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篇 兵事體育 唐朝的大炮

唐朝末年,天下大亂,軍閥割據,戰爭頻繁。

古書記載,唐哀宗天佑初年,有個叫鄭幡的人去攻打豫章(現在的江西南昌)。他命令士兵「發機飛火」,把豫章的一座城門——龍沙門燒了。他自己帶領一些人突火登城,渾身也被燒傷。

這個人有多麼英勇,我們暫且不論,書中記載的「飛火」到底是是什麼東西呢?原來,這就是最早的火炮。

古代人打仗,距離近了用刀槍,遠了用弓箭,後來還用拋石機,把大石球拋出去,打擊距離較遠的敵人。這拋石機就是最初的炮,炮就是拋的意思,最早拋的是石頭,所以用「石」字做偏旁。至於「火」字偏旁的「炮」字,本來指一種烹飪的方法,或者一種製藥的方法。把這個「炮」字也作為武器的名詞來用,那是用了火藥以後的事情了。

拋石機這種武器,大約公元前五世紀就出現了。軍事家使用火藥以後,就又利用拋石機來發射火藥。鄭瑤用的火炮,就是拿火藥包裝在拋石機上,用火點著,向敵人拋過去的。這種火炮,可以說是最早用火藥製造的燃燒性武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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