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篇 貪腐名案 「煙草王國」功臣之罪

2006年6月20日,曾任曲靖捲煙廠廠長的雲南省煙草公司副經理魏劍,被四川省德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15年。

現年53歲的魏劍,是在素有「煙草王國」之稱的雲南,繼昆明捲煙廠原廠長陳傳柏涉嫌貪污犯罪外逃、玉溪捲煙廠原廠長褚時健犯貪污罪被判刑之後,落馬的第三個捲煙廠廠長。因此,其因受賄犯罪被判刑,格外引人關注。

地處祖國西南邊陲的雲南省,集邊疆、民族、山區於一體,貧困面廣大,經濟欠發達,目前尚有600萬人口生活在貧困線以下。雲南的經濟結構比較單一,擁有豐厚利潤的煙草行業,歷來是雲南的經濟支柱產業,其稅收佔全省財政收入的70%左右。因而,煙草行業的發展與穩定,在雲南的經濟和社會格局中發揮著舉足輕重的作用。

「近十年來,雲南煙草企業的領導對國家和社會作出了巨大的貢獻,但先後有三個大型捲煙企業的廠長,因為腐敗問題受到查處。使煙草行業的功臣陷入了振興企業有方,抵制腐敗無術的怪圈。」雲南省煙草行業有關人士如是說。

魏劍受賄案的發生,對整個雲南煙草行業而言,猶如舊傷未愈,又添新傷。據公訴機關指控,1999年12月至2002年9月期間,被告人魏劍在擔任曲靖捲煙廠廠長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單獨非法收受美國瑞輝公司總裁黃文輝(已被判刑)等人送的人民幣80萬元、美金2.3萬元(約摺合人民幣19萬餘元)、港幣2萬元(約摺合人民幣21282元);指使並夥同被告人魏明(魏劍之弟)非法收受吳飛鵬送的人民幣240萬元和蘇洪波、王榮波送的人民幣80萬元及陳志送的奧迪A6轎車1輛(價值人民幣55萬餘元)。

耐人尋味的是,魏劍曾任玉溪捲煙廠工人、工藝員、生產工藝科科長、質量部部長,在玉溪捲煙廠最為紅火的時期,是深受褚時健提攜的為數不多的得意弟子。

曲靖捲煙廠一位中層幹部說,魏劍是在該廠步履艱難的1993年,調離條件優越的玉溪捲煙廠,以技術幹部的身份,到曲靖捲煙廠任副廠長的。1998年,他任廠長後,利用掌握捲煙核心技術和諳熟煙草市場運作的優勢,實施品牌擴張戰略,開發出「福」、「石林」兩大系列品牌產品,優化了產品結構,提升了捲煙品質。在此基礎上,加大銷售投入,組建營銷網路,促進捲煙銷售逐年上升。同時,大刀闊斧地推行改革措施:實行物資採購和工程建設公開招標制度,大幅度降低生產成本;裁減、分流企業職工2000多名,比例高達36%;建設花園式工廠,綠化覆蓋率達65%。

從1998年至2002年,企業產值年平均遞增近10億元,利稅年平均遞增近4億元。曲靖捲煙廠為此獲得「全國500家大型工業企業」、「全國質量管理優秀企業」等殊榮,廠長魏劍也被評為「中國知名企業家」、「雲南省勞動模範」。

伴隨企業的快速發展和經濟效益的提高,職工的收入成倍增長。身為廠長,魏劍的工資收入加政府獎勵,每年不低於40萬元。這樣的收入水平,在經濟較為落後的雲南,已經是天文數字了。

一位熟悉內情的人士評論說:「像魏劍這樣的國有企業領導幹部,無論是當捲煙廠廠長,還是任煙草公司副經理,其實到什麼地方都用不著自己花錢。因此,470萬元賄賂款,不應該對其具有誘惑力。」但受賄的問題還是不可避免地發生了。

透過魏劍輝煌和墮落的軌跡,不能不讓人聯想起他的師傅褚時健。褚時健1979年任玉溪捲煙廠廠長後,憑藉堅毅的性格和樸實的作風,把一個名不見經傳的小廠,經營發展成為亞洲第一、世界第五的現代化煙草企業,每年創造的利稅近200億元。在全國180多個捲煙企業中,玉溪捲煙廠多年保持裝備技術水平、利稅和出口創匯等7項指標的第一。然而,在功成名就,即將退位之時,他卻於1995年7月,夥同副廠長喬發科、總經濟師羅以軍,共同貪污並私分公款350多萬美元。

而對於此前發生的昆明捲煙廠廠長陳傳柏貪污案,由於陳傳柏於1996年2月出逃,有關部門一直未公布案情。據介紹,陳傳柏1987年4月到昆明捲煙廠走馬上任後,曾經為企業的發展立下過汗馬功勞。但是,企業發展了,他的貪心也開始形成,自1992年至1994年,他利用擔任廠長的職務之便,貪污公款,涉案金額高達1600多萬元。

對於雲南煙草界堪稱「大腕」的三個捲煙廠廠長「前腐後繼」的原因,人們在正規場合多將其歸結為「他們心態失衡,沒有正確把握住自己」。

事實上,蘋果腐爛不能僅僅檢查蘋果自身的原因,正如美國學者阿密泰所說:「清除腐敗,不僅僅是挑出一個爛蘋果,而更應該檢查放置蘋果的筐子。」

魏劍2003年8月案發後,在昆明一度流傳出其案件與曾任雲南省委常委、省委組織部部長的雲南省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黃維彬違法違紀案件有牽連的小道消息。但在機關里,人們一直諱莫如深。

2004年5月28日,雲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發布公告說:「黃維彬同志是瀾滄拉祜族自治縣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選舉的省十屆人大代表。瀾滄拉祜族自治縣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九次會議於2004年5月24日依法罷免了黃維彬同志的省十屆人大代表職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法》第四十八條的規定,黃維彬同志雲南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副主任的職務相應撤銷。」至於撤職的真實原因,公告隻字未提。

據云南省煙草公司一位熟悉內情的人士透露,2003年8月初,魏劍被中紀委直接從昆明帶到北京「雙規」,協助調查黃維彬的問題。隨後,煙草系統傳出了魏劍在幫助黃維彬的兒子黃煒和廣東老闆黃文輝做捲煙商標防偽膜生意的過程中,收受賄賂80萬元的消息。

按照這位人士提供的情況,記者幾經周折,找到當初穿梭於官員黃維彬、廠長魏劍與生意人黃文輝之間的中間人。這位自稱是「生意人」的中年男子,面對記者的採訪欲言又止。在記者的多方努力下,他介紹了一些情況:「其實,我在他們之間沒有做任何工作,也沒有得到過什麼好處。但據我了解的情況,當初黃維彬為了幫助其在美國的兒子黃煒賺錢,直接疏通了魏劍的關係,促成了黃煒聯合黃文輝與曲靖捲煙廠做防偽膜生意。」

他還透露了更為具體的細節:「事情的起因是黃維彬的兒子黃煒到美國後,做生意被騙,急需賺錢維持生計。在這樣的情況下,黃維彬讓文化程度不高,又不懂外語的黃文輝去美國,與黃煒成立瑞輝公司。名義上黃文輝是公司的董事長,但實際上公司在美國的事務控制在黃煒手裡,黃文輝只好到國內『開拓市場』。當時,魏劍任曲靖捲煙廠廠長不久,正在廠內大刀闊斧地推行改革,對捲煙輔料的採購實行公開招標,以質量和價格決定供應商。所以,僅靠黃維彬跟魏劍打招呼,黃煒、黃文輝並不能輕易與曲靖捲煙廠做成防偽膜生意。」

他繼而解釋說:「當時的情況是,魏劍想做一個真正的企業家。最明顯的例證是省長李嘉廷曾對其許願封官,『可以落實副廳級待遇』,條件是要曲靖捲煙廠與港商李鎮桂合作辦印刷廠(李嘉廷為情婦徐福英向李鎮桂借款1350萬元,徐福英將巨款揮霍後,無力償還,李嘉廷答應幫助李鎮桂做生意,賺錢彌補李鎮桂的損失)。但因為李鎮桂的報價太高,而被魏劍拒絕。在常人看來,省長的許願,肯定要比組織部長的招呼管用,但魏劍為什麼要捨近求遠,舍本求末呢?」他分析說:「問題的關鍵在於,黃煒、黃文輝經營的防偽膜生意,在當時幾個廠家的報價中,價格是最低的,質量也符合要求,所以,黃維彬的招呼才會發揮作用。」

一個值得關注的情節是,在2004年7月13日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第一次開庭審理魏劍受賄案的法庭上,其辯護律師說,魏劍收受黃文輝的賄賂,不是出於本人的意願,而是迫於外在的脅迫。對此,一位與魏劍家人關係甚密的人士向記者證實,黃維彬在為黃煒、黃文輝聯繫向曲靖捲煙廠推銷防偽膜的過程中,充當了與其身份不相符合的角色。起初,他向魏劍打招呼,魏劍不買賬,他就讓魏劍以其子的名義,在黃煒、黃文輝的公司入股,做生意賺錢之後,存在國外。遭到魏劍拒絕後,他又在一次宴會上授意黃文輝為魏劍的愛人「換輛本田轎車」。

事後的情況是,「車子太顯眼,魏劍沒有要,但他收下了黃文輝送給的好處費80萬元」。魏劍也在法庭上辯解說,自己當初收下黃文輝送給的錢,是因為按照正常程序辦事,沒有損害單位利益,所以沒有意識到這樣做會構成犯罪。

更令人疑竇叢生的是,魏劍第一次受審後,在法院即將宣判之時,又被中紀委從看守所中提出,帶到四川「雙規」。「炒回鍋肉」的結果,其受賄的金額,由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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