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篇 200年的現代舞台 現代邏輯之父:弗雷格

一直到19世紀,人們一談起「邏輯」,還是指亞里士多德的邏輯體系。而且對「邏輯是什麼」的看法,也沒有出現實質性的改變。那個時代的人們認為,邏輯是思維的規則。正如叔本華所言,沒有關節就不能彎曲臂膀;同樣,沒有邏輯作為規則,思維就不可能連貫地進行。然而,19世紀後半葉,一個名叫戈特羅伯·弗雷格(1848—1925年)的德國人提出的看法,卻足以推翻這一邏輯觀,帶來革命性的變革。後人稱他為「現代邏輯之父」。

弗雷格首先是一位數學家。他在1873年從哥廷根大學拿到博士學位以後,返回耶拿大學的數學系。1879年,他成為一名數學教授,直到退休。但是,非常重要的是,弗雷格是第一個把數學和邏輯緊密結合起來的哲學家。他用哲學的眼光去看待數學。簡單地說他的數學哲學思想,有這麼三條原則——

第一,數學不是來自經驗活動,而是先天的真理。因為在任何時間地點,一個智力正常的人不用理會經驗活動,就完全可以掌握數學的運算規則。這就說明了第二點,數學真理又是普遍的、客觀的。你說一就是一,我也不能把一說成是二,那樣是「沒道理」。還有一點就是,所有的數學最終可以劃歸為邏輯,數學是邏輯的一部分。

弗雷格為什麼敢這麼說呢?

因為他發現,任何一個數學證明,都是從不證自明的前提出發的,按照設定的規則,推論出結論。然而問題是,這些前提真的是不證自明的嗎?那些規則真的是有效的嗎?沒有人告訴我們是這樣的,因此,整座數學大廈似乎是在半空中飄蕩,沒有確定的基礎可言。於是,弗雷格想證明,構成數學大廈的那些假設和方法,都是可以從基本的邏輯原理中推導出來的。有純粹邏輯作為保證,數學就有了穩固的基礎。

然而,邏輯怎麼就能夠充當這麼重要的角色呢?這同弗雷格對「邏輯」的理解有關。

他說,邏輯根本不是「思維的規則」,事實上也與思維無關。邏輯關係獨立於人的思維而存在。誠然,人類可以認識它們、學習它們、忽視它們、誤解它們等等,但所有這些行為都不依賴於人而存在。這就意味著,邏輯命題是客觀真理。我們有可能把握它們,也可能把握不了,但其存在與人的思維無關。所以,「邏輯」和「做出邏輯的判斷」是兩碼事。「邏輯」是客觀的東西,而「做出邏輯的判斷」則是主觀的活動,我們根據客觀的「邏輯」才能夠做出主觀上的「邏輯判斷」。

弗雷格的邏輯學還有一個很重要的思想就是,他區分了「意義」(含義)和「意謂」(所指)。我們都認為,一個詞指代一件東西(意謂),這就是這個詞的功能。但是弗雷格說這還不夠,一個詞除了能指代一件東西(意謂),它還有自己特定的含義(意義)。比如說,在「水星是離太陽最近的行星」這句話里,「水星」和「離太陽最近的行星」兩種說法指的是同一件東西,但它們畢竟是兩種說法。說「水星」也許更多地讓人聯想起一些人文知識,而說「離太陽最近的行星」,則是一種科學知識的表達。

身為數學家,弗雷格一生都在耶拿大學數學系工作。其著作發表後,並未引起大家所注意,因為人們依然堅信,數學和邏輯是人類心靈的產物。直到多年以後,英國人伯特蘭·羅素「發現」了他,才將他展現給全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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