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 1

故事沒有開端,也沒有結尾:作者從自己經歷中選擇那個可以讓其回顧以往或者放眼未來的時刻時,完全是任意的。有些職業作家,在被人們認真注意到的時候,會因他們的寫作技巧而受到讚美。我用「作者選擇」這樣的說法時,口氣里所帶的,便是這類作家會有的那種並非很確切的自豪感。但是,事實上是我自己選擇了一九四六年一月那個漆黑的雨夜裡,在公共草坪上看到亨利·邁爾斯頂著一片滂沱大雨斜穿而過呢,還是這些景象選擇了我?依照我這一行當的慣常做法,我從這裡開始寫會很方便,也很正確。可如果當時我信某位天主的話,我也會相信有那麼一隻手在拽著我的胳膊肘,示意我說:「去同他打招呼吧,他沒看見你。」

不然的話,我怎麼竟會去同他打招呼呢。如果用「恨」這個字眼來說人不算太過分的話,我是恨亨利的——我也恨他的太太薩拉。我想那天晚上的事情過後不久,亨利也開始恨我了,就像他一定曾時時恨過自己的太太以及另外那個人一樣(所幸的是,那時候我們都不相信另外那個人的存在)。所以說,這本書所記述的與其說是愛,倒遠不如說是恨。不過,如果我碰巧說了亨利和薩拉什麼好話的話,讀者也大可以相信我:我這樣做是在抵制偏見,因為我喜歡寫出接近於真實的東西,甚於發泄自己接近於仇恨的情感,這是我的職業自尊心之所在。

看到亨利在這樣一個夜晚跑到外面來可真是奇怪:他喜歡自己擁有的那份安逸,而且——或者說是我這麼想——他畢竟有薩拉。對於我來說,安逸就像是在錯誤的地點或者錯誤的時間裡勾起的錯誤的回憶:人在孤獨的時候寧願不要安逸。甚至在我那間起居兩用的公寓,我也嫌安逸太多了。公寓位於公共草坪的南邊——錯誤的那一邊——裡面還有別人丟下的舊傢具。我想到雨里去散散步,在鄰近的小酒館裡喝上一杯。狹窄擁擠的門廳里掛滿了陌生人的衣帽——住在三樓的那個人正在招待客人,結果我錯拿了別人的雨傘。我帶上身後那扇鑲著彩色玻璃的門,小心翼翼地走下台階,台階在一九四四年時被炸壞了,以後就從來沒修過。我有理由記住那個場面,記住那扇結實、難看、維多利亞時代風格的彩色玻璃門,是如何經受住炸彈爆炸的震蕩的,就像我們的祖父們當時如果健在的話也會的那樣。

我剛準備穿過公共草坪,就發覺自己拿錯了雨傘,因為傘上裂著一條縫,雨水流進了我的防雨布衣領。就在這時候,我看到了亨利。本來要躲開他很容易,他沒帶傘,借著路燈,我能看到他的眼睛被雨水糊住了。黑魆魆的、沒有葉子的樹像破水管似的聳立在那裡,擋不了雨。雨水從亨利頭上戴的那頂硬邦邦的淺黑色帽子上滾落下來,匯成一股股細流,順著他的黑色公務員大衣往下淌。我就是同他擦身而過,他也不會看見我,何況我還可以往路邊走兩步,保證讓他看不到我。但是我卻開口說:「亨利,簡直認不出你來了。」我看到他聽到我的聲音後眼睛一亮,就像碰到了老朋友似的。

「本德里克斯。」他親熱地招呼道。天下的人都會說他才有恨人的理由,而不是我。

「亨利,下這麼大的雨,你在這幹嗎?」有些人身上有著你自己不具備的美德,這樣的人總讓你忍不住要去戲弄戲弄。他含糊其詞地回答道:「哦,我想透透氣。」一陣突如其來的風雨差點把他的帽子卷到北邊去,幸好他及時把它抓住了。

「薩拉好嗎?」我之所以這麼問,只是因為如果不問的話就會顯得有點不對勁,其實我巴不得聽到她病了、怏怏不樂、奄奄一息的消息才開心呢。我想像過,在那些日子裡,她所經受的任何痛苦都可以減輕我的一份痛苦;她要是死了,我就解脫了,我就不會再去想像那些處在我這樣不光彩境地里的人一定會去想像的事情了。要是薩拉死了,我想自己甚至會喜歡亨利這個可憐的傻瓜蛋的。

他說:「噢,她晚上出去了。」他的話又惹動了我心裡的鬼胎,讓我想起往日里別人問到薩拉時,亨利一定也是這樣回答的,而那時只有我一個人知道薩拉身在何方。「去喝一杯?」我問他。出乎意料的是,他竟然真的同我走到了一塊兒。在此之前,我們還從沒在他家以外的地方喝過酒。

「我們好久沒見到你了,本德里克斯。」由於某種原因,別人一般只知道我的姓氏——儘管朋友們也會用我那喜愛文學的父母親給我起的那個文縐縐的名字「莫里斯」來稱呼我,我或許還是壓根兒就沒在受洗儀式上被命過名 。

「是有好久了。」

「呃,准有—— 一年多了吧。」

「自從一九四四年六月起。」我說。

「有那麼久了——嘖。嘖。」真是個傻瓜,我心裡想,時間已經過去了一年半,他竟然連一點蹊蹺都沒看出來。我們雙「方」之間只隔著一片不到五百碼 寬的平坦草坪。難道他就從來沒想到過問薩拉一句:「本德里克斯近來情況怎麼樣?要不要請他過來坐坐?」而薩拉的回答也從來沒讓他覺得……古怪、閃爍其詞、值得懷疑嗎?我像一塊滾進池塘里的石頭一樣從他們的視野里消失得無影無蹤。我想石頭落水後水面泛起的漣漪也許讓薩拉心煩意亂了一星期,或者一個月,可是亨利的兩眼就像緊緊蒙著馬眼罩似的,什麼也看不見。我曾經特別恨他那雙眼睛,甚至在我因為它們而獲得好處的時候也恨,因為我知道別人也同樣可以因為它們而獲得好處。

「她在看電影嗎?」我問。

「呃,不,她現在幾乎不去看電影了。」

「過去她可是去的。」

龐蒂弗拉克特徽章酒館仍舊裝點著聖誕節氣氛的紙彩帶和紙鈴鐺,這是商業化的慶祝活動後留下的淡紫色和橙黃色的殘骸。年輕的老闆娘胸脯抵著吧台,臉上一副對顧客不屑的神情。

「挺漂亮。」亨利有口無心地說了一句。他手足無措、怯生生地四處張望,想找個掛帽子的地方。在我印象中,他曾去過的最接近於酒館的場所,就是離諾森伯蘭林蔭大道不遠的那家牛排館,他與部里的同事們一起在那裡吃過午飯。

「你來點什麼?」

「我不介意來杯威士忌。」

「我也不介意,不過在這兒你只能將就著喝點朗姆酒了。」

我倆坐在桌邊,手指盤弄著酒杯:我跟亨利向來沒什麼話好說。我無法確定,如果不是因為一九三九年要動手寫一部以一位高級公務員為主角的故事,自己是否還會費心勞神地去同亨利或者薩拉混熟。亨利·詹姆斯 曾在與沃爾特·貝贊特 的一次討論中說過:一位有足夠才智的年輕女人要寫一部有關王室衛隊的小說的話,只須從衛隊某個軍營的食堂窗前走過,向裡面張望一下就行了。不過我覺得,在該書寫作過程中的某個階段,這個女人會發現有必要同衛隊的一位士兵上床,哪怕這麼做僅僅是為了核實一下細節。我倒沒真的同亨利上床,不過我做了僅次於此的好事情。第一次帶薩拉出去吃飯的晚上,我就產生了一個無情的念頭:我要把一位公務員太太腦子裡的東西掏出來。她不知道我的用意。我確信:她以為我真的是對她的家庭生活感興趣。或許,正是這一點使她對我產生了最初的好感。亨利什麼時候吃早飯?我問她。他是乘地鐵、公共汽車還是坐計程車去上班?他晚上把工作帶回家來做嗎?他有帶王室徽章的公文包嗎?在我的意興推動之下,我同薩拉之間的友誼開出了花朵;看到竟然有人會把亨利當回事兒,她高興極了。亨利很重要,不過他的重要程度實在同大象相差不了多少,這種重要性來自於他所在部門的規模。有些類型的重要性天生倒霉,註定了要在不重要的冷宮裡待著。亨利是養老金部門一名重要的助理大臣——該部門後來成了家庭安全保障部。家庭安全保障——在那之後的歲月里,在那些痛恨同伴、想找把傢伙的時候……我曾對這個名稱嘲笑不已。終於有那麼一次,我故意告訴薩拉說,我之所以對亨利感興趣,只是為了給自己書中的人物找原型,而且這個人物還是一個滑稽可笑的角色。從那以後,薩拉就開始不喜歡我的小說了。她對亨利忠心耿耿(這一點我從來也無法否認)。在我被魔鬼奪去理智、連對與世無爭的亨利都心懷怨恨的那些時刻里,我曾經借著寫這部小說來發泄自己的憤怒,杜撰出了一些粗陋不堪的情節……有一次,薩拉同我度過了整整一個夜晚(我一直盼望著這樣的時刻,就像作家盼望著自己的書寫到最後一個字一樣),我不經意間說錯的話毀了整個晚上,破壞了接連幾個鐘頭里有時如同一段完整愛情的氣氛。大約兩點鐘時,我氣呼呼地睡著了。三點時分,我醒過來,將手搭在薩拉的手臂上,把她給弄醒了。我想自己原來是想讓一切都恢複正常,但是當我的受害者把她睡眼惺忪、美麗又充滿信任的臉轉向我時,我又不那麼想了。她已經忘記了爭吵,可是我將她的健忘都視為自己重拾舊怨的新理由。人類真是彆扭啊,然而他們卻說我們是天主創造的。在我看來,一位不像全等式那樣簡單樸素、不像空氣那樣澄澈透明的天主是難以想像的。我對薩拉說:「我一直躺在這裡想第五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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