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十四、情人的眼睛

那些溫暖的身體

在一起閃光

肌膚抖顫

在快樂里,那靈魂

快樂地來到眼前

——艾倫·金斯堡

晚上我一個字也寫不下去了,大腦一片蒼茫,一隻蒼鷹在空中飛來飛去,伺機俯衝捕食,但卻覓不到任何有價值的靈感。

我對這部小說產生了某種隱憂,我不知道如何把自己在讀者面前最大程度地藏起來,換句話說,我不想把小說與自己的真實生活混為一談,而事實上我更擔心隨著這部小說情節的發展會對我以後的生活產生某種莫名其妙的影響。

我一直認為寫作是類似於巫術的充滿意外懸念的行為。女主人公是一個與我一樣不想尋求平常生活的女孩,她有野心有兩個男人,內心從未平靜過。她相信一句話:像螞蟥那樣吸干生活的精髓,包括秘密的快樂,不為人知的傷害,即興的激情,永久的嚮往。她像我一樣害怕死了以後下地獄,看不到電影,穿不到舒適的睡衣,聽不到MoNo的天籟之音,無聊得令人透不過氣來。

我抽煙,在地板上走,把唱機的音量放得很大,甚至還翻天天的抽屜,看他有沒有留下一點令我驚喜的紙片。最後我在通訊錄上翻到馬克的電話,我猶豫著,是不是該給他打個電話,天天剛走,而我就想給另一個男人打電話,想到這兒,我皺皺眉頭。

但接著我自己想了兩條理由,第一,我不愛那男人,他代替不了天天在我心中的位置,他的臉上只寫著慾望。第二,他不一定能收到我的電話,如果他關掉手機的話。

於是,我撥出一串數字,電話那頭是長長的撥號音。我吐著煙,心不在焉地打量著左手的指甲,指甲修剪得整潔柔媚,十指尖尖,一瞬間看到自己的雙手爬在馬克健美的後背上,就像兩隻蜘蛛一樣在蠕動,挑撥,輕指、噝噝噝的氣聲,漫天飛旋的性激素的氣味。

電話那頭突然傳來的一個女人聲音打擾了我的幻覺,「Hello!」她說。

我嚇了一跳,本能地應了聲「Hello」,然後我問,「Is Mark there?」

「他在浴室,要留口訊嗎?」她說一口德語腔很重的英語。

我禮貌地說不用了,我會再聯絡他。掛掉電話,一種沮喪的情緒影響了我,這個德國佬居然還有情人,當然也可能是他的太太。他從沒說過他的私生活,我也沒問過。到目前為止,我們之間似乎還是「fuck來fuck去」的關係。

我消沉地躺在浴缸里,身邊堆滿了玫瑰浴露的香泡泡,一瓶紅酒放在右手可以夠得到的地方,這是我最虛弱的時刻,也是讓我最自戀的時刻。我幻想在此時,有一個男人推開了浴室的門,走過來,撩開水面上的泡沫與花瓣,像挖掘珍寶一樣挖掘我身體最隱秘地方的狂喜。看我像花瓣一樣在他粗暴的掌心顫慄,被揉得粉碎,看我的眼睛在燈光下因為羞恥而變濕,我的嘴唇在潮汐沖刷下張開又閉上,我的雙腿順著歡樂的方向而蠕動張合。

我突然想念起天天,他用獨一無二的手指,無數次地對我做過這種浮於普通肉慾上的詩化的性催眠,是的,像剝去層層迷霧直達愛的中心的催眠。我閉著眼睛邊喝紅酒邊撫摸雙腿之間,這種煎熬使我理解了為什麼《毒太陽》中的亞歷山大會選擇死在浴缸里。

電話鈴突然響了,「天天,」我心裡叫了一聲,睜大眼睛,欠身抓住嵌在右側牆壁上的話筒。

「Hello,我是馬克。」

我吸了口氣,「Hi!」

「剛才你給我打過電話,是嗎?」他問。

「沒有啊!」我說,「我沒有給你打什麼fug電話,我一直在寂寞地快樂地洗澡……」我打了個酒嗝兒,嘻嘻笑起來。

「我太太告訴我,在我洗澡的時候有一個女孩打過電話,聽口音是中國人——我猜是你。」他好像勝券在握,吃准了我會想他似的。

「這麼說,你有太太。」

「她剛從柏林來,來上海過聖誕節,一個月後她會回去。」他很奇怪地用著安慰的口氣,好像我會為此而很難過。

「她挺忙的吧?哎,對了,我想起一件事,你有沒有換過床單?……猜你肯定換過了,——不然她會聞出中國女人的味道。」我輕輕笑起來,我知道我有點醉了,一點點醉的感覺真好,什麼都想得很開,雲霧散去眼前只有光明。

長到25歲,抵禦意外事件的能力就很強,就算他現在說他要與我分手或者說他要去火星也不會讓我太絕望的。清醒地對待我與他的關係,一是一,二是二,別迷失方向。

他也笑起來,聖誕要到了,公司要放一個長長的假,他希望可以有機會與我見一面,他用中國話跟我講電話,我猜他太太在旁邊一個字也聽不懂。男人總是在女人眼皮底下做出色膽包天的事,他們會說「愛你和對你忠實與否是兩碼事」,多數男人不適應一夫一妻制,他們緬懷古代的後宮裡藏三千粉黛的艷史。

他說過幾天有個記者朋友從德國來,他想介紹我們認識,那位朋友有計畫採訪上海有個性的年輕女性。

說到底,與一個情人和一個記者共進晚餐並不是壞事。那一天出門前,我盛妝打扮,我愛那種對著鏡子描眉塗唇搽腮影自戀的感覺,為此我願意下輩子還做女人。精心打扮而不露鑿痕,矜持而可以在一剎那間使人驚艷,上海女人天生有這種細小處見心計的特質。

相書上說黑色是我的星座的幸運色,我穿著黑色高領緊身衫,一雙跟兒高得嚇人的靴子,頭髮簡單地綰成朝天髻,插一支象牙管,手上是天天送我的銀鏈。這身打扮給我安全感,知道自己是美的。

外灘的M on the bund餐館,這是以價格昂貴而飯菜並不可口著稱的一對澳洲姐妹開的餐館,生意不錯,在浦東工作的老外都結伴過江來此就餐,兩米高的燈柱,雕花鐵欄,餐廳布置得大而無當,但可能也符合馬克他們那一民族的嚴謹、簡潔的審美趣味。惟一迷人的是餐館外那個大大的陽台,在那兒可以憑欄遠眺浦江兩邊。

馬克的記者朋友名叫呂安德,黑髮黑眼,祖父一輩是從土耳其遷至德國的移民,一開始我們談論足球和哲學,跟德國人談足球雖然有些自卑,但哲學方面我的國家絲毫不遜色,呂安德崇拜孔子、老子,前者鼓勵他走遍全世界尋求亘古不變的人類真理,後者則在他痛苦寂寞的時候安慰他,有點像嗎啡。

應呂安德的提議,我開始講述一遍我以前的經歷,包括那本引起奇怪反響的小說集,還有我對自己與父母一代的關係的理解,以及我的歷任男友,講到天天的時候我看了一眼馬克,他正在切一片蔬菜汁炙羊腿,裝作沒聽見。

我講得很坦率,天天是我惟一的愛人,上帝給我的禮物,儘管我一直預感到這是一份沒有希望的愛情,可我不想也無力改變什麼,到死也不會後悔的。說到死,我想我並不怕,我只害怕無聊地活著,所以我寫作。我的英語不是特別好,個別詞句需要馬克翻譯,馬克一直都認真地幫著我。

馬克一直裝作只跟我是一般朋友,但他還是忍不住盯著我看,然後說一些笑話,比如他剛學中文的時候老把「皮包」說成「包皮」,有一天他準備請中國同事吃晚飯,走到半路上一摸口袋,很尷尬地對同事說,「對不起,我的包皮沒帶在身上。」

我大笑起來,他三句不離本行,都是帶色的笑話。他的手在桌子底下尋找我的腿,這是冒險的舉動,我寫過的小說里就有在桌子底下摸錯人的場面。但他準確無誤地找到了我的膝蓋,弄得我發癢,我忍不住笑起來,呂安德看著我笑的樣子說:「就這樣笑吧,我來給你拍一些照片。」

我用中文問馬克:「這樣的採訪是不是不太好,只是滿足德國人的一點好奇心,神秘的東方大國,年輕的反叛的女作家之類?」

「不,不,你的小說我很喜歡,相信很多人會尊重你,有一天你的小說會被譯成德文。」

晚餐結束後,我們去了新華路上的Goya,這是一家以四十多種馬丁尼酒和遍地的沙發、分支燭台、艷情的落地垂幔、絕對催眠的音樂著稱的小酒館。我喜歡這裡的主人,一對年輕貌美的從美國回來的情侶,女主人叫宋潔,能畫不錯的畫,她臉上的蒼白是我見過的女子中最神秘的那種白,別人塗再多白粉也無法摹仿。

我們分別叫酒,我請酒保換一張碟,我知道他們有portishead的《Numy》,這樣的音樂配上這樣的酒才對感覺。有一段時間我和天天經常來這兒喝酒,這個地方像一艘沉在海底的古船,時時有種沉沉的睡意從天花板上壓下來,壓在腦袋上,使人迷醉,酒會越喝越多,沙發越坐越陷下去,經常可以嗅到麻醉的味道。不時有人喝著喝著就頭一歪靠在沙發上睡著了,然後醒過來,再喝,再睡一會兒,直到某處傳來漂亮女人的笑聲驚醒,總而言之,這其實是個非常危險的溫柔鄉,一個人想暫時丟失一些自我的時候就會坐車來這兒。

我總是碰到一些上海灘上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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