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 第十九章

那年夏天就那麼過去了。那些日子我已不大記得清楚了,只記得當時天氣炎熱,報紙上刊載了許多打勝仗的消息。我身體很健康,兩條腿好得很快,拄拐杖不久以後便改用手杖走路了。隨後我開始上馬焦萊醫院去接受機械治療,恢複膝部的彎曲功能,在裝滿鏡子的小間里曬紫外線,還有按摩,沐浴等等。我到那邊去是在下午,事後上咖啡店喝點酒,看看報紙。我並不在城裡隨便亂逛,到了咖啡店就想回醫院。我一心只想看到凱瑟琳。其餘的時間我隨便消磨。上午我大抵是睡覺,午後有時上跑馬場去玩,以後才去接受機械治療。有時我也去英美俱樂部呆一會,坐在窗前一張很深的有皮墊的椅了上,翻閱雜誌。我不用拐杖後,人家就不許凱瑟琳陪我一道出去,因為像我這樣一個看起來不需要照應的病人,單獨叫個護士陪著走,太不成體統了,因此午後的時間我們不大在一起。不過有時有弗格遜作陪,我們還是一同出去吃飯。范坎本女士現已承認我和凱瑟琳是好朋友這種關係,因為凱瑟琳很肯替她賣力辦事。她以為凱瑟琳出身於很好的上等家庭,因此終於也喜歡她了。范坎本女士很欽佩高貴的家庭,她本人就是個出身很好的人。況且醫院事務繁忙,她也沒空多管閑事。那年夏天很燥熱,我在米蘭本有許多熟人,但是一到傍晚我總是想趕回醫院去。前線意軍正在卡索高原上挺進,已經佔領了普拉伐河對面的庫克,現在正在攻佔培恩西柴高原。西線消息可沒有這麼好。戰爭好像還要打一個長時期。我們美國已經參戰,但是我想,要運輸大批人馬過來,要訓練他們作戰,非得有一年工夫不可。明年或許是吉年,或許是凶年。意軍已經消耗了數目驚人的人員。我不曉得怎麼熬得下去。即使他們全部攻佔了培恩西柴高原和聖迦伯烈山,奧軍可以盤踞的還有許多高山峻岭哩。我親眼見到過。那些最高的山嶺還在後邊。意軍在卡索高原上進軍,但是下面的海邊儘是一片沼地澤國。要是拿破崙,一定會在平原上擊潰奧軍。他才不會在山間作戰哩。他會讓他們先下山來,然後在維羅納附近給他們一個迎頭痛擊。不過在西線也沒聽見誰在痛擊誰。也許戰爭已經無所謂勝敗了。也許會永遠打個不停。也許又是一場百年戰爭。我把報紙擺回架子上,離開了俱樂部。我小心地走下石階,沿著曼佐尼大街走。我在大旅館前碰見了邁耶斯老頭和他的妻子從一部馬車上下來。他們剛從跑馬場回來。她是個胸圍寬大的女人,身穿黑緞衫裙。他則又矮又老,長著白色的小鬍子,拄著根手杖。一步步拖著腳步走。

「你好啊?你好啊?」她和我握手。「哈羅,」邁耶斯說。

「跑馬財運怎麼樣?」

「不錯。挺好玩的。我贏了三次。」

「你怎麼樣?」我問邁耶斯。

「不壞。我中了一次。」「他輸贏怎麼樣我總不知道,」邁耶斯太太說。

「他從來不告訴我。」「我運氣不錯,」邁耶斯說。他表示親切關心。「你應當去玩玩啊。」他講話時,你總覺得他不在看你,或是把你誤當做別人。

「我要去的,」我說。

「我正想上醫院去探望你們,」邁耶斯太太說。「我有點東西要給我的孩子們。你們都是我的孩子。你們真是我的好孩子。」

「大家見到你一定高興。」

「那些好孩子。你也是。你也是我的一個孩子。」

「我得回去啦,」我說。

「代我問候所有的好孩子。我有許多東西要帶去。我有一些上好的馬薩拉酒①和蛋糕。」「再會,」我說。「大家見到你一定非常高興。」

「再會,」邁耶斯說。「你上拱廊來玩玩吧。你知道我的桌子在什麼地方。我們每天下午都在那兒。」我繼續沿街走去。我想到科伐去買點東西給凱瑟琳。走進科伐,我買了一盒巧克力,趁女店員包糖的當兒,我走到酒吧間去。那兒有兩個英國人和幾名飛行員。我獨自喝了一杯馬丁尼雞尾酒,付了賬,跑到外邊櫃檯前,撿起那盒巧克力便回醫院去。在歌劇院旁邊那條街上的小酒吧外,我碰到幾個熟人,一個是副領事,兩個學唱歌的傢伙,還有一個來自舊金山的義大利人,叫做愛多亞·摩里蒂,現在在義大利軍隊中。我跟大家喝了一杯酒。歌唱家中有一個叫做拉夫·西蒙斯,歌唱時改用義大利姓名:恩利科·戴爾克利多。我不曉得他唱得怎麼樣,不過他老在說有件偉大的事就要發生了。他人長得胖,鼻子和嘴巴顯出一副飽經風霜的可憐相,好像患著枯草熱②。他剛從皮阿辰扎城演唱回來。他唱的是歌劇《托斯加》③, 他自己說成績很好。「自然你還沒聽我唱過,」他說。

「這兒你什麼時候登台?」

「今年秋天,就在那歌劇院里。」「我可以打賭,人家準會拿起凳子來扔你的,」愛多亞說。「你們聽見他在摩得那給人家扔凳子了沒有?」

「該死的撒謊。」

「人家拿起凳子來扔他,」愛多亞說。「我當時在場。我親自扔了六隻凳子。」

「你無非是箇舊金山來的義大利佬罷了。」

「他念不準義大利語,」愛多亞說。「他到處被人家扔凳子。」

「皮阿辰扎的歌劇院是義大利北部最難對付的,」另外一個男高音說。「說真話,那座小歌劇院可很難對付。」這位男高音的姓名是艾得加·桑達斯,登台歌唱時改名為愛德華多·佐凡尼。

「我倒很想在那兒看著人家給你扔凳子,」愛多亞說。「用義大利語唱歌你不行。」

「他是個傻子,」艾得加·桑達斯說。「他只會說扔凳子。」「你們倆一唱起歌來,人家也只知道扔凳子,」愛多亞說。「往後你們回到美國,就會到處瞎吹你們在米蘭歌劇院的大成功。其實他們在這兒登台,包你唱不完第一句。」

「我就要在這歌劇院演唱了,」西蒙斯說。「十月里我要唱《托斯加》。」

「我們准去,可不是嗎,麥克?」愛多亞對副領事說。「他們得找些人做保鏢。」

「也許還得把美國軍隊開去保護他們,」副領事說。「再來一杯吧,西蒙斯?你也要一杯吧,桑達斯?」

「好的,」桑達斯說。

「聽說你要得銀質勳章了,」愛多亞對我說。「你會得到哪一種嘉獎呢?」

「我不知道。我也不知我會得勳章。」

① 馬薩拉是西西里島西部的一海濱城市,這裡指該地區出產的白葡萄酒。

② 患枯草熱的人,容易傷風流鼻涕。

③《托斯加》是義大利作曲家普契尼(1858—1924)的傑作之一;1900 年首次演出。

「你會得到的。科伐的姑娘們到那時候一定把你看做了不起的。她們都會以為你殺死了二百名奧國兵,或者單身佔領了一條戰壕。嗯,為了得勳章我得奮發圖強。」

「你已經得了幾枚,愛多亞?」副領事問。

「他什麼都有啦,」西蒙斯說。「戰爭就是為他這種人打的。」「我應該得兩枚銅質勳章,三枚銀的,」愛多亞說。「但是公文上說只通過一枚。」

「其餘的怎麼啦?」西蒙斯問。

「戰役失利,」愛多亞說。「戰役一失利,所有的勳章都給壓下了。」

「你受了幾次傷,愛多亞?」

「三次重傷。我有三條受傷的杠杠。看見嗎?」他把袖管扭過來給大家看。所謂杠杠是黑底上三條平行的銀錢,縫在袖管的布料上,在他肩頭下八英寸的地方。

「你也有一條,」愛多亞對我說。「佩戴這東西真好。我認為比勳章好得多。相信我,小夥子,等你有了三條,那就顯得你有能耐啦。你要受了得住院三個月的重傷,人家才肯給你這種杠杠。」

「你哪兒受傷啊,愛多亞?」副領事問。

愛多亞拉起袖子來。「這裡,」他給我們看那深深的、光滑的紅疤。「還有這兒腿上。這我可不能給人家看,因為我打了綁腿;還有在我腳上。我腳上有根死骨頭,到現在還在發臭。我每天早晨撿些小骨頭出來,不過還是時時發臭。」

「什麼東西打中了你?」西蒙斯問。

「手榴彈。那種馬鈴薯搗爛器①。把我一隻腳的一邊全炸掉了。你知道那種馬鈴薯搗爛器嗎?」他轉而問我。

「當然啦。」

「我看著那狗雜種抬起手來扔的,」愛多亞說。「我一下子給它炸倒了,我當時以為這次准死了,想不到那些該死的馬鈴薯搗爛器裡頭並沒有什麼東西。我就用我的步槍打死了那狗雜種。我隨身總帶著一支步槍,叫敵人看不出我是個軍官。」

「他的神情怎麼樣?」西蒙斯問。

「他只有那麼一顆手榴彈,」愛多亞說。「我也不懂他幹嗎扔它。我猜想他大概只是一直想扔罷了。大概他還沒參加過實在的打仗。我一槍就把這狗雜種結果了。」

「你開槍的時候,他是什麼神情?」西蒙斯問。

「見鬼,我怎麼知道,」愛多亞說。「我開槍打他的肚子。打他的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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