣在我頭上?」付雲傾挑眉,「別忘了是我把你撿回來的。」

「哈哈,是啊,我就知道你能找到我的。」她很得意,「我就是知道。」

付雲傾拉長了調子,懶洋洋的:「哦?」

「因為……」多晴歪頭看著她,笑盈盈的眼,粉嘟嘟的唇,「因為我們都是一樣的,我們最擅長的就是,等。」

等,他一震,心裡像是被熱油潑開,沸騰起來。

他等的是什麼。

而她又是在等什麼?

他在等一個證明「絕對不會」這四個字存在的人。

而她也在等一個證明「絕對不會」這四個字存在的人。

紀多晴望進他的眼睛,去掉了偽裝的溫柔,只剩下蕩漾著波光的一雙澄澈如水的眼睛。他真美,橘色的燈光將他的側臉都修成油畫里美麗的剪影。他蕩漾地望著她,像在引誘她做些什麼驚世駭俗的壞事似的。

多晴下意識地收回目光,這個人果然是太危險了,要離他遠一點才好。

幸好接下來的幾天都十分的順利愉快。

林嘉經朋友的邀請去了他們在京都開的民宿,是傳統的日式庭院,架著花藤,又是紅楓正艷的季節,倒是非常的舒適。

經過上次的走失事件,付雲傾一天到晚地把紀多晴栓在身邊。這種形影不離隔著網線傳到編輯部那邊又被傳得面目全非。不過兩位當事人絲毫不在意這件事情,他跟林嘉在娛樂區打乒乓球,她就套著浴衣坐一邊打盹。

連林嘉都覺得付雲傾對這孩子好過頭了,開玩笑似的嚷著:「不知道的以為你們真的是在熱戀呢。」

他一本正經地說:「我只是討厭發生不好的事情而已。」

林嘉感嘆:「你總能將善良和邪惡發揮到兩個極致。」

有嗎,付雲傾覺得林嘉把他想得太高尚了,他也只是比較隨性而已,心裡想的什麼就怎麼做。兩個人打了幾圈乒乓球,發現原本坐在窗口椅子上的多晴不知道去了哪裡。他起身去找,在院子里的花棚下看見她正和二樓的住客一個從台灣來的女孩喝茶聊天。

對紀多晴來說,跟這種一輩子可能只能遇見一次的人聊天反而更容易一些。女孩對老北京文化很感興趣,兩個人胡天胡地扯了半晌,說得口乾舌燥,茶壺都喝乾了,女孩起身去廚房添水。

院子里一下子安靜下來,多晴仰頭從嫩嫩的藤隙間望著淺藍淺藍的天,耳邊還有潺潺的流水聲,風擦過楓葉時細小的沙沙聲,心裡也有了空隙,又想起何夕說的話。

這些日子她一直在想學長說的話,每一次都細細的琢磨,卻怎麼都想不明白。她這個樣子有什麼不好。這個世界上的父母誰不盼望有個這麼乖巧省心的孩子,四平八穩地過著到了頭髮花白時回頭看看,覺得雖然沒有什麼轟轟烈烈,卻也算得上平淡的幸福。

人最應該做的就是珍惜擁有的東西,而不是去奢望那些即使辛辛苦苦爭取到,也會隨時沒有的東西,不是嗎?

不在乎天長地久,只在乎曾經擁有,那種鬼話能騙得了誰呢。

這世界真的有明明知道是錯還非做不可的事情么?

「在想什麼?」

她睜開眼,對面的藤椅上坐的人換成了付雲傾。

「沒有,只是有點困。」

「你最近很容易困,也很容易累,有什麼費神的事情嗎?」

她搖搖頭。

「是在擔心耽誤了樂隊演出,你回去後你那個寶貝學長不給你好臉色看嗎?對了,你買了什麼禮物給他?」

多晴沉默了一下,彎起腿抱在胸前,皺著鼻子看起來很無奈。她不善意說謊和隱瞞,可是跟付雲傾說這種事好像很奇怪。畢竟兩個人關係不錯,也僅僅限於,她是他的助理。只是,她悲哀地發現,這件事好像付雲傾是最好的聽眾。

「我被趕出樂隊了。」

「哦?」他淡淡地抬眉,並沒多少的驚訝,「什麼時候的事?」

「來之前。」多晴挫敗地嘆口氣,「

他是知道的,只是想聽她自己說出來而已。

「何夕學長說我不適合樂隊,因為我不喜歡音樂。」

「那你喜歡嗎?」

她從沒考慮過喜歡不喜歡的問題,因為她的概念里沒有喜歡不喜歡,只有做到和做不到。她說:「我打鼓打得很好,而且我以後會打的更好。」

付雲傾搖搖頭:「我是問你喜歡嗎?」

她沒說話,只是奇怪地看著他,不知道喜歡不喜歡對別人來說有什麼差別。

「那就是不喜歡了。」付雲傾接著問,「那你喜歡做什麼?畫畫嗎?想成為畫家嗎?」

「……沒想過要成為畫家那回事。」

「那你為什麼學畫畫,為什麼進美院?」

多晴又沉默下來,記憶里開始學畫是高中二年級時的事情,那時很多成績不好的同學開始學畫畫或者音樂,以特長生的身份考大學。以紀多晴的成績是完全沒有必要的。只是那時哥哥已經是美院的學生,母親把他畫的畫裝裱好掛在客廳里。多晴總覺得哥哥的那副踏春圖的旁邊再掛一副賞雪圖才般配,而且那幅畫最好是她畫的。所以她開始學畫,後來輕鬆地走過那個把別人跌得粉身碎骨的獨木橋,走進那所很多學畫的孩子夢想中的學校。

她的經歷都太順利,甚至連進海棠社成為付雲傾的助理這種事,對於她來說都是太容易的事情。在別人看來她根本就是一個無可挑剔的天之驕女,家境好,模樣又老少咸宜的討喜,腦子聰明又乖巧,運氣也很好。

這一切都看起來很美,被幸運之神眷顧得滴水不漏。

為什麼學畫畫,為什麼進美院,不是因為喜歡,只是因為她想離哥哥更近一點,即使一點點,她也想在他看見的地方。

「付老師,我能不回答嗎?」她輕笑了一下,「如果我說了,你會討厭我的。」

「我本來就不喜歡你這種人。」他說。

她沮喪地瞪了他一眼,她又不是第一天知道,他不用說得這麼露骨好吧。

「你的性格和處事確實是我討厭的女人類型,這是絕對的……」付雲傾也仰起頭,看著悠閑的天空,聲音軟軟的很好聽,「但是,我卻很喜歡你。」他頓了頓,聲音裡帶著笑意,「你就是那種讓我即使討厭也忍不住去喜歡的小鬼,所以,有這種魔力的你不用刻

上一章目錄+書簽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