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篇 美利堅文學的百花園 清教徒時代的悲劇之愛——《紅字》

愛總要比恨來得容易,這正是人類本性之所在。……恨甚至會通過悄悄漸進的過程變成愛。

——霍桑《紅字》

納撒尼爾·霍桑出生於新英格蘭一名門望族,他家世代都是虔誠的加爾文教信徒。到他父親這一代,家境已經大不如前。14歲時,霍桑到祖父的莊園上住了一年。那附近有個色巴果湖,霍桑經常到那裡打獵、釣魚、讀書,充分領略自然風光。據他晚年回憶,他的一生以這段時間最為自由愉快,而他的孤僻個性和詩人氣質,也是在這裡形成的。

家庭和社會環境中濃重的加爾文教氣氛,深深地影響了霍桑,他自幼性格陰鬱,耽于思考;而祖先在迫害異端中的那種狂熱,則使他產生了負罪感,以致入大學後在自己的姓氏中加了一個「W.」表示有別於祖先。從他12歲以來的日記判斷,他在觀察及寫作上,都是早熟的。

1825年,22歲的霍桑從大學畢業後,回到薩菜姆故居,一住就是12年,把時間全都用在了思考、讀書和寫作上。由於不滿意自己的作品,他最初的幾篇短篇小說都是匿名發表的,他甚至還焚毀了一些原稿。經過長時間的磨練,霍桑終於在1837年出版了第一個短篇小說集《重講一遍的故事》,從此以善於寫短篇小說而著稱。

霍桑的身世和經歷是形成他的複雜的世界觀和獨特的創作思想及手法的直接根源。

《紅字》是霍桑的第一部長篇小說,1850年該書問世後,霍桑一舉成名,成為當時公認的最重要的作家。

《紅字》描寫女主人公海絲特·白蘭跟丈夫從英國移居當時尚屬英殖民地的美國波士頓。中途丈夫被印第安人俘虜。海絲特隻身到美後,迫於生活,被一青年牧師誘騙懷孕。此事,被當地虛偽的清教徒社會視為大逆不道。當局把海絲特抓起來投入監獄,遊街示眾,還要終生佩帶象徵恥辱的紅色的A字(Adultery:通姦女犯),站在示眾台上受審。州長親自主持了對海絲特的審訊,她所屬教區的牧師丁梅斯代爾——一個被公眾視為最高道德典範的誘騙海絲特的姦夫,也假惺惺地勸說她招出姦夫的姓名。但海絲特寧願一人受辱,誓死也不招供。在遠離社會、遠離人群、受盡屈辱的處境中,海絲特孤苦頑強地生活著,全仗刺繡為生。她生活中的惟一支柱是撫養掌上明珠般的女兒珠兒。海絲特這種忍辱負重、代人受過和不屈不撓的精神,使丁梅斯代爾大為感動,也大受刺激,不久他便心力交瘁地病倒了。而獲釋歸來,一直在暗中偵察底細的海絲特的丈夫羅傑·奇林渥斯醫生,在給丁梅斯代爾治病中,已基本了解到了真情,並欲置丁梅斯代爾於死地。為了逃脫,海絲特跟丁梅斯代爾議定在新市長就職那天,帶上孩子一同乘船逃走。但此事也被奇林渥斯識破,逃脫不成。於是,丁梅斯代爾在新市長就職那天,攜海絲特和珠兒走上示眾台,當眾宣布了自己誘騙海絲特的事實,並死在海絲特懷抱中。海絲特也從此得到了解放,帶著珠兒遠走他鄉。若干年後,珠兒長大成人,安了家立了業,而海絲特卻一人再回到波士頓,仍帶著那個紅色的A字,把恥辱的紅字變成了道德與光榮的象徵,直到老死。

小說以兩百多年前的殖民地時代的美洲為題材,但揭露的卻是19世紀資本主義發展時代美國社會法典的殘酷、宗教的欺騙和道德的虛偽。主人公海絲特被寫成了崇高道德的化身。她不但感化了表裡不一的丁梅斯代爾,同時也在感化著充滿罪惡的社會。至於她的丈夫奇林渥斯,小說則把他寫成了一個一心只想窺秘復仇的影子式的人物。他在小說中只起情節鋪墊的作用。

小說慣用象徵手法,人物、情節和語言都頗具主觀想像色彩,在描寫中又常把人的心理活動和直覺放在首位。因此,它不僅是美國浪漫主義小說的代表作,同時也被稱作是美國心理分析小說的開創篇。

為了表達深遂的主題,霍桑在自稱為「心理羅曼司」的小說中,極盡諷示隱喻和象徵比擬之能事。《紅字》的故事一開篇,映入讀者眼帘的,是「新殖民地的開拓者們」在萬事草創之時忘不了與墓地同時修建的監獄,這株「文明社會的黑花從來不曾經歷過自己的青春韶華」,因為它「與罪惡二字息息相關」,它那猙獰陰森的外貌,連同門前草地上「過於繁茂地簇生著的不堪入目的雜草」,都增加了晦暗凄楚的色調,然而在這一片灰黑之中,卻傲然挺立著一叢玫魂,「盛開著寶石船的花朵」,象徵著人類的道德……這種用略帶神秘色彩的自然景象烘托環境、渲染氣氛和映襯人物心理的手法俯拾皆是。最突出的便是丁梅斯代爾牧師和海絲特及珠兒在夜晚和密林中的兩次會見。由紅字聯繫在一起的幾個主要人物的同時出場,如同戲劇中疊起的高潮,把全書緊織在一個嚴密的結構之中。

霍桑是一位世界觀相當複雜的作家,他選擇愛情悲劇作為《紅字》的主題,使自己深深陷入難解的矛盾之中。愛情本是人類的天性,但按照基督教義,亞當和夏娃偷吃了伊甸園的智慧之果,懂得了男歡女愛,不再靠上帝創造而由自己繁衍人類,這本身正是「原罪」,至於私情,更觸犯了基督教的第七戒。霍桑雖深受教會影響,但自從歐洲文藝復興以來,愛情早已成了文藝作品永恆的主題,時時受到歌頌,他即使再保守,也不會不認為這是天經地義的了。於是,書中便處處可見作者難言的苦衷。他雖然譴責不合理的婚姻,甚至把男女主人公的愛情說成是「神聖的貢獻」,但不敢肯定不合「法」的感情,更不肯使有情人終成眷屬。

實際上,霍桑在《紅字》中要表達的,是社會現狀和人類命運,並藉以進一步探討他所關心的「善」與「惡」的哲理。那座構成《紅字》故事中心場景的示眾刑台,開始時被描述成「像是教堂的附屬建築」,似是要把社會的醜惡及不人道歸咎於宗教,但繼而又被描寫為「如同法國大革命時期恐怖黨人的斷頭台」,表明了他對社會變革的不解與疑懼。從這一例證中我們不難看出,作家以敏銳的目光洞悉了社會的種種弊端,但並不知道應該何去何從。他從人道主義出發,把社會的不合理現狀和人類的悲慘命運,歸結為「善」與「惡」之爭,但他的善惡觀又深受宗教教條的浸染,成了纏夾不清的空泛議論,說什麼「愛總要比恨來得容易,這正是人類本性之所在。……恨甚至會通過悄悄漸進的過程變成愛。」還提出「恨和愛,歸根結底是不是同一的東西……」;而書中那種濃重的陰鬱色彩,也給人壓抑多於振奮的感受。

霍桑所擅長使用的渲染氣氛、深挖心理的手法,頗為後世所推崇,亨利·詹姆斯、威廉·福克納,直至猶太作家索爾·貝委和艾薩克·辛格,黑人女作家托妮·莫瑞森等,無不予以運用。單就這一點而論,霍桑對世界文壇的貢獻也是巨大的。他的代表作《紅字》不愧為不朽巨著。

《紅字》於1850年出版後,翌年便有了德譯本,3年後又有了法譯本。在它流傳的140年間已被譯成多種文字,並被改編成戲劇和歌劇。我國自30年代以來亦有多種譯本問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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