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篇 中古時期的歐洲 路德的宗教改革

中世紀的西歐,天主教會是最有勢力的封建主集團,他們還壟斷著文化教育和意識形態。隨著封建制度的瓦解和資本主義關係的產生,新興資產階級與封建主之間的階級矛盾日益尖銳化,於是反封建的鬥爭採取了神學這一異端的形式。早在13、14世紀,已經有了改革天主教會和建立廉儉教會的呼聲。文藝復興運動也給宗教改革以巨大推動。到16世紀,宗教改革發展到一個新階段,提出以信仰得救為核心和建立廉儉教會的系統理論,並且發展成遍及西歐各國的運動。

宗教改革運動大致可分為三派:一派以馬丁·路德為代表,另一派以j·加爾文為代表,第三派以英國國王亨利八世的宗教改革為代表。在宗教改革運動中創立的教會,統稱新教。

馬丁·路德(1483—1546)是宗教改革運動的最初發起者。16世紀初,德意志是羅馬教廷搜刮的主要對象。教皇派人到德意志去兜售贖罪券,使財富源源不斷地流進教皇的財庫。這種赤裸裸的斂財行徑,遭到德意志人民的強烈反對。路德為反對教皇的壓榨,於1517年10月31日首先提出抨擊教皇出售贖罪券的《九十五條論綱》。《論綱》所引起的強烈反響,甚至出乎路德自己的預料。社會各階層都對《論綱》表現出濃厚的興趣。路德一下子成為德國全民族的代言人,各階層的熱烈支持,使路德走上了同羅馬教庭徹底決裂的道路。

1519年,羅馬教會的神學家約翰·艾克同馬丁·路德在萊比錫展開了大論戰。在路德唇槍舌劍、咄咄逼人的攻勢之下,約翰·艾克狼狽不堪地敗下陣去,這次大辯論無疑成為路德宗教改革歷程中的一次重大轉機。

1520年,路德又接連發表《致德意志基督教貴族公開書》、《羅馬教皇權》、《論基督教徒的自由》等論文,提出信仰得救,不必通過由教士主持的各種宗教儀式,建立廉儉教會和改革文化教育的主張,號召驅逐天主教會勢力以實現德意志獨立。

這一切點燃了下層人民的熱情之火,呼出了人們的心聲。人民擁戴路德,以教皇為首的教會人員卻對路德恨之入骨。路德被傳叫到教會官吏面前,經過多次審判,將他解職,並依據他的《蠕蟲的飲食》一書(1521年),最終宣布他為異端分子和犯法分子。他的著作均被查封。

路德並沒有沉寂下去,而是開始進行聖經翻譯工作。1543年,路德翻譯的德文聖經面世了。路德所譯的聖經是依照著未經後世篡改的希伯萊文和希臘文原本。他的翻譯為人民提供了對抗天主教會的思想武器。從另一種意義上說,他譯的聖經使用的是德國語言,這種統一的語言成為聯繫德意志各邦的重要紐帶。

但路德不能代表人民。當德國農民要把宗教改革變成一場推翻現存剝削制度的政治革命時,路德退縮了,最後走向背叛,成為世俗統治者的代言人。他先寫了《勸基督徒勿從事叛亂書》,又回維登堡講道,平息騷亂,最後寫了《反對殺人越貨的農民暴徒書》。他對待農民起義的態度由勸撫、調解到力主鎮壓。

1546年2月,路德去世,以路德的宗教思想為依據的各教會總稱為路德宗。路德宗在教義上主要強調因信稱義,認為人要得到上帝的拯救,不在於遵守教會的規條,而在於對上帝的信心;不在於個人的功德或善行,而在於上帝給人的恩賜。人因著信上帝而成為義人,信徒都可通過祈禱直接與上帝溝通。因此,路德宗認為凡信徒皆可為祭司,無須各級神職人員為中介。同時,路德宗強調聖經是信仰的根本,凡不符合聖經的禮儀、制度和學說,都在路德宗摒棄之列。天主教的七項聖事,路德宗只保留洗禮和聖餐兩項,禮拜形式也更為簡化,著重講道和唱讚美詩,並且允許神職人員結婚。路德宗還認為教會的組織形式與個人的得救無關,故主教制、長老制和公理制都可採用,具體情況由各地教會自行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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