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火島之行

這次他們決定到火島去,從中西部來的三個女孩子堅持要到海濱游泳,所以林剛預備帶她們去火島的松林灘。林剛在紐約住了十年,總共只去過三四次海灘:他不善游泳,雖然零星的在游泳池裡泡過十來次,總也沒有學精,最多只能游百來公尺。本來林剛提議請三個女孩子到雷電城去看戲,那兒有全美著名的踢踏舞,可是她們一致反對,嚷著說紐約城裡太悶熱,要出城下海,清涼片刻。

自從林剛搬到百老匯與一○三街他那間兩房一廳的公寓後,他的住所便變成中國留學生歇腳的地方了。尤其是每年夏季從各路來紐約觀光找事的單身女孩兒,許多都歡喜蜂擁到林剛家裡。或者直接經朋友的介紹,或者由朋友的朋友間接引進,只要抵達紐約時,打一個電話,林剛便開著他那輛嶄新的敞篷雪佛蘭到巴士站去迎迓了。

一來林剛長得好玩,五短身材,胖胖的軀體像個罈子,在人堆子里,走起路來穿梭一般腳不沾地似的直兜轉子,永遠顯得十分忙碌,林剛已經三十多了,蛋形的頭顱已經開始脫頂,光滑的頭皮隱隱欲現,可是他圓胖的臉蛋,卻像個十來歲孩兒的娃娃臉,一徑是那麼白裡透紅,好像永遠不會被歲月侵蝕似的。林剛愛笑,見著人總咧開他的大嘴巴,露出一口整齊白凈的牙齒,看起來十分純真,沒有什麼心機似的,因此女孩子們喜歡跟林剛來往,因為她們覺得跟林剛在一起很有安全感。

二來林剛是個道地的紐約客,他諳悉紐約所有著名的中國飯館,而且每家飯館的拿手菜,林剛都可以如數家珍一般背誦出來。林剛生性慷慨,每次請女孩子去吃飯時,總是點最名貴的菜館,女孩子們吃得都十分開心,一致稱讚林剛是個食家。林剛耐性十分好,帶領女孩子們遊覽紐約時,往往都是從清晨游到深夜,當那些女孩子站在洛克斐勒中心的噴水池旁,裙子被晚風吹得像一朵朵蓓蕾般的綻開來,林剛便咧著嘴笑嘻嘻的對她們說,她們的光臨,使紐約增了一倍的光彩。女孩子們都樂了,說林剛是個最稱職的嚮導。

林剛做事已經八年了,他在紐約一家理工學院得到碩士後,便找到一份高薪的差事,過著優遊自在的單身生活。其實林剛人緣好,認識的中國女孩子比誰都多,那些女孩子不管是在紐約的或是從外埠來的,個個都喜歡林剛,說他是個討女人歡心的男人,有人搬家,林剛便忙著開了車去大包小包的替她們搬送。如果有人請客,林剛便開車到唐人街替她們採辦菜蔬。林剛曾包餃子做餛飩,是個一等名廚,許多女孩子的慶生會都在林剛家舉行。女孩子們背底下都叫林剛「林媽媽」,她們絕對沒有惡意,只是林剛對女孩兒分外體貼的原故。儘管那些女孩子們那麼賞識林剛,大家甚至爭著要替林剛介紹女朋友,她們都感嘆的說:像林剛那樣的人,還沒娶到太太真是可惜,可是那些女孩子誰也沒有想到要做林剛的女朋友。在美國的中國男孩子比女孩多出幾倍,林剛認識的那些女孩子大部分一來到美國兩三年都結婚了。林剛一年之中總接到幾張結婚請帖。他做過五六次伴郎,參加過十幾次婚禮,有時還得開幾小時車到波士頓或者華盛頓去幫忙與他交情深厚的女孩子的婚事,至於在紐約沒有結成婚的那些女孩子,卻又都變成了林剛的老朋友。

有一次中國學生會在紐約州開普西一個夏季湖濱避暑勝地舉行游宴,與會的人大多是情侶或夫婦,也有少數打單的青年男女,藉此機會以便認識。林剛帶了與他認識多年的黃玖一齊參加。開普西的湖濱非常幽雅,山明水秀,半點沒有紐約市區的繁囂。那晚月光特別明亮,照得水影山色,參差如夢。大家在湖濱草地上架上柴火燒烤牛排,並且飲酌冰啤酒助興。火光映紅了一張張年輕的笑臉,有人借著水聲在拉奏悠揚的手風琴,林剛的興緻非常高昂,一連喝了五六罐啤酒,黃玖也很高興,頻頻與林剛舉杯對飲,月光照得她那件低胸的藍緞褶裙閃閃發光。野宴後大家便到湖濱一家旅館的舞廳中去跳舞。林剛的舞跳得並不好,可是各種花式他都會,所以每一首曲子林剛都拖著黃玖下舞池去。林剛跳得滿頭大汗,黃玖不停的放聲朗笑。後來黃玖說裡面太燠熱,他們便到湖濱去乘涼。當黃玖蹲在湖邊,低首用手去撥弄湖水時,月光照得她豐滿的背項如同潑乳一般,林剛忽然發覺黃玖竟然有一股不可拒抗的誘力,他忘情的攬著黃玖的腰,在黃玖頸背上親了一下。黃玖吃驚的扭轉身來,怔了半晌,然後半惱半笑的在林剛肩上拍了一巴掌說道:

「林剛,看不出你這麼老實也會開起老朋友的玩笑來!你一定喝醉了。我們再去跳幾個舞吧。」

當然,回到紐約後,黃玖仍然是林剛要好的老朋友,林剛仍舊過著他那種優哉游哉的光棍生活。紐約市適合單身漢居住,尤其是中國單身男人,光是中國飯館就有五百來家。林剛居住的鄰近有上區中國城之稱,居住的中國人全是知識分子,站在街心,隔不到三五分鐘就可看到兩兩三三的中國青年男女,而那區的中國人,林剛認識泰半。白天,林剛穿得西裝筆挺,擠到地下車中上班下班。晚上一回到他的公寓,電話鈴便接二連三的開始響起來。只要有人請客聚會,從來沒有漏過林剛。因此林剛的生活過得十分忙碌,十分平宜。每年等到暑假來臨,大批年輕的中國女孩湧進紐約市時,林剛的生活便加倍的熱鬧起來,送往迎來,林剛每次總盡到地主之誼,給那些初來美國的女孩子們留下一個親切良好的印象。

八月間,紐約的天氣有時突然會冒到成百度,曼赫登上如同鑿漏了水汀一般,一流潮濕的熱氣,蔓延在一群高樓大廈之間,蓬勃蓊鬱,久久不散。三個從中西部伊利諾斯州來的女孩子,坐在林剛車子里一直抱怨紐約的天氣。

「想不到紐約這個地方近海還那麼悶熱!」坐在林剛身旁的杜娜娜不耐煩的說道。她一邊用手帕揩汗,一邊把她那頂寬邊大草帽,當做扇子拚命的招揮。

「真不巧,你們來的這兩日,偏偏趕上紐約最熱的當兒,過了八月就涼爽了。」林剛偏過頭去對杜娜娜歉然的笑道。林剛穿著一條多年沒有上身的絳紅短褲,兩條粗短的腿子貼在車座的膠墊上不停的淌汗,他戴著一副寬邊義大利式的太陽眼鏡,額上的汗珠,像一排小玻璃球,一顆顆停在眼鏡邊上,周末出城的車子十分擁擠,林剛開足了馬力在往長島的公路上飛駛著,他握住駕駛盤,緊張的駕駛著,為了要開快,往往得冒險超車。

「一出了曼赫登就不會這樣熱了。」林剛咧著嘴對杜娜娜解說道,好像他對這個濕熱的天氣,多少應該負責似的。

三個女孩中杜娜娜是張新面孔。其餘兩個白美麗與金芸香林剛都見過面。杜娜娜是個矮小結實的香港女孩。剛到美國來念大學一年級。一身油黑健康的皮膚緊繃得發亮。兩個圓潤的膀子合抱在胸前時,把她厚實的乳房擠得高漲起來。杜娜娜有一張渾圓的臉蛋,厚厚的嘴唇一徑高噘著,像兩瓣透熟多肉的硃砂李。眼皮微微浮腫,細眯的眼睛,好像睡眠不足似的。可是杜娜娜卻有一個十分細巧的鼻子,鼻尖上翹。一頭蓬鬆的短髮齊耳根向外飛起,把她厚濁的五官挑了起來,帶著幾分俏皮。

「喂,到底Fire Island的海灘好不好啦?要不渾身大汗跑來這裡卻擠得游不開,就不是滋味了。」坐在后座的白美麗用手指戳了一下林剛的背問道。白美麗是個高頭大馬的北方姑娘,一臉殷紅的青春痘,上了大學還沒爆完。她有一張顯著的大嘴,笑起來時,十分放縱。她和林剛很熟,談笑間沒有顧忌。

「放心,Fire Island的海灘最理想了,非常長,大概總不會擠滿人的。」

「你怎麼知道啦?你說你今天還沒去過海灘呢。」杜娜娜說道,她的聲音十分低啞,說話時又急又快,總顯得很不耐煩似的。

「我向別人打聽過了,你們放心吧。」林剛咧開嘴笑著,安撫她們道。

「你們猜為什麼林剛不要去海灘?」白美麗說,然後咯咯的笑道,「林剛只會浮水,不會游水。」

「誰說的?」林剛梗著脖子說道,林剛的嘴咧得更開,他覺得這些女孩子無論開什麼玩笑,總是沒有惡意的。

「哈,別裝了,」白美麗拍了一個巴掌笑道:「記得去年我們去Jones Beach吧?我看見你拚命在水裡劃,划來划去,還是在原來地方。」

三個女孩子都笑了起來,林剛也開心的跟著她們笑了。

「別理白美麗,她專愛跟別人過不去。」坐在白美麗旁邊的金芸香慵懶的向白美麗招了招手說道。金芸香的面龐在三個女孩子中長得最漂亮。皮膚細白,眉眼十分甜麗。但是她的身軀卻非常臃肥,行動遲緩,兩脅下面經常浸著兩大塊汗跡。

「老實說吧,游水是會的,不怎麼高明,只會蛙式罷了。」林剛最後溫馴的承認道。

「那麼拜我為師吧。」杜娜娜突然雀躍起來,興緻勃勃的嚷道:「我當年是香港的選手呢!」

「那倒是真的,」金芸香證實到:「杜娜娜在香港得過中學組冠軍呢。」

「好啦,好啦,」白美麗帶著

上一章目錄+書簽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