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六章

秋天的第一場雨特別地長,嘀嗒了四五天,大地一下子就被這場秋雨澆透了,澆涼了。涼下來的日子實在是好,爽啊,連喘氣都特別地順暢。返晴之後的天空一下子高了,清澈得像驢子的眼睛,傻傻的,彷彿很多情,其實什麼也沒有。萬里無雲。偶爾有一兩片羽毛一樣的雲,它們掛在遠處,靜止不動。可以想見,高空沒有一絲絲的風。再偶爾還有一群雁,它們在飛,不停地變換飛行的陣形,由「人」變成了「一」,又由「一」換回到「人」。它們並不匆忙,是早早地有了打算的樣子,所以能按部就班。而王家莊的大地上就更加安逸了,巷子里鋪滿了稻草。連續幾天的秋雨把家家產戶的草垛都淋濕了,好不容易放晴,就必須把它們晒乾,這一來整個王家莊都是金色的了。稻草在秋日的照耀下發出了特別的氣味,有些香,還有些澀,王家莊就籠罩在這樣的氣味里。聞上去叫人懶。當然,那些雞是開心的,它們低著頭,在稻草上尋找一些剩餘的稻穀,不用爭,也不用搶,各自守著各自的地盤,這裡啄一口,那裡啄一口,自得其樂了。

沈翠珍提著丫叉,一直在家門口的巷子里翻草。太陽掛在頭頂上,但秋日裡的太陽畢竟是秋日裡的太陽,不那麼堅決了,有了恍惚和馬虎的意思,照在身上格外的爽朗。往常翻草這樣的活計總是由紅粉來做的,可紅粉這丫頭哪裡還指望得上,不指望了。等把紅粉嫁出去,沈翠珍想,真的要好好歇上幾天了。今年的這一年不尋常,太不尋常了,什麼事都趕上了,一件接著一件,就像是老天爺安排好了的一樣。是個凶年哪。太不省心、太不順遂了。最愁人的還是端方。自打麥收的時候起,沈翠珍就一直在張羅他的親事,眼見得秋天都過來了,沒有一點頭緒。沒頭緒也就罷了,還鬧出了三丫這一出。哎,作孽呀。別看端方的條件這樣好,他和三丫這麼一鬧,往後的事還真是不好說了。還是先放一放吧,不能急。等三丫的事慢慢地淡了,再往下說。這會兒給他提親,再有肚量的姑娘也不會答應的。

沈翠珍一邊翻草,一邊想著端方,一抬頭,卻看見端方從家門口出來了,一手夾著草席、一手提著網兜,是要出門的樣子。沈翠珍扶住了丫叉,望著端方手裡的家當,有些不明就裡,站在那裡等。等端方走到跟前,沈翠珍把他叫住了,問:「這是做什麼呀?往哪裡去?」端方立住腳,瓮聲瓮氣地說:「我搬到河西去。」沈翠珍說:「搬到河西去做什麼?」端方說:「我去養豬。」沈翠珍說:「你這是發的什麼癔症?」端方不看他的母親,也不理她了,兀自走人。沈翠珍喊了一聲,說:「你給我站住!」端方就像是沒有聽見,腳底下拖了一長串的稻草。沈翠珍望著端方的背影,急了,硬是弄不明白端方究竟要幹什麼。他做什麼不行,偏偏要去養豬。養豬當然不是什麼見不得人的事,可終究不體面,主要是沒有一個好的口彩。將來介紹對象的時候,人家問起來了,你們家兒子是幹什麼呀?養豬!怎麼說得出口哇。沈翠珍一把丟下手裡的丫叉,身邊的老母雞們一哄而起,嚇得飛出去好幾丈。她追上去,說:「端方!」可端方的身子已經在巷口拐彎了。

端方來到河西,鑽進了養豬場的茅草棚。就在老駱駝的對面,架起了一張木板床。老駱駝五十好幾的人了,駝背,後背上拱起來好高的一大塊,村子裡的人都喊他「老駱駝」。老駱駝還有一個特點,一臉的雀斑,像灑滿了菜籽,所以,有不少人也喊他「老菜籽」。其實「老駱駝」和「老菜籽」都不是什麼好聽的稱呼。可老駱駝這個人有意思了,他是有忌諱的,他認可「老菜籽」,卻不喜歡人家叫他「老駱駝」。也許正因為這樣,大部分人就格外堅決地喊他「老駱駝」,反而不喊他「老菜籽」了。

端方當然是一個例外,因為剛剛來,端方對老駱駝禮貌有加了,恭恭敬敬地喊了一聲「老菜籽」。端方架好了床,鋪上草席,躺下來,試了一下硬軟,挺好,坐起來了,微笑著打量老駱駝。老駱駝蹲在地上,認認真真地吸著旱煙,一點也看不出是高興還是不高興,也就是說,一點也看不出是歡迎端方還是不歡迎端方。說起來老駱駝這個人還挺不一般的,有家有口,是兒女雙全的人,像他這樣的人能在養豬場一呆二十年,其實不容易。當然了,老駱駝的老伴死得早,四十來歲就歿了。事實上,女兒出了嫁,兒子成了家,老駱駝就一直把養豬場當作自己的家,一心都撲在豬的身上。老駱駝和兒女們從來不走動,各自過各自的日子。這麼多年了,他就一個人過。日子過得也蠻好,白天一個太陽,晚上一個月亮,白天三頓,夜裡一覺,一五一十,挺順當。好在老菜籽的腰板好,身子骨硬朗,和兒女們不來往,也沒什麼,不來往就是了。老駱駝還沒到需要兒女們端屎端尿的那一步。只要有豬,老駱駝就能夠自得其樂。想起來了,早些年老駱駝還做過全縣的「養豬能手」呢。老駱駝和兒女們處不來,不等於他和豬就處不好。

端方在養豬場住下來了。其實,端方來養豬,倒不是臨時的決定,經過深思熟慮的。最根本的緣由是端方不想呆在王家莊。想走。可是,又能到哪裡去呢,只能到養豬場了。自從三丫走了以後,端方在王家莊其實就呆不下去了。端方每天都要面對許多人,面對許多問題,其實每一次都是拷問和審訊。王家莊的人有一個特點,尤其是那些長輩,他們熱心,關切,好奇,總是喜歡問。追根挖底地問。你要是不把你的事情告訴別人呢,那就是你不厚道了。別人在關心你,抬舉你,你必須回答。可端方實在沒有那麼多的東西可以回答,有些事情也是不好說的,怎麼辦呢,最妥當的辦法就是躲開。可王家莊就是這麼小的一塊地方,你能往哪裡躲?想來想去,端方想到了養豬場。養豬場是個好地方,雖說離村子不遠,可好歹隔了一條河,最關鍵的是,四周都沒有住戶,也就沒有那麼多的嘴巴了。豬是有嘴巴的,可豬的嘴巴只會拱地,不會拱人的心。這一來就省心了。端方來養豬還有更深的一層緣由,主要還是為了當兵。端方自己也知道,高中畢業這麼長的時間了,在村子裡卻一直沒有「表現」,這總是一個缺陷。在這樣的節骨眼上來到養豬場,臟活和苦活都幹了,將來「政審」的時候總歸是個便宜。好歹是一個亮點。反正離徵兵的時間也不長了,就是再苦,再臟,熬過去也就完了。總之,是利大於弊的選擇。

養豬場蠻小的,說是「場」,其實也就是三十來條豬。一大半是雜交的約克夏,剩下來統統是新淮黑豬。比較下來,端方喜愛的是那些白色的約克夏。約克夏體態相當的昂揚,正面看過去,前胸的那一片特別地開闊,剽悍,能夠看得見它們的豪邁。比較下來新淮黑豬就齷齪多了,樣子十分的猥瑣。最要命的還是新淮豬的兩隻大耳朵,大得出奇,軟塌塌的,耷拉在那兒,一步三晃蕩。一旦靜下來了,卻遮住了眼睛,樣子就有些怪,鬼鬼祟祟的。再看看約克夏的耳朵吧,小的,在陽光下面呈現出半透明的狀態,一有風吹草動就支楞起來了,一閃一閃的,像馬,像矯健的貓科動物。當然了,最大的區別還不在耳朵,在腹部。約克夏的腹部扁扁的,平平的,收著,多了幾分的俊朗與威武。新淮豬呢,它們的肚子可不講究了,特別的大,特別的松,髒兮兮的全是褶皺,彷彿一大堆的抹布。由於新淮豬的背部凹下去一大塊,這一下更糟糕了,它的腹部一直掛到地面,一旦行動起來,雙排扣的奶子就拖在地上,和屎尿攪拌在一塊兒,邋遢得要了命。

端方喜歡約克夏,那好吧,老駱駝和端方就做了簡單的分工,所有的約克夏都歸端方。兩天沒到,端方算是明白了,所謂養豬,就是給它吃。因為豬是人餵養的,它的習性和人也就有了幾分的像,一天也要分成三頓。別小看了這一天三頓,麻煩大了。豬可不是人,一手拿著筷子,一手端著碗,充其量也就是兩大碗。豬不是這樣的,一門心思全在吃上頭。到了吃的時候,它就像打仗,把它的嘴巴一股腦兒埋在豬食里,吞一口腦袋就要抖一下,再吞一口,再抖一下,然後,閉著眼睛慌亂地咀嚼。一頓就是一大桶。一天三頓,你就一擔子一擔子地往豬圈裡挑吧。可麻煩的並不是豬的吃,而是豬的拉。豬這個東西拉起屎來實在是太放肆,什麼時候想拉什麼時候拉,想在什麼地方拉就在什麼地方拉,一拉就是一大堆。你要是不給它打掃,好嘛,它就在自己的屎尿裡頭睡,它才不管呢,還涼快呢。端方最不能忍受的就是豬的臟,你剛剛給它打掃乾淨,他就給你擺攤子,東一攤,西一攤。端方便打,用手裡的扁擔揍它們,把它們揍得像馬駒子,一蹦多高,又一蹦多高。老駱駝看見了,心疼了,說:「端方,可不興這樣。」話說得並不重。但是,意思全到了,有了情感的色彩。他對豬的愛惜可以說溢於言表了。端方不是不想偷懶,可實在是偷不起來,老駱駝的豬圈就在旁邊,一比較,差距就出來了。老駱駝自己髒兮兮的,可他的豬圈則永遠乾乾淨淨。掃完了,再用水沖,都可以擺酒席了,都可以作新房了。老駱駝還有老駱駝的理論,說養豬就如同小媳婦帶孩子,會「喂」不算,把奶頭子放進嬰兒的嘴裡,誰不會呢?關鍵是會「端」,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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