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卷 從今天起開始當埃及豔后 第53章 《下埃及社會狀況調查報告》(下)

呃,雖然很多現代人會感到難以置信,但古埃及人確實是執行了三千年的土地公有和計畫經濟制度。像中國古代常見的地主和自耕農,在古埃及根本就沒有!全國的土地大部分掌握在神廟集團的手中,小部分掌握在法老和貴族手裡。使得全國成為一個高度公有制,或者說「高度國有化」的社會。

在這個體系中,神廟相當於中國計畫經濟年代的國企和人民公社,祭司相當於「體制內」的官僚集團,貴族相當于軍隊的各級將校,法老的職務近似於「軍委主席兼國家主席(前者才是本職)」,有時候還能擁有大法官的權力。而普通的勞動者,則是人民公社裡的農民和國企的工人,而且世代不能改變職業,不能自由遷徙,只能父死子繼地在同一塊地方從事同一種職業,類似於俄國的農奴制度或印度的種姓制度。

埃及人之所以這樣做,也是有著現實的考慮——首先,古代埃及農業的特,就是依靠尼羅河的泛濫,在泛濫後要加高堤壩,蓄洪,然後泄洪,保持蓄水池的水位……這些工程的組織工作非常複雜,需要有嚴密的組織和領導。小戶人家自己實在是幹不了。其次,尼羅河每年都會泛濫、沿河耕地每年都要被洪水淹沒一遍,等到洪水退卻之後。地標田埂什麼的早就被沖沒了。如果搞土地私有的話,光是如何確認地界就得年年打官司,或者年年玩群毆。更別提尼羅河每年的水位高度都不一樣,今年還能種的上好水田,明年說不定就被淹沒到水底了,接著在後年又露了出來……像這樣隨時在變化的耕地,又該怎麼搞私有制呢?

所以。在現實狀況的逼迫之下,埃及人不得不團結協作,不是一家一戶耕耘自己的一小塊地——耕地的面積和位置每年都在變動。根本沒法搞個體戶——而是以村莊為單位進行集體耕作,然後共同分配勞動產品。但這樣的集體農業顯然需要有人組織和領導,出現了矛盾也需要有人來裁決和評判,於是擅長忽悠的神廟祭司光榮上任。成了世襲的「人民公社生產大隊長」!他們向上承擔著繳納公糧的義務。向下把持著給農夫算工分,分配農產品的大權,可以說是每個村莊的土霸王。

不過,古埃及祭司可沒有現代共產黨員的奉獻精神和崇高理想,而是很喜歡打著神的名義享受信徒的供奉。同時巧妙低使用宗教來麻醉埃及人的抵抗情緒,把殘酷僵化的種姓奴役制度長期保持下去——對古埃及人來說,死亡只是生命的中斷,而不是結束。人在死後並不就此消失。會進入另一個比今生更為美好的永恆世界。為了追求更加美好的轉世,在今生忍受的一切苦難都是值得的……

因此。嚴格來說,近現代世界上最接近於古埃及的社會,實際上還不是計畫經濟年代的中國,而是應該要數解放前的舊西藏。埃及宗教是古埃及傳統文化的主體。正如喇嘛教是西藏傳統文化的主體一樣。西藏的喇嘛活佛農奴主們具體代表了什麼樣的高尚品德,古埃及祭司就是什麼樣的道德楷模。藏傳佛教是怎麼阻礙西藏社會進步的,埃及祭司集團在歷史上就怎麼把古埃及文明帶進深淵裡。

從宏觀上看,埃及主要的社會生產幾乎全部歸屬神廟控制,祭司集團掌握著幾乎整個埃及的人力物力,法老則是依靠自己掌握的軍隊,跟祭司集團保持平衡。這樣一來,當法老能征善戰,軍力強盛的時候,對神廟的控制還比較有效。一旦法老的戰爭能力減弱,王權和神權的天秤,就會向神廟國企的神權傾斜了。更要命的是,古埃及法老政府的官員選拔,也都被神廟祭司控制——因為政府官員不能不懂得文字,而象形文字的語法和傳授都被神廟祭司嚴密控制,法老想要統治國家,就無論如何也繞不開神廟祭司。

面對如此勢力龐大而又無孔不入的祭司集團,古埃及法老之所以還能勉強保持自己的權力,而不是讓埃及變成跟舊西藏那樣政教合一的神權國家,主要是因為埃及的神明太多了,總數多達兩千以上,每個地區都有不同的神明(底比斯是阿蒙神,孟菲斯是普塔神,下埃及一些鄉村是貓神),侍奉它們的祭司集團自然也是一盤散沙。崇拜不同神明的神廟之間通常沒有隸屬關係,反倒是有著嚴重的競爭關係,始終無法像藏傳佛教和歐洲基督教那樣,形成一個合力跟王權開戰。法老則可以從中挑撥離間,隨時捧起一個神廟打壓另一個神廟,同時讓王室成員擔任大祭司,以此來防止祭司集團膨脹失控。例如大名鼎鼎的圖坦卡蒙法老就曾經干過一陣子的大祭司,等到前任法老埃赫那頓去世後才接任法老的職位。

但這種搞法也是有很多後遺症的,比如圖坦卡蒙法老的前任埃赫那頓法老,為了打擊首都底比斯地區勢力強大,幾乎架空了王權的阿蒙神廟,曾經進行過一次宗教改革。他先是把首都遷移到別處,避開阿蒙神廟在底比斯的「主場優勢」,然後樹立日輪神阿吞為主神,罷黜其它寺廟,以削弱宗教勢力。可是等到圖坦卡蒙即位後,由於頂不住阿蒙神廟祭司的巨大壓力,又重新樹立阿蒙神,恢複寺廟……這麼折騰來折騰去,古埃及的神靈隊伍迅速惡性膨脹。而按照古埃及的習慣,但凡是個神仙就需要蓋一座神廟設置祭司,以便於供奉香火、祈求神諭……搞到最後。古埃及這多如牛毛的神仙隊伍,簡直都要把國民經濟都給活活拖垮了!正如同西藏和蒙古的無數喇嘛寺,把這兩個曾經彪悍無比的戰爭民族給搞成了腎虛一樣。

在希臘人的托勒密王朝建立之後,同樣的問題也擺在了托勒密王室的面前——不能得到埃及祭司團的承認和支持,就根本無法統治埃及。給埃及祭司團賦予全權,就又有被架空成傀儡的危險。

而托勒密王朝採取的辦法一方面就是摻沙子,竭力從世界各地遷移其它民族定居埃及。改變埃及的人口結構。兩百多年下來,至少下埃及地區的民族成分已經被搞成了一塊調色盤,從猶太人到高加索人。差不多什麼民族的人都有,而這些外國移民都是不信埃及神明的;另一方面則是千方百計地剝奪神廟的土地,儘可能地收歸國有——托勒密家族不信埃及諸神,所以對於祭司的憤怒詛咒完全沒有壓力——同時撥出部分款子修建豪華神廟。作為對僧侶祭司的安撫。

但問題是。就算把土地收歸國有,因為湊不出那麼多熟悉埃及鄉村的基層官員,在很多地方,尤其是移民稀少的上埃及,托勒密王朝最後還是只能靠祭司集團來管理和徵稅。

隨著托勒密王朝的衰微,原本飽受打壓的埃及祭司勢力再一次惡性膨脹,不僅拖欠稅款、中飽私囊,很多地方的神廟祭司還搖身一變成了起義軍首領。割據一方稱霸,讓托勒密王朝愈發風雨飄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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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麼看來。從微觀上看,埃及的社會結構有些類似於計畫經濟年代的中國,但更像是解放前的農奴制舊西藏。從宏觀上講,則類似於藩鎮割據的中國晚唐……呃,考慮到托勒密王朝是外來異族殖民政權,似乎更像是土邦林立、種姓制度千年不變的英屬印度殖民地?」

仔細閱讀了楊教授寫的《下埃及社會狀況調查報告》,又結合在孟菲斯城神廟裡觀察到的實際情況,王秋一邊伸手敲擊著桌面鋪開的一張古埃及地區,一邊不由得如此嘀咕道。

在古埃及時代,整個埃及的領土大致劃分為四十多個「諾姆」,中文一般翻譯成「州」。但是請千萬不要把埃及的「州」跟美國的州聯繫起來,因為在扣掉沙漠無人區之後,整個埃及的可居住面積也只有三萬到四萬平方公里,比台灣島大不了多少,所以每個「州」也就是幾百平方公里的地盤,頂多抵得上一個縣。

目前,在這四十多個「諾姆」之中,依然效忠克里奧佩特拉女王的「諾姆」和獨立割據的「諾姆」,大概是一半對一半,前者略多一兒,但優勢並不明顯。克里奧佩特拉女王基本上控制了沿海的下埃及,在人口和經濟實力上佔優勢。但上埃及內陸的士兵更加善戰,而且擁有地利——他們的整個地形就是沿著尼羅河谷地的一條綠色走廊,兩邊都是死亡沙漠,想要攻伐就只能一路平推,沒有迂迴和機動的戰略空間。上埃及起義軍完全可以沿著漫長的河谷節節設防,步步堅守,在連綿不斷的陣地戰之中耗盡入侵者的銳氣,把來自下游的敵人「肥的拖瘦,瘦的拖死」,最終反守為攻,把敵人從河谷中驅逐出去。

在埃及內戰之前,托勒密王朝在上埃及還保持著一些要塞和據,依靠尼羅河進行聯繫,大致能夠對據周邊的部分地區,保持著日本佔領軍對華北淪陷區的統治力度——也就是定期的掃蕩和反掃蕩,外加進村搶糧食和挨伏擊什麼的。但此時除了以希臘移民為主體的法尤姆地區,整個上埃及已經丟失殆盡了。

幸好,由於上埃及的起義軍依然分成十幾股勢力,一盤散沙、互不統屬,所以他們在名義上還是對托勒密王朝保持稱臣,但實際上嘛……大致可以參考晚唐藩鎮跟長安朝廷,或者戰國大名跟室町幕府的關係。

總之,叛亂的上埃及地區雖然一時無力收復,但暫時也構不成什麼威脅。倒是勢力再次急劇膨脹的孟菲斯城神廟祭司,已經成了潛伏在女王轄區內的心腹之患——儘管宗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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