偽君子 「合法性」的夢魘

雖然事實證明,朱棣才是朱元璋構建的體制的合格繼承人,但有諷刺意味的是,他卻要以不合法方式來得到似乎天然屬於他——抑或他才真正與之相配——的權力。同時,他的權力越是來得不合法,他就越發想盡一切辦法來鞏固和強化這權力,結果,他的這種努力與那種權力的本質,二者反倒相得益彰,彼此生髮,將各自真諦發揮得淋漓盡致。

朱棣以武力推翻建文帝,雖非不費吹灰之力,但著實頗為順利,一如兩個不同重量級的拳手之間的較量,沒有懸念。

他稱帝的真正障礙,不是朱允炆,而是「合法性」。當把守金川門的谷王朱橞和李景隆為他打開城門之時,戰爭結束了,然而朱棣卻意識到,現在他才面臨真正嚴峻的考驗。作為勝利者,他享受到的不是歡迎、擁戴和臣服。他贏得了戰爭,卻沒有贏得承認。史料為我們揭示出朱棣進入南京城時所遭遇的尷尬局面:迎降的朝臣不過百十號人,而「遁去者,達四百六十三人」 ,這還不包括自盡者、被捕者。假如換置為現代民調的表述方式,朱棣的支持率不足百分之二十。

為什麼?

朱允炆良好的聲譽是一個原因。萬曆年間,李贄於《續藏書》借評述方孝孺其人之機,極大膽地在同洪武嚴政相對照的意義上,稱讚建文的四年之治:「蓋(洪武年間)霜雪之用多,而摧殘之意亦甚不少。建文繼之,專一煦以陽春。」比朱元璋為嚴冬,而把朱允炆比做陽春,乃至說他善始善終地(「專一」)只把溫暖帶給民間。這個說法應不過分。由建文入永樂的時人朱鷺,在詩《過金陵吊方正學諸臣》里寫:「四年寬政解嚴霜,天命雖新故忍忘?」嚴霜,指朱元璋;天命雖新,指朱棣上台。詩句中對朱允炆懷念之意甚濃。從朱鷺到李贄,一百多年過去了,朱允炆的良好聲譽卻是一貫的,沒有什麼不一致的材料來推翻這印象。

不過,這是較次要的原因。雖然古代因為「人治」的習見,對賢君心嚮往之,但朱棣取朱允炆代之的問題,並不簡單地是只與他們叔侄個人品質有關。

士大夫,或者說儒家官僚,有自己的政治理性。它反映在若干原則上,例如君臣之義、宗法關係、王朝繼嗣制度等。這些原則,基於儒家對心目中政治秩序的訴求,關乎它所理解的國家根本和大體,是不可破壞的,具有超乎道德之上的地位,也是優先於道德標準的最高標準。

孔子在世時,即有意識地致力於建立這秩序,他在七十歲左右的高齡,完成畢生最後一部著作《春秋》。「《春秋》之義行,則天下亂臣賊子懼焉。」 此書之作,即為正名分、立褒貶,司馬遷評曰「以繩當世」 ,近人則稱「儒家政治思想,以《春秋》為最高標準」 。孔子自己有一句話:「後世知丘者以《春秋》,而罪丘者亦以《春秋》。」對此,經學家劉煕解釋是:「知者,行堯舜之道者也。罪者,在王公之位,見貶絕者。」意即《春秋》樹立了一個標杆,明確應該怎麼做和不可以做什麼。究竟是什麼樣的標杆呢?說到底,就是制度,是任何情形下不能被侵犯和破壞的國家政治秩序,當時用詞是「禮法」。「禮法」包含道德,但比道德更高。比如暴君被殺,依《春秋》的書法,只能用「弒」字,不能稱「殺」。《春秋》襄公三十一年記:「莒人弒其君密州」。這件事,實際上是莒國國君為其人民所共棄,對這正義之舉,《春秋》仍堅持書「弒」,因「弒」字有以下犯上的意思,這層意思在孔子看來必須申明,哪怕莒君已到「國人皆曰可殺」的地步,但身份仍是國君,雖因惡被殺,國人所為仍為非禮,故必須明書曰「弒」。這便是「《春秋》筆法」,借歷史的書寫,表達和構建一套任何情形下不動搖的政治倫理。所以,吳、楚兩國國君已經稱王,《春秋》仍尊周天子所予封號,只對他們以「子」相稱。前631年,晉文公以霸主身份將周襄王召至河陽、踐土(今晉豫一帶)接受諸侯朝拜,這是嚴重違反禮法的舉動,《春秋》於是記為「天王狩於河陽」,因為「『以臣召君,不可以訓』,故書曰『狩』。」 魯惠公死後,嫡子(後來的魯桓公)年幼,因此由繼室庶出之子暫攝君位,是為魯隱公;《春秋》對此事隱而不提,只用「元年,春」一語,一方面表示發生了執政者的交替,一方面迴避直接談論有新君即位——雖然確實發生了這種事情。總之,用非常嚴格、不苟的表述,來堅持倫理正確。

這政治倫理,經一千多年來從漢儒到宋儒的深入闡釋,在士大夫心目中已根深蒂固、不容移易,構成他們對於政治合法性的基本理念。

明代最典型的事件,是嘉靖初年那場極激烈的「大禮議」。當時正德皇帝朱厚照死去,無子,由興獻王世子朱厚熜入繼,成為嘉靖皇帝。他在當皇帝的第五天就下令討論生父興獻王的尊號問題,亦即想給父親追加皇帝名義,一下子引起非常複雜的倫理問題。根據禮法,作為入繼者,朱厚熜繼承皇位的同時,便自動以孝宗朱祐樘為父(朱厚熜與朱厚照同輩),現在提出給本生父上皇帝尊號,實際上就成為「繼統不繼嗣」。以我們今人眼光,可能覺得這種問題無關痛癢,而在當時,卻事關皇帝權力由來是否合法的大節。於是首輔楊廷和帶頭,滿朝士大夫奮起抗爭,雙方僵持三年之久,最後演變成「左順門事件」。嘉靖三年七月十五日,自尚書、侍郎至員外郎、主事、司務等二百二十位官員,以相當於現代靜坐示威的方式,跪伏左順門外,務求皇帝納諫,幾次傳旨令退去,皆不聽,仍跪伏喧呼。嘉靖帝大怒,出手鎮壓,除當即逮捕一百四十二人外,命四品以上八十六人待罪聽候處理;七月十七日,命所有參與此事的四品以上官員奪去俸祿,五品以下俱處以廷杖,受廷杖者人數達一百八十餘人,其中,死於杖下竟達十七人。

由「大禮議」可見,明代一般儒家官僚心中,對於「合法性」,怎樣持著絕不圓融的態度。朱厚熜是名正言順做皇帝的,他無非想捎帶著把親生父親也引入皇帝行列,尚且招致士大夫階層一致抵制。那麼,身為顛覆者,憑仗武力推翻合法君主、奪取帝位的朱棣,將面臨怎樣困難,更可想而知。

南京被燕兵控制以後,少數士大夫曾在各地武裝抵抗,很快都被撲滅。多數人選擇棄官和逃亡,以此拒絕與篡權者合作,如果跟崇禎皇帝自盡後對滿清比較激烈的抵抗相比,似乎顯得平淡。不過其中情形並不相同,明末抵抗是基於亡國之痛,而朱棣篡政說到底是朱姓王朝的「家事」,不合法歸不合法,江山終究沒有易手。對此,孔子早就說過:「邦有道,則仕;邦無道,則可卷而懷之。」 「天下有道則見,無道則隱。」 「邦無道,富且貴焉,恥也。」 眼下的情況,就很符合「無道」的定義。所以,跑掉,不合作,躲起來不做官,足以表明對時事的態度。

此種局面,朱棣事先也應有所預料,但恐怕未曾料到抵制的人如此多。除了皇室親貴——朱允炆削藩,早就得罪了這批人——迎降隊伍中頭面人物寥寥無幾,部長級(尚書銜)只有一個茹瑺,副部級(侍郎)四位。反觀朱棣先後兩次開列的「奸臣榜」(支持朱允炆的官員),吏、戶、兵、刑、工、禮部尚書和太常卿、大理卿俱在其內,加上一堆侍郎,外帶皇帝首席顧問、知識分子領袖方孝孺,人心向背,一望而知。他更沒想到,大局已定之後,這些人絕大多數還堅持死硬立場,甚至當他做足姿態、給足面子,他們仍不買賬。這時,他開始明白,攆走朱允炆、自己黃袍加身是一碼事,找到「合法性」完全是另一碼事。

有跡象表明,最初,朱棣是渴望「合法性」的。他希望事情儘快步入正軌,擺脫篡位者的陰影。

那個替他策划了整個叛亂奪權計畫的智囊人物道衍和尚(姚廣孝)早就深謀遠慮地忠告:進入南京後,當務之急是搞定方孝孺。道理不言自喻:如方孝孺可為所用,以他在士林中的聲望,令儒家官僚集團接受既成事實,難度可降低不少。朱棣亦深知其意義,捉住方孝孺後,依姚廣孝之言,亟假辭色,結果大失所望,進而惱羞成怒。《明史》對這一段的描寫,細膩可觀,如小說一般:

先是,成祖發北平,姚廣孝以孝孺為托,曰:「城下之日,彼必不降,幸勿殺之。殺孝孺,天下讀書種子絕矣。」成祖頷之。

至是欲使(方孝孺)草詔。召至,悲慟聲徹殿陛。

成祖降榻,勞曰:「先生毋自苦,予欲法周公輔成王耳。」

孝孺曰:「『成王』安在?」

成祖曰:「彼自焚死。」

孝孺曰:「何不立『成王』之子?」

成祖曰:「國賴長君(指建文之子年幼不足立)。」

孝孺曰:「何不立『成王』之弟?」

成祖曰:「此朕家事。」顧左右授筆札,曰:「詔天下,非先生草不可。」

孝孺投筆於地,且哭且罵曰:「死即死耳,詔不可草。」

成祖怒,命磔諸市。

朱棣擺出禮賢下士姿態,「降榻」親迎,口稱「先生」,很像一位賢君。但方孝孺不吃這套,一意剝掉他的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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