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篇 東亞的智慧 佛陀也得考試

佛教因為宣揚護國護王思想,君王們當然就更加喜歡這種宗教了。《十訓要》就是高麗王朝始祖的施政綱領,裡面就說:「我國家大業,必資請佛護衛之力。」

在這種背景下,高麗政府就開始設置僧侶的考試製度。一般稱此為「僧科」。他們這樣做的目的就是為了選拔高級僧人指導傳教和管理僧尼事務,成為「僧官」。其實,新羅時期已設立了僧官,高麗王朝就把它繼承了下來,然後自己又有所發展。高麗王朝設立「左右街僧錄司」統管所有的僧人,主管佛教的一切事務。

高麗王朝在宣宗時(1084—1094),「僧科」這種考試製度已經很完備了。其實,僧科是以進士的科舉考試作為模擬對象的,每三年選一次,每次的考試內容都是佛教的經或論。

到高麗末年以至李朝時期,禪宗僧人的考試內容是《景德傳燈錄》及《禪門拈頌集》;而教宗僧人的考試範圍就在《華嚴經》及《十地經論》裡面。通過僧科考試,僧人可以得到不同的階位。禪宗的法階有大選、大德、大師、重大師、三重大師、禪師、大禪師;教宗的法階有大選、大德、大師、重大師、三重大師、首座、僧統。全國最高的僧官是「王師」和「國師」,相當於君王的顧問,常常直接參与政事,權勢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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