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篇 貪腐名案 女機要員失蹤之謎

北京,房山區,2006年春節,農曆正月初三,早晨7點多鐘,一個陳姓女士失蹤了。

小陳今年30歲,已婚,並且有個獨生女兒,3周歲。

對於失蹤前的情況,小陳丈夫只是恍惚記得:當時我們還在睡覺,小陳聽到手機鈴聲,便下床看了簡訊內容,稍微收拾了一下,告訴我,出去一會兒,很快就回來。

小陳一走,就再也沒有回來。

小陳為什麼突然出門,她到底去了哪裡,她去幹什麼了,那手機簡訊究竟是怎樣的內容?

這所有的一切,都成了一個難解的謎。

已是深夜零點,丈夫把電話打給所有的親戚、朋友和小陳的同事,得到的回答全都是三個字:沒見到。

丈夫不得不撥打110報警。三天過去,依然杳無音信。

莫非,小陳就這樣人間蒸發了?

警方讓小陳丈夫反覆回憶,看看小陳還與什麼人有過來往,特別是離家出走之前有什麼反常,儘可能提供一些有價值的線索。

小陳丈夫經過回憶,沒有提供出任何有參考價值的線索。

正月初八,七天長假之後的第一天上班。小陳丈夫來到了房山區委辦公室,這是小陳工作的地方。小陳在這裡做機要員已經長達8年。

在同事們的幫助下,小陳的丈夫打開了小陳的辦公桌抽屜,找到了一本神秘的日記本,讓他一下子看到了妻子那不為人知的一切……

日記本的第一篇日記,寫於2000年×月×日。裡面記錄了那天晚上×點×分在×處的床上與神秘對象的第一次:

「我原本以為他只是我非常崇拜的領導,現在我才真正發現他竟是我最鍾情的男人。雖然我們相差二十多歲,但我們之間並沒有任何的距離。他很男人,我認為他是世上最棒的,我已經無法離開他了……」

接下來的一篇篇、一頁頁,都記錄了類似的內容,只是時間、地點都不一樣。字裡行間,有她的感受、她的感慨和兩人的海誓山盟。

據小陳丈夫向警方陳述:「現在看來,她第一次與那個大她二十多歲的『很男人』的傢伙上床的時候,他們並沒有結婚,甚至還沒有談戀愛。」就是說,在小陳還沒有成為他的戀人和妻子的時候,她已經投入人家的懷抱,成了人家的女人了。而且,根據日記記錄,即使在他與小陳熱戀到後來結婚以及女兒出生之後的幾年裡,他們還一直保持著這樣的關係。最讓他痛心疾首的是××××年×月××日,日記中記載了她與那男人在××賓館過夜。而恰恰這一天,還是自己婚後第三天小陳回門的日子。

面對這樣一本骯髒的記錄,小陳丈夫的心裡雖充滿了沮喪和憤懣,但此刻最為著急的還是儘快找到失蹤的妻子。

為了查找線索,小陳丈夫再一次翻看這個小本里的記錄,終於對「他」有了一個基本的推斷。

——小陳的頂頭上司、五十四五歲……

小陳丈夫自然而然地想到了他——曾經擔任區委辦公室主任多年、現任區政協副主席兼區委辦公室主任的許志遠!

小陳丈夫此刻的心情也許並不是要去找許志遠算賬,只是想通過這個知情人了解到妻子的下落,儘快找到妻子。但是讓他意想不到的是,當他找到了區政協,要求與許志遠見面的時候,工作人員打電話報告了許主席,許志遠的回答十分乾脆:「不見!」

小陳丈夫吃了閉門羹,心中盛怒難平,徑直奔往區紀委。

幾天後,區紀委把情況向上級彙報,立即引起了市紀委的高度重視,由此揭開了小陳的「失蹤之謎」。

市紀委辦案組就日記本問題找許志遠談話,許志遠承認了曾經與自己下屬機要員小陳有性關係。

許志遠,男,1952年4月13日生,北京市人,漢族,大學文化程度,中共黨員,北京市房山區政協副主席(副局級)兼區委辦公室主任。

許志遠在向辦案人員談到與小陳的關係的時候,一再為自己辯解:「我與她的關係一直維持了幾年之後,這種關係就越來越疏遠了。特別是最近半年多來,這種關係就斷了。」

辦案人員問他是什麼原因引起這種關係中斷的。許志遠一時不知怎麼解釋,他下意識地就罵道:「那是個混蛋!」

辦案人員又一次查看那個日記本,果然在後面的幾篇日記里有這樣的記載:「騙子!不得好死!」「我不會放過你的……」

辦案人員在外圍的調查中,確實有知情人反映,說這位小陳到許志遠的家中大鬧過。

據區委辦公室的工作人員證實,在近半年的時間裡,小陳神情恍惚,精神不振,先後兩次住院。為了證實這一情況的真偽,辦案人找到小陳丈夫調查,得到的證實是:的確是住過醫院。最初的病態是失眠,神經官能症,曾經因為神經病住院治療過。

辦案人員從上繳的許志遠使用的手機里發現了一條簡訊:「姓許的,你可把我害苦了!」發信的時間:2006年1月31日7點59分。這天正好是農曆正月初三。也正是小陳失蹤出走的那個日子、那個時刻——這的確是一個重大發現。

所有的一切跡象表明,關於小陳的失蹤許志遠有重大嫌疑。

辦案人員又一次找許志遠談話:「1月31日早晨7點多,你手機上收到的簡訊是怎麼回事?」

一句問話,讓許志遠頓時緊張起來。他蒼白的臉上滾下了汗珠兒。辦案人從他反常的神色里,感覺到了問題的嚴重性。

辦案人員:「老實說,人哪去了?」

許志遠無言以對。

辦案人員:「你們鬧翻以後,她是不是不依不饒,還纏住你不放?」

許志遠下意識地點了點頭,立馬又否認:「不,不……」

辦案人員:「別隱瞞了,還是實話實說吧!」

許志遠嘆了口氣:「是她太過分了!她不但給我女兒手機發恐嚇信,還到我家大鬧,弄得滿城風雨。她把我逼上絕路了……」

辦案人員:「你是怎麼處理此事的呢?」

許志遠:「我忍無可忍了。」

辦案人員:「在你忍無可忍的情況下,你怎麼辦?」

許志遠緘默不語。

一周後,許志遠向辦案人交代了一個關於劉小明的問題。

劉小明,早在幾年前曾經是為許志遠開車的司機。後來離開許,干起了個體。先是開了個飯館,由於不景氣,賠光了老本兒。他找到許志遠求助。許志遠借給他10萬元,他搞了一個塗料廠。劉小明賺了錢,沒有忘記恩人。2006年春節,劉小明帶著10萬元來許志遠家還債。許志遠把劉留下,兩人喝酒。許志遠告訴劉小明,自己眼下遇到了一個坎兒。如果處理不好,自己這一生就徹底垮了。

劉小明問:「不知是什麼過不去的坎兒,看我能不能幫上忙?」

許志遠說出了被小陳死死糾纏難以脫身的事。

劉小明問:「你明說,怎麼辦?由我來!」

許志遠:「我就是盼著別讓她再纏我了!」

劉小明想想,會意地點點頭:「放心吧,我肯定讓你滿意。」

分手的時候,許志遠沒有接受劉小明還回的10萬元錢,說:「這錢你拿回去,等於你為我幫忙的一種犒賞。」

劉小明帶著10萬元錢離開了許家。到家後,他給許打電話:「咱們說的事我初三就辦。」

許志遠:「那我就安排初三全家去外地旅遊。」

劉小明:「什麼時候回來呢?」

許志遠:「初八上班,我肯定趕回來。」

大年初三這天早晨,對於小陳,劉小明和許志遠,都是一個不同尋常的日子。

劉小明早早起床,他想直接打電話約小陳,可一想,不合適,於是他打電話給許志遠。許志遠說:「好吧,我發簡訊約她,你在塗料廠等她好了。反正你們都熟悉,她不會有戒心的。」

許志遠給小陳發了個簡訊:「速來塗料廠,我有事急需與你面談。」

接下來,許志遠便與全家人打點行裝,準備趕往機場,赴外地旅遊。

大約就在鄰近八點的時候,許志遠手機響了,他打開一看,是小陳發來的簡訊:「姓許的,你可把我害苦了!」他從這個簡訊里已經猜測到,劉小明已經與她見了面。於是他又給對方回了一個簡訊:「平安順利,好自為之。」

後面的情況,許志遠就不太清楚了。據他交代,他帶全家外出旅遊回來的那天是正月初七的晚上,他給劉小明打電話,劉小明告訴他:「該幫的忙都幫了。只是我現在正害紅眼病,等病好了再去看你。」

紀委辦案人員根據許志遠的交代,立刻通知警方,將劉小明抓捕到案。

經過訊問,劉小明自知再也無法隱瞞,只好作了如實供述。

這是一起發生在區政協副主席許志遠身上的雇兇殺人的惡性案件——

犯罪嫌疑人劉小明在供述作案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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