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六章 順服(4)

大家楞住了。他們想不到李百義會說這樣的話。

李百義面對他們說,你們不要在法庭上鬧,我的法庭在我的心裡。

黑漢喊,你不應該死!

李百義說,有一個人告訴我這樣一個故事,一個通姦的婦人按法律要用石頭砸死,可是有一個人就問那些要砸她的人,你們哪一個沒有罪,就可以用石頭砸她?結果沒一個人敢砸,都退出去了。我想,今天我們站在那些人的地位上,想一想,我們有沒有罪,沒有,我們就把石頭舉起來,有,就把石頭放下。有沒有?

那些人不吱聲。但手裡拿著棍棒。

李百義舉起雙手,說,我這雙手拿過棍子,也拿過刀,現在,我手上什麼也沒有了。

抗議群眾慢慢地一個一個退出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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