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城管的美洲攻略 第17章 與阿瓦哈酋長的會面(上)

由於兩個時空在時間流速上足足24倍的巨大差異,在現代世界依然還是7月31日的傍晚,而在16世紀的墨西哥,卻已經迎來了又一個嶄新的黎明。

「——滴——滴滴——」

迎著清晨的微風,一輛絕對不應該出現在這個時代的農用三輪電動車,正鳴響著喇叭,蹦蹦跳跳地行駛一條在印第安土著人用砂子沿著河灘鋪成的小路上。

而一隻土生土長的印第安蘿莉,則蜷縮在電動車的後掛鬥上,嚇得又哭又叫。

接著,由於路面的凹凸不平和女駕駛員的漫不經心,電動三輪車突然猛地一歪,然後「嘭」地撞到了路邊的一顆樹上。猝不及防的印第安蘿莉頓時腳底一滑,又沒抓住護欄,霎時間「噗通」一聲飛了出去,正好撞進女駕駛員的懷裡,使得兩人一起在草叢中打了好幾個滾……

「……喂喂,馬彤學姐!你倒是開得慢一點啊!這條路可不怎麼平整!」

王秋、蔡蓉、文德嗣和楊文理教授,各自邁開兩條腿,呼哧呼哧地追在後面。接下去還有幾個印第安武士,一溜小跑著遠遠跟隨。因為他們還要挑著沉重的擔子,所以都累得快要吐白沫了。

——由於從歷史書上看到,西班牙探險家曾經用戰馬嚇唬從未見過大牲口的印第安人,於是一向喜歡出風頭的馬彤學姐,便不顧其他人的反對,堅持要騎著電動三輪車過去。而對這隻「金屬怪獸」感到好奇的小蘿莉蒂亞,也被她忽悠上了車,打算在16世紀享受一番風馳電掣的快感。

然而,理想很豐滿,現實很骨感。

從文德嗣居住的漁村,到阿瓦哈酋長居住的中心城邦,或者說首都,之間隔著約摸五六公里的路程。如果電動車能夠全速飛馳的話,恐怕要不了五分鐘就能抵達。

無奈這石器時代的道路實在坎坷,根本沒法與工業時代的道路相比,甚至連後世的鄉下土路都遠遠不如——雖然道路的寬度大概能有三四米,但印第安人只是砍掉了擋在路上的荊棘和灌木,在一些泥濘的地方鋪上了砂子而已。除此之外,非但路面遠遠談不上平整,甚至連石頭都沒怎麼撿乾淨。

——印第安人沒有車輛也沒有大牲口,他們的道路只是用來給人走的,根本沒考慮過行車的需要。

在這裡必須要多說一句,美洲印第安人的文明,有著一個致命的缺陷,不是沒有槍炮,而是沒有輪子。

輪子的出現,使得人力得到了徹底的解放,生產力也因此大大地提高。

但是,美洲印第安人沒有發明輪子,哪怕是在文明誕生的數千年之後,他們還是只知道手提肩扛,或者用繩子拖拽,此外就是用獨木舟去運輸。

事實上,印第安人很早就有著圓形的概念,例如,瑪雅人的日曆和很多工藝品是圓的。在運輸巨石建造金字塔的時候,瑪雅人也同樣知道要在石塊底下墊滾木。還有,絕大多數部族的印第安人,在製造陶器的時候,都要用到橫放的陶輪,把它豎起來就是一個車輪。

但是,因為印第安人沒有牛馬這類牲畜可以用來拉車,所以始終沒有把陶輪豎起來,發明出自己的車輛。而馬匹也因此成為歐洲人征服美洲的一大優勢。

至於後世的北美野馬,那都是西班牙人登陸之後丟失的馬匹,在野外重新繁衍起來的族群了。

呃,似乎有些跑題了。

總之,由於路況太差,馬彤的農用電動三輪車,剛剛開出村口不到300米,就不幸側翻撞樹了。

不幸中的大幸,車上的兩個人除了灰頭土臉之外,倒是沒有受什麼傷。

於是,文德嗣就留下一名印第安武士負責看守三輪車,其他人繼續老老實實地步行前進。

※※※※※※

在離開海岸一段距離之後,清新涼爽的海風就漸漸消失了。

穿過了村外的玉米地,四周就都被掩藏在一片茂密的綠色熱帶雨林之中,空氣里開始瀰漫著一股悶熱潮濕的難聞氣息,隱約帶著腐朽的味道,讓人不由得想起了中國南方雨季的黃梅天。

而嗡嗡飛舞的各種蚊蠅,更是給人帶來了巨大的煩惱。

由於空氣濕度太大,才走了沒幾分鐘的路,缺乏鍛煉的現代大學生王秋,就發現自己已是汗流浹背。

——走在這片悶熱潮濕的叢林里,就能體會到為什麼熱帶雨林不適合人類居住了。

王秋感覺有些口乾舌燥,便打開軍用水壺,往嘴裡灌了一大口純凈水,然後如此默默地想到。

幸好,這片熱帶雨林並不寬廣,僅僅走了不到十分鐘,前面又出現了大片大片玉米地和棉花田,以及種著番茄、蠶豆、南瓜和辣椒的小塊菜圃,看上去一片鬱鬱蔥蔥,長勢極為喜人。

許多近乎於赤身赤裸,只在胯下纏了一點布條的印第安農夫,在農田裡汗流浹背地忙碌著。看到文德嗣等人過來,他們一個個全都忙不迭地或彎腰,或下跪,畢恭畢敬地向著這些「上等人」行禮問好。

這些洪休提茲干農夫的勞動工具很原始,沒有耕畜,沒有犁杖,只有最簡陋的木棒和石斧——尖頭的硬木棒,是用來在泥土裡掘坑,播種各類作物的,而石斧則用來砍樹開地,清理雜草。

總的來說,他們的勞動效率非常低下。

更糟糕的是,玉米是一種喜旱的農作物,而熱帶雨林中雨水充沛,把玉米種在低洼的叢林里,就必須時常排干農田中的積水,勞動量因此劇增不說,產量也不會很高。

因此,這地方的玉米產量,按現代標準來看,也是低得可憐——根據文德嗣的介紹,如果按照中國的市畝為單位來計算,這裡的每畝玉米地大概能夠收穫玉米100公斤……而在後世,大多數的良種玉米,在化肥足夠的情況下,都能夠輕鬆達到畝產一噸以上!

雖然文德嗣已經來到這裡大約20個月,但他也沒有辦法憑空變出大量的金屬工具,來提高這些人的勞動效率。至於修築小水壩和灌溉水渠的技術,這些印第安人早就掌握得十分熟練,根本不需要他的指點。

不過,在先前的這段時間裡,他還是絞盡腦汁,為這個國度的農業技術,提供了一項重大創新。

——那就是土化肥。

正當王秋等人緩緩走過這片農田的時候,就看見幾個農夫抬著一個巨大的陶缸迎面過來,旁邊還有一個人手持葫蘆瓢,不斷地往農田裡潑灑著氣味刺鼻的渾濁液體。

王秋和馬彤對此並沒有什麼反應,而蔡蓉和楊文理教授見狀,卻是不由得「咦」了一聲。楊教授還忍不住在嘴裡開始低聲念叨,「……不對啊!印第安人什麼時候有這種技術了?」

文德嗣在看到了之後,便頗為自得地向他們介紹說:「……呵呵,大家不必驚訝,這種土化肥的做法,是我教導他們的。在我的北方老家,由於化肥的價格太高,一直到上世紀九十年代,農村的鄉親們還在用土化肥,所以我對這方面多少有些了解。

我們老家的土化肥一共有兩種。一種是土氨水,其原料是鮮牛糞、熟石膏粉,兩者以十比一的比例,密封於常溫之下三天,然後再兌水便可使用;另一種是土硫酸銨,由人尿、水、熟石膏以十比五比一的比例,混勻後封閉十日,就可取出使用。

因為在古代中美洲這地方,除了狗兒之外,什麼牲口都沒有,所以我只能試著生產後面那種土硫酸銨。嘿嘿,沒想到一次就成功了!把它撒到玉米田裡去之後,畝產足足提高了一半呢!」

「……呃,難怪這邊的人都對你這麼恭敬,原來是弄出了這麼厲害的創新啊!」

馬彤笑著往文德嗣的肩膀上捶了一拳,而王秋也是頗為佩服地豎起了大拇指——如果換成是他穿越過來的話,恐怕絕對搞不出這種立竿見影就能發揮作用的技術進步來。

想想看,能夠讓糧食畝產增加一半,在社會上最起碼也該有大德魯伊袁隆平的地位了吧!

「……不過,光是吃玉米作為主食,恐怕對身體健康還是不太好啊!我們這次給你帶來了不少水稻和小麥的種子,你不妨也讓人播撒下去試試看吧!」

在思索了一會兒之後,王秋又對文德嗣如此勸說道。

——玉米是美洲印第安人對世界的巨大貢獻之一,也是全世界除了紅薯(也是印第安人的發明)之外,單位產量最高的糧食作物。而且,玉米的適應性很強,在乾旱、貧瘠等艱苦的條件下都能生長,堪稱是好種保收的鐵杆莊稼,因此在全世界都種植得極為廣泛。

但問題是,玉米的單位產量高,還有另外一層不太好的含義,就是營養含量不足。

今天的玉米之所以成了健康食品,是因為它能夠發揮為胖大叔胖大媽們撐起肚子的效果,防止諸位胖子們營養攝入過剩。而在工業革命之前,全世界老百姓普遍缺衣少食吃不飽肚子的年代裡,吃玉米的人由於飲食營養不夠,體質通常就要差一些。

當然,從後世帶來的高產作物種子,也不是沒有問題。譬如說,它們的高產屬性只能維持一代,而且這些莊稼都非常消耗地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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