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篇 啟蒙之光照耀歐洲 上帝在自然之外

自然神論又稱為自然宗教,這是啟蒙時期一種有神論的世界觀。以赫伯特勛爵、約翰·洛克、馬休·廷德爾等為代表人物。

這種觀念認為,世界由造物主創造,被賦予規整、齊一的內在秩序。上帝完成創造後不再干預世界,他沒有進一步地去注意它,而且也不需要去管它,因為宇宙自己會料理自己,就像是你出去旅行一個禮拜,先把你房裡的鬧鐘上好發條,它自己就會嘀嘀嗒嗒地走上8天。人類可藉助自身的理性力量而不需藉助超自然的啟示,就可認識到一些不證自明的真理,也就是認識到「宇宙有這麼一位創造者」。

自然神論倡導5條基本要義:第一、相信一位至高者。第二、人有崇拜上帝的義務。第三、德行是崇拜上帝的主要方面。第四、需要為罪悔改。第五、死後有報償和懲罰。自然神論者相信一切宗教的基礎就是這五條信念。因而主張宗教寬容,反對教條主義,強調內在的理性法則。自然神論的學說於18世紀末、19世紀初隨著懷疑主義的興起而衰落。

笛卡爾是自然神論的代表人物,他將宇宙比作一個巨大的鐘錶,是「鐘錶匠上帝」造就了這個鐘錶,並使其準確地朝著既定目標運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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