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篇 服飾器物 拓碑、刻印和雕版印刷

自從有了紙以後,隨著經濟文化的發展,讀書的人多起來了,對書籍的需要量也大大增加了。

可是,在印刷術發明以前,只有官府和富人才能有很多的藏書,一般人要得到一兩本書也很不容易,因為那時的書都是手抄本。要抄這麼多的手抄本,得花費多少人力呀?

此時,雕版印刷術應運而生,那麼,它是怎麼被發明出來的呢?

在雕版印刷術出現以前,社會上已經廣泛應用印章和拓碑。

印章有陽文和陰文兩種,陽文刻的字是凸出來的,陰文刻的字是凹進去的。但是印章一般比較小,印出來的字數畢竟有限。

刻碑一般用陰文,用紙拓出來的是黑底白字,不夠醒目。而且拓碑的過程比較複雜,用來印製書籍也不方便。但是,石碑面積比較大,一次可以拓印許多字。

我國勞動人民把拓碑和印章的各自特點結合起來,發明了雕版印刷術。

雕版印刷的方法是這樣的:把木材鋸成一塊塊木板,把要印的字寫在薄紙上,反貼在木板上,再根據每個字的筆劃,用刀一筆一筆雕刻成陽文,使每個字的筆劃突出在板上。木板雕好以後,就可以印書了。印書的時候,先用一把刷子蘸了墨,在雕好的板上刷一下,接著,用白紙復在板上,另外拿一把乾淨的刷子在紙背上輕輕刷一下,把紙拿下來,一頁書就印好了。一頁一頁印好以後,裝訂成冊,一本書也就成功了。這種印刷方法,是在木板上雕好字再印的,所以人們稱它為「雕版印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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