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篇 衣食住行 「鬧洞房」鬧了兩千年

在中國人結婚的時候,有一種最為喜慶的活動,這就是在新婚當夜,眾親友在洞房嬉鬧新娘和新郎,被稱之為「鬧洞房」。

相傳很早以前,有一天紫微星下凡,在路上遇到一夥迎親隊伍。奇怪的是,有一個披麻戴孝的女子尾隨其後。他看出這個女子是一個妖魔,要伺機作惡,於是就一直跟到了新郎家。睜開慧眼一看,只見那個女人已先到了,並躲進了洞房裡。當新郎、新娘拜完天地要進入洞房時,紫微星守著房門不讓他們進去,說裡面藏著妖魔。大家十分害怕,請他指點除魔的辦法。這時紫微星說:「妖魔最怕人多,人多勢眾,妖魔就不敢行兇作惡了。」於是,新郎把客人們全都請進了洞房,在洞房裡嬉戲說笑,一直折騰了大半夜,到了五更時分,妖魔終於走了。從此,在很多地方,「鬧洞房」都成了驅邪避祟必不可少的活動。

其實,「鬧洞房」的風俗始於漢代,起源於北方。現在的「鬧洞房」,一般都是以新娘為主要逗趣的對象。而在歷史上,「鬧洞房」主要是面向新郎的,而且不光是逗趣,還有「棒打」等不人道的方式。這大概與北方民族的生活習性有關。他們以狩獵和游牧為生活手段,使得男子十分驃悍和勇健,在新婚時能夠忍受棒打,是為了向大家證明「我是一個標準的男人,是一個合格的大丈夫」。這與世界上有些落後的民族以自殘和被虐來表明男人資格,甚至拿獵取到的人頭作為信物求偶,可能是一種相似的情況。當然,現在誰在鬧洞房的時候如果要棒打丈夫,最先不依的一定是新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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