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篇 200年的現代舞台 科學的=可錯的

在牛頓以後200多年的時間裡,「科學」成為了「真理」的代名詞。絕大多數人都相信,科學之所以是科學,就在於它能告訴我們一些「真」的東西。科學家的活動,也就是一種能夠獲得真理的活動。

然而,一位出生於奧地利的英國哲學家卻扭轉了人們的看法。他說,「科學」之所以是「科學」,不是因為這些知識是真的、對的,而恰恰在於它們可能會是錯誤的。一個有可能被否定的命題,才能稱得上是「科學的命題」。這個人叫卡爾·波普。

波普生於1902年。在一戰後狂暴的維也納,他度過了他的童年。16歲時,他離開學校,到維也納大學旁聽講座。在那段日子裡,他學習了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理論,接觸到了愛因斯坦的相對論。他注意到,對待自己的理論,愛因斯坦總是持一種批判性的態度,而弗洛伊德卻不是這樣。

1922年,他被維也納大學錄取,並在6年之後獲得哲學博士學位。20年代晚期,他開始與維也納學派有所往來。但是最終他卻成為了維也納學派「公開的反對者」。因為維也納學派的成員們有一個共同的信念——科學是真的,它可以被經驗所證實;知識都應該像科學的知識那樣確鑿,語言都應該像科學的語言那樣精確。

但是波普的看法卻恰恰相反。因為在他看來,「我們一無所知——這是第一點。我們應該非常謙遜——這是第二點。在不知道的時候我們不應聲稱知道——這是第三點。」

他特別不同意維也納學派那幫人說,「科學的東西,就是可以由經驗所檢驗並且能夠得到證實的東西」。波普認為,科學的東西當然得接受經驗的檢驗,但是即使有了經驗事實來證明某一個命題,也不能說這個命題就是正確的。

為什麼呢?讓我們來舉個例子——

比如說「所有的天鵝都是白的」這個命題。當你觀察到一隻天鵝是白的,就能夠證明這個命題是正確的嗎?不能!但是,即使你觀察到很多隻白天鵝,你就能夠證明了嗎?也不能!因為誰知道你遇到的下一隻天鵝是不是白的呢?

由此我們可以看出雖然我們舉了很多的正面證據也不能「證實」這個命題,但我們只需要一個反面的例子(一隻黑天鵝)就可以「證偽」這個命題!這就是波普的「證偽主義」思想!一個命題是科學的命題,不在於它能被證實(因為它根本沒法被完全證實),而在於它能被證偽。

知道自己可能會是錯的,這才是「科學」的態度。反倒是那些宣稱自己「不可能出錯」的東西,恰恰不是「科學」而只是些「神話」。

同樣的道理也可以適用於社會。波普覺得,社會的發展也是不確定的,也是可能會出錯的。而像法西斯那樣的極權者才會認為自己掌握了社會發展的方向,然後耀武揚威地發號施令,肆意剝奪別人的生命和權利!

波普痛恨法西斯,因為納粹逼迫他從1937年就離開家園,一直在異鄉漂泊。他葉落歸根之處,並不是維也納,而是千里之外的倫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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