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卷 魔女之夜 第24章 熾天使

時間跳躍。

這可是神和魔王們的專利啊,人類根本不可能干涉時間的運轉,即使是王,也不可能,不如說除了神和魔王等級的強者之外,其他的所有種族,都不可能干涉時間。

即使是地獄內有著強大力量的緋紅之龍,也不可能干涉時間。

三界內,能夠干涉時間的,也就那麼幾個。

用指頭都可以數出來。

接受了自己的現在所在的時間和地點後,庄明歌就冷靜了下來,自己遇到的這種情況擺明是魔王搞的鬼。

路西菲爾把自己送到這個時間點是什麼意思?

庄明歌百思不得其解。

不過他總算是鬆了口氣,不在為其他的事情而煩惱,順其自然吧,也許到了時間,自己說不定就回去了。

現在最重要的事情是什麼呢?

接下來的幾天庄明歌就在這個蠻荒的世界生活了下來,在這裡生活的人們平均水準雖然不怎麼樣,但至少從現代社會來的庄明歌感覺十分有趣。

蠻荒的是世界內,危險的生物遍地,甚至一些在動物圖鑑上看到那種已經滅亡的動物們,也自由自在的生活著。

順便說一下,緋紅之龍摩黛絲提最喜歡的食物是……霸王龍。

雖然兩個物種身上都有龍這樣的字眼,但實際上完全不是那麼回事,強大的普通人類所無法應對的霸王龍,在緋紅之龍摩黛絲提的眼睛裡,宛如小孩子一樣。

不,也許還不如小孩子。

準確來說的話,應該是蟲子?

在這裡生活了幾天後,庄明歌意外的發現自己居然愛上了這樣的生活,難道說因為陪伴在自己身邊的人不同,所以才會有這樣的感覺嗎?

但這樣一來,豈不是說自己喜歡上了緋紅之龍。

不,對方可是龍啊,長壽種,至今為止都不知道活了多長的時間,日後也會活著更長的時間,而自己失去了冥王哈蒂絲的詛咒後,再也不可能活那麼長的時間了。

話說,自己在地獄之火內燒烤了五十年,身體居然沒有變老,這到底是怎麼回事?

按道理說,自己也應該成為了一個將行就木的老人了吧。

庄明歌同樣對這件事情百思不得其解。

不過他隨即就把這件事情拋在了腦後,開始享受和摩黛絲提在一起的日子,每一分每一秒都砸盡情的享受,即使不承認,但庄明歌知道,自己確實喜歡上了緋紅之龍。

到底是什麼時候呢?

會不會是第一次見面的時候,那命運的邂逅,自己看到了正在洗澡的摩黛絲提,所以喜歡山了她,一見鍾情,然後在接下來的相處中,這種感覺逐漸的加深。

庄明歌明明白白的發現了這一點後,突然心悸起來。

自己終有一天要回到自己的時間點,那個時候只剩下孤零零的摩黛絲提……

不,你太傲慢了。

庄明歌在心底提醒自己,縱然你喜歡上了摩黛絲提那樣怎麼樣,對方可是龍,也許只是把你當做朋友,或者是可以給自己烤肉的人類,以及可以為自己解悶的人類。

想要對付把你當做戀愛對象什麼的,你覺得可能嗎?

這麼一想,庄明歌頓時垮了下來。

於是在一次午餐過後,庄明歌打算試探一下,緋紅之龍對自己究竟是什麼樣的感覺。

「吶,摩黛絲提。」庄明歌看著緋紅之龍摩黛絲提吃掉了一頭霸王龍後,開口問道:「摩黛絲提對我是怎麼看的。」

「咦?怎麼了,突然問這個?」大概對方也沒有想到庄明歌會這麼問,所以有一些疑惑了吧,歪著頭看向庄明歌。

「不,畢竟我們在一起生活了這麼多天,就是突然想要問一下,你看,如果我有一個龍成為自己的朋友,回去也可以跟身邊的人吹噓一下。」

「朋友嗎?」緋紅之龍摩黛絲提喃喃的說道。

「不對嗎?」庄明歌心頭一跳。

「不,沒有什麼不對,朋友,沒錯,我們就是朋友,我是你的第一個龍朋友,而你也是我的第一個人類朋友呢。」

緋紅之龍摩黛絲提撫摸著自己的肚子,滿足的笑了起來。

「原來如此,是朋友啊,最近我也在思考我們之間的關係,同夥,戰友,原來如是朋友啊,哈哈,哈哈哈哈……」

雖然對方這麼說了,但庄明歌還是飽受打擊。

這件事情以後就再也沒有提起過。

一個星期轉眼劍過去了。

這一天庄明歌很早就醒過來,天色還沒有亮,他跑到了幾公里外的河邊準備洗把臉,可以的話,也想要洗個澡,來到這個蠻荒世界,還沒有好好的洗過一回。

順便也抓回幾條大魚,給摩黛絲提當早餐。

庄明歌脫下自己的衣服,光著屁股跳進河裡,痛痛快快的洗了起來。

咔嚓!

然後有樹枝被踩斷的聲音傳進了庄明歌的耳朵里,他猛然轉身望向身影發出的方向,一個矮小的身影從樹林中走了過來。

大部分的身體籠罩在黑暗中,看不清到底是什麼人,或者不是人。

嘩啦啦……

庄明歌身邊的河水立即沸騰起來,水精靈成群結隊的從河水裡蹦了出來,穿著鎧甲,拿著武器,如同出征的戰士,層層疊疊的將庄明歌保護了起來,銳利的殺氣如同山崩海嘯一樣凝而不發。

一雙雙冰冷的眼瞳注視著從森林裡走出來的黑影。

「什麼人?」庄明歌大聲問道。

「別誤會,我對你沒有惡意。」一個清澈的聲音傳來,黑影逐漸走到了陽光下,講自己暴露,庄明歌不禁驚訝的長大了自己的嘴巴。

「天……天使!!」

宛如塗漆一般帶有光澤的金色中長直發,當真是梳理得一絲不苟;洋溢著濕潤光澤的金色秀髮,感覺非常適合;修飾著細長大眼睛的睫毛,甚至長到讓人覺得有點過火,讓她散發出某種年齡不詳且神秘的氛圍潔白的肌膚,金色柔順的長髮,頭頂帶著奇妙的光環,身上散發著濃郁的聖力,彷彿世界的中心點,神聖,宏偉,強大的氣息從對方的身上鋪天蓋地的散發了出來。

「我只不過是感覺到非常熟悉的氣息,所以才找過來的。」

雖然是天使,但令庄明歌驚訝的並非如此,或者說令庄明歌驚訝的是她背後的翅膀。

三隊潔白的羽翼被收攏了起來,腳下的鮮花為她綻放,天空灑落的陽光因她更加璀璨,世界也因為她的存在,才有了顏色。

在天使的等級中,分為好多種,什麼座天使,權天使,能天使,但這些都不是最強大的天使,在這些天使之上,站在頂點的就是——熾天使。

三對羽翼就是熾天使的象徵。

熾天使一共就那麼幾位,米迦勒,加百列,拉斐爾,烏列,以及即將墮落的路西菲爾。

庄明歌見過了加百列,以及路西菲爾,沒有見過的就只有米迦勒,烏列,以及拉斐爾了,按照神話傳說中的對照,這個突然出現的熾天使,應該就是……

「米迦勒。」庄明歌失神的喃喃了出來。

「果然認識我嗎?」米迦勒爽快的承認了自己的身份,目光落在了庄明歌的胸口,「那是……路西菲爾的羽毛。」

庄明歌低頭一看,心底頓時叫遭,自己的胸口有魔王路西菲爾給與自己的羽毛,是為了讓自己和林麗莎公平一戰,結果對方卻沒有收回去。

不過庄明歌很快就鎮定了下來,路西菲爾即使成為了地獄的魔王,依舊沒有墮落,其光輝依舊屬於晨曦天使,對方看不出什麼的。

果然,米迦勒看到路西菲爾給他的羽毛後,態度瞬間友好了許多。

「你是路西菲爾的聖徒嗎?」

聖徒可是人類所能夠達到的最高的榮耀,僅次於聖子,不過聖子是上帝的代言人,而聖徒是天使的代言人,更不要說路西菲爾現在這位大天使長了。

也就是說,庄明歌現在可以堂堂正正的說自己的聖徒之首,即使是能天使,權天使,座天使這樣的天使見到自己,也必須行禮。

因為他所代表的是大天使長,路西菲爾的尊嚴。

其他天使都挑選的聖徒,都要矮自己一籌半籌。

「額……嗯,應該算是吧。」庄明歌壓力很大啊,因為他的身上不光有路西菲爾的光芒,然後其他魔王的氣息啊。

另外,地獄之火的氣息也掩蓋不了,因為在地獄之火內燒烤了五十年,庄明歌的靈魂都帶著地獄之火的氣息。

一旦被米迦勒發現,還不知道會發生什麼事情。

果然,庄明歌這麼含糊的一說,立即引起了對方關注,米迦勒的眉頭都輕微的湊到了一起。

「聖徒,你身上為什麼有魔王的氣息,你跟魔王接觸過了。」

「額,唔……說來話長,我身上有魔王的氣息,因為我是勇者啊。」庄明歌腦門快速轉動,立即想到了一個不錯的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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