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她們最後在人來人往的廣場上停了下來,她們也不知道到底跑了多遠,直到實在跑不動。

陸則靈一直在瑟瑟發抖,她身上只有一條已經被撕得破布爛衫的睡裙,套著小仙的外套,也就堪堪遮住大腿,天氣才剛立春,行人身上還穿著夾襖,她卻連雙腿都這麼裸露在外,使她在人群中顯得格外另類。

大家都用打量探尋的眼光看著她,想必一千人眼裡有一千種想像,只是這些想像,多半都是不好的。

陸則靈縮著身子坐在台階上,死死的抱著自己的雙腿和膝蓋,明明很冷,明明全身都起了雞皮疙瘩,她卻好像什麼都感覺不到了,只覺得麻木。

小仙也還在心悸,手上行兇的武器都忘了丟掉,一個沾著血的鬧鐘就那麼緊緊的握在手裡。她坐在陸則靈身邊,半晌才不忍的說:「別哭了。」

陸則靈這才發現膝蓋上落滿了眼淚,一滴一滴晶瑩透亮,她抬手在臉上一抹,滿手潮濕。

她倔強的搖了搖頭:「我沒事。」

小仙輕吐了一口氣,終於把那鬧鐘扔在了地上,過了一會兒又去撿了起來,她訕笑著說:「不知道他死了沒有,要是死了,這就是兇器了。」

用那樣輕鬆的口氣,可是兩個人卻都這意味著什麼。她們都清楚的記得逃跑的時候,老闆臉上流了多少血。

「對不起。」陸則靈覺得難受:「是我連累了你。」

小仙搖了搖頭:「不,這是我一直想做的。」她嘆了一口氣:「我只是不想你和我一樣,每晚都做噩夢。」

陸則靈驚恐的瞪大了眼睛,難以置信的看著小仙,不敢相信她所理解的一切。

「小仙……」

「哈哈!」小仙明明笑著,可是那笑容卻是那麼苦澀:「找不到工作,沒有錢,我媽又一直要治病,我不能失去工作,受了欺負不敢說,偷偷的告訴老闆娘,她只是跟我說,對不起。」她仰著頭,努力的抑制著眼淚:「這個世界上根本沒有什麼善惡有報,我早看清了。。」

陸則靈心中一痛,伸手去抱住了小仙,不住的撫摸著她的背脊:「對不起,對不起小仙,別再說了,什麼都別說了,我什麼都懂。」

在社會底層生活的人能有什麼自尊?忍辱負重換來的不是揚眉吐氣,而是任人欺凌。女人是天生的弱者,陸則靈從前不懂,是因為她沒有經歷真正的苦難。

她們最終還是沒有逃脫,被警察抓到的時候,她們都沒有太意外。嚴苛的審訊,明明她們說的是真話,卻沒有人相信她們。

財大氣粗的老闆還住在醫院裡,腦袋包的像個粽子,他的妻兒情緒都很激動,要求她們賠償到底。警察那邊的備案也寫的很刺眼。

陸則靈為了錢勾引他,然後要小姐妹拍艷照想勒索,事情不成就傷人。

真荒謬,跟寫小說似的,而那些警察竟然也本能的信了,理由是小仙的媽媽得了重病,需要幾十萬的費用。

她們在世人眼裡,就是出賣身體出賣靈魂出賣尊嚴的打工妹。不值得被任何人尊重。

不論她們怎麼否認,怎麼解釋,都沒有人相信她們。直到最後,老闆「大發慈悲」,推翻了之前的證供,和警察說可能是有些誤會,他同意和解,只要求賠償。

他的「寬宏大度」讓陸則靈噁心透了,可她又能怎麼樣?她只能接受他的說辭,這一切是你情我願的肉體關係,其中有些誤會,小姐妹才誤傷。陸則靈屈辱的簽下賠償調解書,看著上面連同營養費一共兩萬多元的賠償金,她除了嘆息,什麼都做不了。

她一直都是明白的,這個世界上,從來不是對的人贏,而是贏的人對。

從警局放出來的時候,她已經整整被拘留了24小時,也不是很久,只是那壓抑和桎梏讓她瘋狂的渴望自由。她不能不屈服,因為她真的不能失去自由。

從警局出來後,她一個人坐在警局外面的樹下發獃。兩萬多的賠償金不是小數目,兩個窮瘋了的打工妹上哪籌集這麼多的錢?

陸則靈的手放在小仙外套的口袋裡,摸到了兩個滑鎖袋,是警察給她的,她進去之前被扣下的物品。

裡面一個是陸則靈在二手市場淘來的最舊款的手機,買的時候只值一百,想必賣就更不值錢了。而另一個,裡面裝著一個血色的翡翠鐲子。

陸則靈把裝鐲子的袋子拿了出來,在眼前晃了晃,時間彌久的翡翠顏色溫潤,沉澱的剛剛好,一點點雜色並不影響它的美麗。

這是她離開後唯一帶走的貴重物品,是奶奶送給她的,她走的時候怎麼都捨不得,就帶出來了。這個鐲子對她的意義任何人都不能理解,她從來沒有想過要去賣鐲子,哪怕她在街上流浪的時候,她都無比虔誠的抱著鐲子入眠。

可是此刻,她別無他想,她必須賣了這個鐲子,不然小仙就會被告傷害而去坐牢。她不能讓這樣的事情發生。

什麼是尊嚴?當她走進典當行的時候,她把那虛無縹緲的東西和鐲子一起典當了。

拿著熱騰騰的兩萬五千塊錢,陸則靈戀戀不捨的看著老闆把鐲子收進抽屜。她不知道這個鐲子值多少錢,老闆開了這個數,她算下來夠了,就答應了。她想離開,可她怎麼都移不動腳,最後她捧著錢又回到櫃檯,認真的對老闆說:「請您別買把這個鐲子賣了,我一定會回來買的。」

那老闆看著陸則靈的樣子,有些好笑,不屑的說:「每個來賣東西的都這麼說,最後有幾個來買的?只有三個月,不來買我就賣掉了!」

陸則靈鄭重其事的說:「不,我是真的會回來的,賣血我也會把它買回來的!」

老闆嗤鼻一笑,上下打量著陸則靈,最後輕蔑的說:「你的血可賣不到這麼多錢。」

陸則靈沒有說話,她眼裡充滿了篤定,無論如何她一定會把鐲子買回來的,無論用怎樣的方法,她一定要掙到錢把鐲子贖回來。

典當鐲子的兩萬多塊錢最後都入了那肥頭大耳老闆的口袋。他明明不缺錢,卻要置她們於死地。交光了所有的錢,小仙獲得了自由。可是自由的背後,更可怕的事是,她們該如何生存?

小仙只有19歲,高中沒畢業就出來打工,一直當服務員,除了這個她什麼都不會。而陸則靈,大學肄業,在學校里學的又是中文,這專業大部分的學生都當了老師,考各種證照來就業,而她,什麼都沒有。

兩人收拾了行李,明明走投無路了,卻還是只能往下走。

出事以後一直避而不見的「老闆娘」在她們要離開的時候出現在了員工宿舍。

看著兩人的行李,什麼都沒有說,塞了一把錢在陸則靈的口袋裡,。

她的眼神有些凄涼,頗無力的說:「我得趕緊走,最近那賤人的老婆來查得緊,我們不能碰面。我只有這幾千塊錢,賤人把他給我的卡都停了!」

陸則靈的手緊緊的握著口袋裡的錢,眉頭皺的緊緊的,半晌才忍不住問她:「為什麼?」

為什麼要助紂為虐?為什麼明知小仙受了欺負卻啞忍無聲?為什麼明知他是這樣的人,卻縱容他把爪牙伸向酒吧的年輕女孩?

漂亮年輕的老闆娘急匆匆的要走,她裹緊了自己的衣領,絲巾將她妝容精緻的臉遮了一半,她的眼神複雜而又絕望,半晌,她只是一字一頓的說:「自己都顧不上,怎麼顧別人?什麼是人性?多少錢一斤?有人賣嗎?」

……

有時候時間就是這麼沒心沒肺,一轉眼一年半過去了。

陸則靈還是會時常想起老闆娘最後和她說的那幾句話。

當一個人飯都吃不上的什麼,不論是誰給的嗟來之食,哪怕是餿的,她也會狼吞虎咽的吃下去。誰叫她餓呢?

考上大學的時候。陸則靈從來沒有想過,未來有一天她會在酒店裡當服務員,用彈了十幾年琴的手去傳菜,用諂媚的笑臉去逢迎各型各色的客人,隱忍別人的排擠,接受領班的苛責,承受著世人的白眼,只為了每天能將三餐飯吃飽。

初來到這座城市,她和小仙拿著老闆娘給的錢找房子,找工作,到處打零工,最難最難的時候,兩個人一起同吃一個饅頭,還要眼巴巴的掰兩半,分兩餐。

彈盡糧絕的時候,陸則靈不得已跟著小仙一起到這家五星級的酒店當服務員,因為檔次高,管理很嚴格,不比以前烏煙瘴氣。雖然工作辛苦,但是工資還不錯,除了溫飽外,小仙還攢了不少錢寄回了老家。

陸則靈之後再也沒有彈過鋼琴,她的手佔滿了油污,她再也不忍心用這樣骯髒的手去觸碰她心裡最最聖潔的鋼琴。

人生就是這樣的,一念天堂,一念地獄。只不過是一個小小的決定,就像蝴蝶效應,改變了她一生的軌跡。她曾去偷竊別人的幸福,所以報應的苦難是漫長的。她必須一個人走過。

工作以後的陸則靈吃苦耐勞又很聽話,獎金拿了不少。現任的領班要升任大堂經理,她是大家議論的下任領班最佳人選。而現任領班也向她發出了一些暗示,所以近來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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