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篇 宗法禮儀 龍與虎

在我國的傳統文化中,常常出現龍虎並稱的現象,如「生龍活虎」、「降龍伏虎」、「龍盤虎踞」、「龍騰虎躍」、「龍韜虎略」、「龍吟虎嘯」、「龍潭虎穴」、「龍虎風雲」等等。

夏代有「龍旗虎歷」,唐代有「龍虎榜」,金朝設「龍虎衛上將軍」。而且,周文王是「龍顏虎肩」,劉邦有「龍虎氣」,諸葛亮「龍驤虎視」,劉裕「龍行虎步」等等。不勝枚舉。

龍和虎還同為「天之四靈」之一,用來「正四方」,即所謂的東蒼龍,西白虎,南朱雀,北玄武。道教將龍虎相提並用,作為山門的兩大守護神:左為青龍孟章神君,右為白虎監兵神君。

虎為什麼要和龍並稱呢?

原來,龍是古人用魚、鱷、蛇、豬、馬、牛等動物,和雲、雷電、虹霓等自然天象模糊集合而產生的神物,具備了喜水、好飛、通天、善變、靈異、祥瑞等神性。

和龍有別,虎是自然界中存在的生物,作為令百獸震恐的「山獸之君」,虎對古人的生活秩序和生命安全造成了很大的威脅,它不但噬吃野獸、家畜,還傷人吃人。於是,虎很容易被古人因恐懼而神化而崇拜。人們崇拜虎無非兩個目的,一是願這位「百獸之長」不要危害人類;二是幻想藉助虎的神力來制服其他野獸及鬼怪。這樣,被放到崇拜位置上的虎就具備了顯猛、示威、怯惡、驅邪等神性。

龍與虎兩者都有神性,而且一者是「百鱗之長」,一者是「百獸之長」,等於是動物界的兩大巨頭,當然很容易被放到一起被人提起。

考古發現,最早出現龍虎對應圖案的要數河南濮陽西水坡仰韶文化遺址出土的蚌塑。蚌塑中的龍和虎分處墓主人的遺骨兩側,表明這位墓主得龍虎之助,既有「神」又有「威」,其身份和地位不同尋常。盛行於商周的祭祀禮器上,有很多是將龍虎雕飾其上的,這無疑是為了強化其神其威。春秋以來,龍虎對應、互補,甚而交纏、融合的圖案就更常見了。

既然成對出現,就不一定都是合作的關係了。相傳,一隻老虎到思州一個水潭飲水,潭中的蛟龍認為這隻虎侵犯了自己的領地,就跳出水面與虎搏戰,結果渴虎不敵餓蛟,被「尾而食之」,即用尾巴擊昏纏起吞吃了。蘇東坡據此作詩道:「潛鱗有餓蛟,掉尾取渴虎」。由於龍有司理雨水的神職,而龍與虎的關係又這麼微妙,於是就有了天旱時投虎頭骨求雨的事情。相傳唐時中南一帶大旱,鄉民們便常常以長繩系虎頭骨,投入龍潭。俄傾,「雲起潭中,雨亦隨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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