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八章 天堂(1)

李百義即將宣判的前一周,樟坂的報紙審慎地報道了案情的最新進展。但仍有好幾家報紙繼續將李百義被捕前的微笑和他的宣判結果相聯糸,作一些沒有根據的揣測。事實上關於李百義的所有情況媒體都作過詳細的報道。陳佐松和李好在賓館的電視上,看到一個記者在看守所採訪李百義時,還在使用通常的蔑視口吻,他的問話讓陳佐松很不舒服。記者問李百義,你以為你這樣做就可以逍遙法外嗎?你聽說過法網恢恢疏而不漏這句話嗎?記者強逼李百義,你跟我談談對這句話的理解。

陳佐鬆氣得當場把杯子砸向電視。他並不認為李百義因為做了慈善家而享有犯罪豁免權,但記者那種完全沒有進入狀況的情形讓陳佐松很失望。但李百義在電視中顯得很有耐心。他真的老老實實地回答記者所有的問話,他說,法網恢恢,但這個網並不疏,在心裡它密得很。記者問他對即將來臨的宣判有什麼期待?李百義回答:我接受一切對我公義的審判。

記者問,你認罪嗎?李百義回答,我認罪。記者又問,如果是死刑呢?李百義沉默了片刻,說,死並沒有想像的那麼壞,我理解,它是生的一部份。

記者不理會李百義的心情,繼續問,死前你有什麼要求?

陳佐松就是這時把杯子砸過去的。這個記者好像已經在和一具死屍說話。他臉上有一種穩操勝劵的得意表情。

李好看不下去了,一下子捂著臉哭出來。

李百義回答,如果死,就捐屍體吧。

記者說,好。

記者得到了他想要的話,臉上有了滿足的表情。李百義最後也露出了他招牌式的微笑,但這個鏡頭很短,顯然是被掐掉了。

陳佐松安慰李好,那個傢伙是在胡說。你父親不會是那種結果,我心中有數。

李好撲在他懷裡,她哭得肩膀聳動。

他要死,我就不活了。李好說。

陳佐松摸她的頭,說,你這個小孩子,說什麼話呢?沉屍案已經水落石出,相信有一個公義的判決。

。。。。。。宣判在第二天上午進行。陳佐松不讓李好去,但李好一定要去。老六說,你不讓她去,不是顯得你對宣判沒信心嗎?她呆在家裡能安心嗎?陳佐松想想也是,就讓李好一起去了法院。

李百義走進法院時,看見了女兒。李好用她噙滿淚珠的眼睛望著他,讓本來心中平靜如水的李百義突然波瀾翻滾。他的淚水也一下子侵上眼眶。他想,這不是因為死,是因為離別。

陳佐松卻用一種勝利的微笑和他打招呼。李百義心中稍微平靜了些。他悄悄地擦去了淚水。

宣判很簡短。王法官對判決書的犯罪過程部份念了好久。李好無法聽清所有內容,只有最重要的幾句她聽清楚了:李百義犯有故意殺人罪。。。。。。案情和殺人動機複雜。。。。。。在心理上形成。。。。。兩案對照可見出。。。。。。認罪悔改表現。。。。。。。量刑適當。。。。。。。從輕處罰,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宣判結束。陳佐松臉上明顯緩和下來。李好卻全身發軟。癱倒在陳佐松身上。陳佐松說,好好,沒事的,這就是沒事兒了。

老六說,不是說無期徒刑的嗎?

陳佐松說,一樣的,對李百義,都是一樣的。

李百義聽完判決,沒有表示。只是點了一下頭。王法官問他有什麼要說的,他說沒有。

王法官宣布退庭。人群開始散出。當法警要把李百義帶出去時,李好突然衝上去,緊緊抱住他。

李百義撫摸她的頭,說,好好,沒事兒的。

李好淚水模糊。她突然開始親吻他的臉。

李百義的淚水奪眶而出。

大家紛紛看過來。警察把他們拉開了。李百義上了警車。

陳佐松扶住李好,說,他一切會很好,死緩就是無期,無期就是有期,有期就能減刑。他一定會減刑。

老六嘆了口氣,說,百義啊,實際上他已經在黃城自己做完了一個無期徒刑了。

李百義回到看守所,號室里的人紛紛來問宣判結果,李百義說是死緩,大家嘆了一口氣。油條說,我們以為是十五年,最多是無期。大鬍子安慰李百義,沒關糸,對你來說死緩就是無期,不要說緩兩年,就是緩十年,他們也找不到槍斃你的理由。

李百義笑笑說,我很滿意這樣的結果。

李百義滿意這種結果,是要結束另一個牢獄。此前十年,他不因為恐懼而是因為不平彷彿身在監獄。他是那個要砸婦人的人,十年來一直舉著那塊砸不下去的石頭,他很疲倦了。現在,他放下了石頭。如果他不放下它,會因為吃力而使石頭掉落,砸在自己腳上。

放下石頭的李百義有一個重要變化,這是有關他個人的。他從一個復仇者變成了一個普通人。因此,現在他想起了一個人,想起了一個姑娘。這個做了他近十年女兒的姑娘,今天在法庭上使他落淚。當李好撲到他懷裡時,李百義突然在心中湧起一種感情,一種溫柔的、需要傾訴的感情。這在李百義是從來沒有過的。李好在他眼中始終只是女兒,或一個女孩。可是在那一剎那,李百義生了一種奇異的感覺:他很想抱住李好痛哭一頓,甚至埋首在她懷裡。這是一個男人對女人的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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