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部 7

1946年1月18日

兩年來第一次和莫里斯在一塊兒吃午飯——我打了電話請他見我。我坐的公共汽車在斯托克韋爾塞了車,結果我遲到了十分鐘。有一會兒,我又有了往日里總會有的那種害怕的感覺,害怕會出點什麼事情,把這一天給弄糟,害怕他會對我發火。不過現在我已經沒有了自己先發火的慾望。發火的習性似乎同我身上許多其他的東西一樣,已經死去了。我想見到他,問問他亨利的事情。亨利近來表現反常。他同莫里斯一塊兒外出去酒館喝酒,這事很奇怪。他平常只在家中或者自己加入的俱樂部里喝酒。我想他或許和莫里斯談過。如果他是在為我而擔心,那可真怪了。自打我們結婚以來,再也沒有什麼比現在更不用擔心的時候了。不過我同莫里斯待在一起時,同他待在一起的理由似乎就是要同他待在一起,除此之外再沒什麼別的理由。而對於同亨利待在一起的理由我卻始終也沒能搞清楚。他不時地試圖讓我感到難受,並且他成功了,因為他是在讓自己難受,而我看著他讓自己難受就會真的受不了。

我和莫里斯吃午飯,是不是破壞了自己當時發下的那個誓言呢?一年前我會這麼想,但現在不會。那時候我很刻板,因為我害怕,因為我不知道問題在哪兒,因為我對愛情沒有信心。我們在魯爾斯吃了午飯。只要同他在一起,我就感到高興。只有一小會兒我不高興。在那個陰溝蓋上道別時,我覺得他想再吻我。我渴望他的吻,但當時我突然咳嗽起來,結果時機就過去了。我知道,他走開時心裡一定在想著種種不真實的東西,並因為這些東西而感到難受,而我則因為他感到難受了,自己也很難受。

我想背著人哭一場,於是便去了國家美術館,但那天是一周里向學生開放的日子——人太多,所以我又回到了仕女巷,走進那座光線總是太暗,讓你看不清鄰座的教堂。我在裡面坐下來。教堂里除了我和一個走進來在後面一排長椅上默默禱告的小個子男人外空空蕩蕩。我記得頭一回進這種教堂時,自己曾經多麼地討厭它。我沒有禱告。我已經因為禱告太多次而吃夠苦頭了。我像對父親——如果我能記得自己有過父親的話——說話那樣對天主說道:親愛的主啊,我累了。

1946年2月3日

今天看到了莫里斯,但他沒看見我。他正在去龐蒂弗拉克特徽章酒館的路上,我跟在他身後。我已經在雪松路上花了一小時——冗長乏味的一小時——試圖聽懂可憐的理查德所說的那些道理,但從中得到的卻是一種信仰顛倒的感覺。難道有誰能對一個傳說如此當真,並為它而如此爭論不休嗎?當我真的聽懂什麼的時候,那東西總是某個我所不知道的事實,而在我看來,那個事實又幾乎總是無助於證明他有道理,比如說像表明基督確有其人的證據之類。我疲憊而又絕望地從他那裡走出來。我上他那兒去,為的是想請他幫我擺脫一種迷信,但每次我去時,他的狂熱都使我的迷信更加根深蒂固。我在幫助他,但他並沒在幫助我。或許也可能他是在幫助我?有一個小時的光景,我幾乎沒去想莫里斯,可是後來他突然出現了,正在街盡頭的地方過馬路。

我一路尾隨著他,不讓他離開視線。我們一起去過龐蒂弗拉克特徽章酒館這麼多次,我知道他會去哪個吧台,要點什麼。我在想:我是不是該跟在他身後進去,自己要一份東西,看著他轉過身來,然後等待著一切重新開始呢?那樣一來,早晨就會充滿希望,因為亨利一走,我就可以給他打電話;而傍晚也堪可期待,如果亨利提前告訴我說他要晚點回家的話。而且現在我可能會離開亨利。我會盡自己最大的努力去做。我沒有錢能帶給莫里斯,而他寫書所掙的錢除了養活他自己外也剩不下多少,但是有我的幫助,光是打打字,我們一年也該能攢下個五十鎊來。我不怕窮。有時候量入為出比胡亂開支、自作自受更容易。

我站在那家酒館門口,看著他走進了酒吧。我對天主說:如果他轉身看到我,我就進去,但他並沒有轉過身子。我開始往家走,但腦子裡無法做到不去想他。我倆之間形同陌路差不多已有兩年時間。我不知道一天里某個具體的時刻他都在做些什麼,可現在他已不再是陌路人了,因為我像以往一樣知道他在什麼地方。他會再喝上一杯啤酒,然後回到那間熟悉的屋子裡去寫作。他每天的習慣一如既往,我愛它們,就像一個人愛一件舊衣服一樣。我覺得自己被他的這些習慣保護著。我從來也不想要新奇怪異的東西。

我想:我會讓他多麼快樂呵,而且我是多麼容易地就能做到這一點。我重新開始渴望看到他快樂地大笑。亨利不在家。他同人約好了中午下班後一起吃午飯,他又打電話回來,說晚上要到七點鐘才能到家。我會等到六點半,然後我就給莫里斯打電話。我會說:我今天晚上和從今以後的每一天晚上都會去你那兒。對沒有你的生活,我已經厭倦了。我要收拾東西,把它們裝到那隻藍色的大衣箱和那隻棕色的小提箱里。我要帶上足夠度一個月假期穿的衣服。亨利是個文雅的人,到一個月末了時,涉及法律方面的事情就會辦妥,當下的怨恨會過去,家裡需要的其他東西我可以慢慢來拿。怨恨不會很多:我們兩人並非好像還是一對情侶似的,婚姻早已變成了友誼。稍稍過上一段時間後,友誼會像從前一樣繼續下去。

我頓時有了一種解脫和快樂的感覺。我再也不去擔心你了,穿過公共草坪時我這麼對天主說,不管你是存在還是不存在,不管你是否會再給莫里斯第二次機會,也不管這一切是否都是我的憑空想像。也許這是我為他要求的第二次機會。我要讓他快樂,這是我的第二個誓言,天主,你要是能夠阻止我的話就阻止我,你要是能夠阻止我的話就阻止我。

我上樓到自己的房間里去給亨利寫信。「心愛的亨利……」我寫道,但這聽上去很虛偽。「最親愛的」則是一句謊言,所以得用一個像是稱呼熟人用的稱呼:「親愛的亨利……」於是我這樣寫道:「親愛的亨利,恐怕這對你來說會是一個不小的打擊,但在過去的五年里,我一直愛著莫里斯·本德里克斯。我們有兩年時間沒有見面,也沒有通信,但是沒有用。沒有他我無法快樂地生活,所以我走了。我知道很長一段時間以來,自己沒有怎麼盡到一個做妻子的本分,而且自一九四四年六月以後,我也完全沒有能做一個情人,所以我周圍的每個人過得都不好。我一度以為自己可以讓這份戀情就這麼維繫著,相信它會慢慢地、以大家都滿意的方式結束,然而事情的發展卻並非如此。我比一九三九年時更愛莫里斯。我想自己一直太過幼稚,但是現在我意識到:一個人遲早要作出選擇,不然就會把各方面的事情都弄糟。再見了,天主保佑你。」我重重地劃掉了「天主保佑你」這一句,讓它看不出來。這句話聽上去有點自以為是的味道,說到底,亨利並不信天主。接下來我想寫上「愛你的」,但這個詞兒聽起來不太合適,儘管我知道它是真實的。我的確是在以自己拙劣的方式愛著亨利。

我把信裝進信封,在上面寫上「純粹私函」的字樣。我想這樣可以提醒亨利,讓他別當著別人的面拆開信——因為他可能會領朋友到家裡來,而我不想讓他的自尊心受到傷害。我拖出箱子,開始裝東西,爾後又突然想到:我把信放到哪兒去了?信我馬上就找到了,但轉念又想:萬一匆忙之中我忘了把它放到門廳里,而亨利等我回家左等右等等不到怎麼辦?於是我又拿著信下樓,把它放在門廳里。我的行裝差不多快收拾完了——只有一件晚禮服需要疊起來,亨利還要再過半小時才會到家。

我剛把信放到門廳桌上下午送到的郵件的最上面,就聽到了鑰匙開門的聲音。我趕忙把信又抓了起來,我不知道自己為何這樣做。隨後亨利進來了。他看上去滿臉病容,一副心煩意亂的樣子。他說了句「哦,你在這裡?」,便徑直從我身邊走過,進了自己的書房。我愣了一會兒,隨後便跟著他也進了書房。我想,現在得把信交給他了:這需要更大的勇氣。推開書房門以後,我看到他連取暖爐都沒開,正坐在爐邊自己的椅子上,他在哭泣。

「怎麼啦,亨利?」我問他。他說:「沒什麼,只是頭痛得厲害而已。」

我替他點著了取暖爐,說:「我去給你拿點溫格寧來。」

「不用了,」他說,「已經好點了。」

「你今天怎麼樣?」

「噢,同以往差不多,有點累。」

「同誰在一塊兒吃的午飯?」

「同本德里克斯。」

「本德里克斯?」我問。

「怎麼就不能是本德里克斯?他在他的俱樂部里請我吃的午飯。是頓糟糕的飯。」

我走到他身後,用一隻手搭在他的額頭上。在永遠離開他以前做出這樣的舉動很奇怪。我們剛結婚時,他曾經對我做出過這樣的舉動。當時,因為什麼事都不太對頭,我患上了嚴重的神經性頭痛。有一會兒我竟然忘了:當時自己只會裝著被這種辦法治好了的樣子。他抬起手,用力地把我的手按在他的額頭上。「我愛你,」他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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