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篇 典章制度 兩漢的察舉和徵辟

兩漢時期,中國的封建專制統治得到進一步發展。這時,過去通過軍功、養士選拔人才的辦法已經不能適應現實的封建中央集權制度的需要了,在新的歷史條件下,漢代逐漸確立了察舉、徵辟等選人任官途徑。

察舉又叫作薦舉,是三公九卿、地方郡國守相等高級官員根據考察,把所謂品德高尚、才幹出眾的平民或下級官吏推薦給朝廷,授予他們官職或提高其官位。察舉是漢代選官的一種主要做法。

西漢初年,漢高祖劉邦就曾詔令諸侯王和地方郡守察訪民間德高望重的人,把他們推薦給朝廷。漢文帝以後,這種察舉的辦法逐漸形成制度,但是並沒有固定的舉行時間。一般多是在發生了自然災害,或出現日食、地震等情況時,皇帝表示引咎自責,同時詔令朝廷百官和地方郡國薦舉人才。

在漢代,察舉不一定是在全國範圍內實行,察舉的範圍和名目都由皇帝決定。例如有時只規定在某些郡國或只限於丞相、御史大夫等部分官員向朝廷推薦人才,還有的時候是由朝廷派人到地方去進行察舉。

察舉的名目有很多,如賢良方正、賢良文學、孝悌力田、茂材異等、孝廉、直言極諫等,有時也要求薦舉勇武而熟知兵法或掌握某種技藝的人。後來,「孝廉」逐漸成為察舉中使用較多的一種名目。被薦舉的孝廉一般是先擔任郎官,作為皇帝待從,然後再轉遷為尚書、侍御史、縣令等官。

漢代被薦舉的人,須先試任一年。如果能夠勝任職守,則可轉為正式官員。若不勝任,就要被撤換,而且推舉他的人也要受到處罰。

漢文帝時,開始採用策問的辦法考察被薦舉者的才幹學識。到漢武帝時,這種策問考試,比較普遍地實行起來。具體做法是:首先由皇帝提出一些關於如何治理國家的重大問題,稱為策問;然後把這些問題依照難易程度分為甲、乙等科,密封起來;最後讓被薦舉的人任意抽取問題回答,叫作射策。朝廷根據他們回答的成績分派官職。例如當時的儒學今文經大師董仲舒被舉為賢良文學,於是漢武帝向他提出策問。董仲舒在射策中極力宣揚天人感應和「大一統」的思想,受到漢武帝的讚賞,立刻任命他為江都王的相。

東漢初年,光武帝曾下詔強調要以「四科」辟士,這是指選拔人才應該掌握的四方面標準。在這些標準中,首先是思想道德要符合封建統治的需要,即所謂「德行高妙、志節清白」;其次是文化水平高,即「學通行修,經中博士;」第三是「明達法令,足以決疑」,也就是要熟悉法令,並以之判斷是非;第四是「剛毅多略,遭事不惑」,這是要求辦事果敢和善於處理各種難題。光武帝要百官們用這四方面的標準來考察、推薦人才,不僅表明了他具有高明的政治見識,而且對於加強封建統治也起到了一定的積極作用。

在漢代,由皇帝直接聘請人來做官稱為「征」,由官府聘請人來任職叫「辟」。

被皇帝徵召到朝廷來任官的,多是一些德高望重、學識淵博、聞名於世的人。例如夏侯勝以善說禮服,被征為博士;疏廣因精通《春秋》,被征為博士。漢武帝初即位時,著名的辭賦家枚乘已經年老,但漢武帝仍徵召他到長安來。史書記載,皇帝在徵召某些年老體弱的人時,常常用「安車蒲輪」、「束帛加璧」等禮儀。所謂安車,是指一種能夠比較安穩地坐在其中的小車。蒲輪是指用蒲草捆裹車輪,可以減小顛簸震動。這些都表示皇帝格外優禮之意。被徵召的人,有時可授予很高的官職。傑出的科學家張衡,由於他精通天文、歷算,善為機械巧作,東漢安帝先徵召他任郎中,以後又升遷為太史令。

兩漢時期,官府的掾史等低級官吏,可以由長官自行聘請。這種無論是中央還是地方官府的長官自己請人到官署內做僚屬、任職辦事的做法叫辟或辟除。在漢代,被皇帝徵召做官的人,數量畢竟很少,而被官府辟除為官吏的人則比較多。

東漢時期,朝廷顯貴爭相以能夠辟除所謂賢才名士相標榜,一些著名的俊雅之士也以能被辟舉公府為榮。一般地說,東漢時期把辟除郡縣吏作為仕進之路的風氣要盛過西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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