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 高官落馬 「河南第一貪」賣官記

2006年12月20日,有「河南第一貪」之稱的王有傑,出現在湖北省荊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號法庭。

65歲的王有傑曾在河南省擔任省級領導整整十年,案發時擔任河南省人大常務副主任,而現在卻是受審之人。

庭審當天上午9時許,65歲的王有傑經兩名法警押解,出現在被告席上。據荊州市人民檢察院指控,王有傑共涉嫌收受賄賂634萬元,另有756萬巨額財產來源不明。其案發跨度涉及其擔任河南省漯河市委書記、河南省委常委、鄭州市委書記及省人大副主任等職期間。

官至副部級的王有傑,是建國以來河南省因經濟問題落馬的最高官員。自2005年3月底被中紀委「雙規」後,王有傑在公眾面前消失了一年零九個月。

據檢方的起訴書,王有傑因涉嫌受賄於9月17日被北京警方刑拘,後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批准,北京警方於9月28日對其實施逮捕。2006年4月30日,王有傑案被指定在湖北荊州審理。

2005年3月28日至31日,河南省十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召開。作為當地最高級別的會議之一,時任省人大常務副主任的王有傑自然不能缺席。

事有蹊蹺的是,3月28日見報的常委會領導名單中,還有王有傑的名字,位列河南省委書記、省人大常委會主任徐光春之後,但到31日會議閉幕時,官方的新聞報道中已再無王有傑的名字,而省人大常委會其他副主任的排序則沒有任何變化。

王有傑被中紀委「雙規」正是在3月28日至31日之間。「那是個下午,通知中層以上幹部在小會議室開會。其實,大家心裡當時就猜了個八九不離十,很多人都知道了。會開得很簡短,省委副書記支樹平宣布王有傑同志因涉嫌經濟問題被『雙規』。」河南省政府一位官員說。

就在宣布的那一天,王有傑當即就被帶離鄭州,押至北京。

針對王有傑被查一事,有官員說:「乍一聽感覺非常突然,但很快就不覺得了,第一感覺是『到底還是出事了』。」上述官員坦陳,有關部門對王有傑進行調查的傳言有一兩年了,有心理準備。尤其是2004年底王有傑兒子被有關部門控制後,社會上這種傳言更加厲害了。

鄭州一位跑時政的記者介紹,在案發之時的河南省「兩會」期間,作為人大常務副主任的王有傑自始至終陰沉著臉、一言不發,與平時談笑風生的樣子判若兩人。「當時就覺得很奇怪,直到他被『雙規』才恍然大悟。」

據了解,在王有傑被「雙規」之前,他的兒子、女兒、女婿、妻子先後被有關部門「雙規」或調查,被人稱之為「全家覆沒」。

為王有傑提供辯護的是北京律師許九天,據他介紹,王有傑案發起因是他的兒子王鍇出事,仍羈押在河北保定的王鍇,不久將接受審查。

在鄭州房產界,王鍇之名可謂如雷貫耳。他最得意之筆莫過於收購有「鄭州第一高樓」、「中國第四座摩天大廈」之稱的鄭州裕達國貿大廈。王鍇擔任香港兆澤投資公司董事,這家註冊資本只有5萬港元的公司,於1999年11月100%收購了註冊資本為2.46億元的河南裕達置業有限公司。河南裕達置業有限公司創立於1993年9月,正是鄭州裕達國貿大廈的東家,公司號稱總資產21億元人民幣。據知情人士分析,王有傑可能為其子收購河南裕達置業有限公司暗中施以援手,並從中獲利良多。

王有傑受審時,檢方也對王鍇借其父職權強勢介入鄭州房地產市場進行了說明。根據起訴書載明,1997年底至1999年2月間,王有傑在幫助河南乾坤置業公司獲得鄭州林科路南、經一路東45畝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後,王鍇一次性收受了河南乾坤置業公司董事長李政乾100萬元現金回報。

在鄭州,河南乾坤置業公司是出了名的房地產商,但從2006年6月起,這家公司的幾個樓盤都遲遲不能開盤。董事長李政乾也因王有傑案接受調查。

2004年底,王鍇由於重大經濟問題被調查。身為高官的王有傑準備施援手急救兒子。一個自稱是「某老將軍乾兒子」的胡建軍,通過一位名叫趙川的人結識王有傑,胡建軍大肆吹牛博得王有傑的信任,他拿出上百萬元讓胡建軍運作,力圖擺平中紀委等高層機構。

但胡建軍的騙局未成,自己也身陷囹圄之中。2006年3月15日,胡建軍、趙川兩人被河南省三門峽市檢察院公訴,其中胡建軍涉嫌詐騙罪,趙川涉嫌介紹賄賂罪。

據後來檢方查明的真相,胡建軍只是一個小混混,1956年生於河南汝南縣,原來務農,後跑到北京找工作,1995年在某軍事類雜誌工作時認識一些軍方的人。

46年黨齡和45年工齡,這是筆不錯的資本,但王有傑顯然沒能用好。

王有傑1941年5月生,他的少年時代在老家河南省新鄉市獲嘉縣馮庄鄉固縣村度過。這是個離縣城20多公里的小村子,全村2000多人,王姓佔了90%。

據村委會負責人介紹,王有傑弟兄三人,老大王有俊參加過抗美援朝,後來在鄭州鐵路局工作,在新鄉段忠義車站退休,已去世多年。弟弟是獲嘉縣人大主任。

70歲的王天印是王有傑的同村人,也是獲嘉一中校友。據他說,當時固縣村考上獲嘉一中的只有王有傑和他,「比考大學還難」。在他的印象中,中學時代的王有傑品學兼優,從來沒有和同學打過架,是班裡的幹部。高中期間,王有傑就已擔任學校的團支部書記,並且入了黨。

高中時代的王有傑,曾經作為獲嘉縣兩名全國先進民兵代表之一,去北京接受了中央軍委的表彰。

1961年7月,王有傑被保送到哈爾濱軍事工程學院。「哈軍工那是什麼學校?出來就是官。」王天印說。當時保送的都是思想過硬、學習好、身體好的人,還要家庭出身好。而這幾樣,根正苗紅的王有傑一個不差。

事實上,在哈爾濱軍事工程學院學習期間,王有傑積累了不少軍方人脈關係,並成為其後來不斷晉陞的資本。

1967年,王有傑畢業後進入位於山東的陸軍26集團軍鍛煉,至此,他平生僅在黑龍江與山東有過學習及工作經歷,1969年返回河南後再未離開家鄉。

在河南洛陽,25歲的王有傑在洛陽航空航天部第612研究所擔任一名航空技術員,並逐步成為工程師、副科長、所黨委宣傳部部長(處級)。

據說王有傑到漯河任職後,對有知遇之恩的老領導一如既往地尊敬。有一年,所里的老書記田維良去南街村參觀,王有傑警車開道,全程接待。

1983年5月王有傑官至洛陽市委常委、宣傳部長,相當於副廳級,後來又升至洛陽市委副書記。1990年6月,王有傑被調至漯河擔任市委副書記,並一路升為市長、市委書記兼人大主任等職。王有傑第一次主政一方後,突如其來的權力,成為他無法自控的心魔。

「他早晚要出事。」在漯河人看來,王有傑的落馬只不過印證了他們由來已久的看法。藍天賓館的出售、王店立交橋的入資以及程三昌的出逃是支持這種觀點的主要事件。

自1990年6月至1995年12月,王有傑在漯河歷任市委副書記、代市長、市長及市委書記等要職。在漯河的5年多,「內陸特區」算得上是王有傑的主要政治資本。

在1992年那輪改革浪潮中,漯河,這個地處中原、人口只有40萬的小城市被河南省確定為唯一的「內陸特區」。為了實現「苦戰三五載,漯河變珠海」的宏偉目標,漯河市的上上下下被動員起來了,人人都被要求吸引外資。「市領導在許多場合宣布,誰引進資金1000萬元就給誰100萬元。作為政績的主要考核指標,各個單位都有份。」一位漯河市民對當年的情景至今記憶猶新。

作為「漯河內陸特區」的創建者,王有傑不僅是喊口號、營造氣氛的人,還是身體力行的實踐者。「為啥弄雙休日?就是讓你們做生意。像我這個市委書記也可以到市場上去做生意。」

中紀委查證的王有傑收受第一筆賄款,正是在其1994年擔任漯河市委書記之時。據起訴書稱,1994年8月至1995年底,王有傑先後5次收受河南鴻基房業有限公司董事長鮑義軍72萬元賄賂,後者以低價購得漯河市政府所屬的藍天賓館。

來自洛陽的鮑義軍1985年就與王有傑相識,其來漯河投資正是王有傑「招商」的成果。作為市四大班子的接待處,藍天賓館所屬土地及房產價值近1億元,而鮑義軍僅以2700萬元接盤。

1995年12月,王有傑官拜鄭州市委書記,躋身於河南省委常委行列,已是副部級官員。據說王有傑被提拔的理由是大膽改革、政績突出。但在漯河老百姓眼中,所謂「內陸特區」只不過是一個千瘡百孔、徒有虛名的爛攤子。

漯河一位退休老幹部回憶說,提拔王有傑的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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