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五章 演說(2)

最後法官讓他們把標語收起來,不要出聲,安靜地旁聽。他們遵守了,把標語收了起來。

陳佐鬆開始辯護。他辯護的重點在於李百義雖然有殺人的故意行為,但我們需要從他的犯罪動機和成因來看這個案件的特殊性。陳佐松認為,李百義本質上是一個正直善良的人,從他近十年來所作的事可以看出這種特質。他在實施殺人之前,有懷疑錢家明對李百義的父親實施刑訊逼供致人死亡的前提,據此陳佐松認為,應儘早重新調查李百義父親失蹤案,兩案並列,才能弄清事實真相和犯罪動機。

他還認為,李百義盜竊案也具有特殊性。其所謂劫富濟貧的理想直接成為他組織盜竊團伙的動機,這是出於對社會的偏極理解導致,而不完全出於自己的利益需要。李百義的偷竊對象事後證明大部分是貪官。而他的確把所竊財物分給了貧困人群。這至少證明李百義不是那種完全由利益驅動的十惡不赦的慣偷。

陳佐松重點例舉了李百義十年來在黃城所做的慈善事業的詳細情況。他說,這樣一個在當地被公認為優秀慈善家的人,我們難道看不出他的懺悔之意嗎?他當庭拿出李百義穿過的破衣服和爛鞋子。他承認李百義延宕十年沒有投案,但他做了那麼多事情,這個過程就是改過自新的過程,因為悔改是一個過程。這懺悔到了一個程度,就變成事實。所以,他說,在上個月,我的當事人決定,他要負起他應該負的責任,於是,他透過他的女兒,實施了投案自首的情節。基於李百義案件的特殊性、他的懺悔事實和由此發生的行為、即他的投案自首情節,根據刑事訴訟法有關規定和政府坦白從寬抗拒從嚴的一貫政策,陳佐松認為合議庭應適度量刑,給予李百義從寬處理。

孫民今天親自押解李百義到了法庭。其實用不著他的大駕,顯然,他對這個特殊的案件發生了濃厚的興趣。

。。。。。。接下來是控辯雙方辯論。劉漢民指出李百義並不在自首情節之內。理由是沒有證據顯示李百義女兒的代為自首是李百義本人的意願。

陳佐松反駁說,法律規定可以由親人代為向公安機關報告自首並交出犯罪嫌疑人。

劉漢民提出新證據:李好並不是李百義的女兒。

陳佐松拿出一整套手續證明李百義已經辦理了收養李好的正式手續,就可以認定李好是他的直糸親屬。

劉漢民說,現在的關鍵是,沒有證據顯示這是李百義本人的自首意願。

陳佐松說,這個問題很簡單,可以由李百義本人來說明,他是不是自願自首。

劉漢民說,即使李百義願意承認,也不能說明就是自首。事實上自首是一種由犯罪嫌疑人本人或由其親屬帶領赴公安機關實施投案自首的情節,但本案的情形恰恰相反,公安人員千里迢迢趕赴黃城,和犯罪嫌疑人周旋了兩天,最後在黃城市場設伏將犯罪嫌疑人當場逮捕,你說,這算是投案自首嗎?

聽眾出現騷動。人們開始議論。

陳佐松說,我的當事人當時正處於病痛當中,不便長途跋涉,他的女兒由於擔心父親的身體狀況,為了妥善圓滿地處理此事,才決定帶公安人員前往。

劉漢民笑了,他請求法庭放了一段錄像,就是李百義被逮捕時的現場錄像。

大屏幕上,大家看到了李百義在松花江牌小貨車前被捕的畫面。

劉漢民指著畫面上的李百義,說,請大家注意,當公安人員出現在犯罪嫌疑人面前的時候,他的臉上顯然出現了驚愕的表情,請問,一個等待自首的人,會對警察的出現表示驚愕嗎?

陳佐松反對。他說,這種驚愕表情並不能證明李百義沒有自首意願,一個已準備好的人,在事情突然發生時也會露出這種表情,這是人的生理的自然反應。

陳佐松提出新證據:李百義在看清楚是警察時,他露出了笑容。試問,一個不願意被逮捕的人,在結果來臨時除了驚慌、沮喪,誰會露出如此燦爛的笑容呢?只有在這種結果是他願意接受的,而且是他希望的結果的時候,他才會有這種反應。

劉漢民提出相反的解釋,他說,這個笑容恰恰是一個頑固不化的人特有的表現,是無恥的人才有的表情。這非但不能證明李百義願意自首,恰恰證明李百義根本沒有一絲悔改之意。

陳佐松抗議公訴人使用侮辱性字眼攻擊他的當事人。王法官同意抗議有效。時間已到,他中止了控辯雙方的辯論,認為這種辯論已經走向情緒化。

王法官問李百義,是否是他自己主動意願自首,並託付女兒李好實施自首情節。

李好和陳佐松的目光迅速地投向了李百義。李好的心緊張得要撞破胸膛。她知道李百義的回答非常關鍵。他的回答不是唯一證據,但至少可以讓陳佐松有操作的餘地。一種可怕的畫面浮現:李百義的話就像一顆子彈,有可能擊中目標逃生,也可能偏離,射向他自己。就在一念之間。

。。。。。。李百義好像楞在那裡。他的目光投在女兒臉上,他看到了女兒的眼神,那是一種讓他不能久視的眼神。就在那一剎那,他發覺,它不僅是父女之愛,它就是愛情。

李百義也看到了陳佐松的臉,那是一張貌似平靜的臉。但他看到了朋友心中的期待。李百義想,他為什麼千里迢迢來到這裡當他的律師,難道只是因為他是自己的朋友嗎?他為了朋友丟掉自己的烏紗帽,這樣的代價是不是太大了?還有一種解釋:陳佐松真的看到了真相,他真的相信李百義是無罪的,他相信一切,因為他相信李百義。不但李百義的希望在他身上,他的希望也在李百義身上。李百義如果被判決為一個罪人,他就是罪人的朋友。陳佐松並不像別的律師,他完全相信他所辯護的不是一團混亂的事實,他辯護的是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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