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二章 回家(2)

李百義可能到現在才享受到這種貨真價實的睡眠。這十年來他常常夜不成寐,不是像一般的罪犯那樣,因恐懼而睡不著。自從他從火葬場的爐門口爬出,他就對死亡和恐懼有了一種免疫力,他不再那麼害怕死亡。但他總有一種心情,有一件重大事件沒有解決,它像一塊石頭一樣掛在他的身上。

李百義的夢中有時會浮現錢家明死前的哀鳴。他說,我沒有殺你父親,你真的弄錯了。李百義不相信,但錢家明聲嘶力竟竭地發誓說,你真的弄錯了。你難道不會弄錯嗎?你弄錯了怎麼辦?

你弄錯了怎麼辦?這個問題在五年前並不是一個問題。李百義相信自己是正確的,他的人生哲學是儘可能地做正確的事,從不虧待別人,也不欺凌別人。還要對人有益。這就是他的公正。李百義的公正。

大約從五年前開始,李百義開始受到內心深處一種纖細的質詢:那天晚上發生的槍決案是沒有暇疵的嗎?他知道,那是一個奇怪的晚上,一個自以為義的青年,用自己的法律宣判了一個人的死刑。他自己擁有足夠宣判那個人死刑的證據。它具有合法的手續,雖然作為個人,殺死一個人是如此艱難,但他終於完成了這個過程,並使這個過程多少消彌了復仇的色彩,而增加了公正性。但從五年前開始,李百義的夢裡常會遇見那個被他殺死的人。那個人不一定叫錢家明,但長得是他的樣子。他說了另一個什麼名字。這個人老擋住他的去路,逼他還錢。這個夢很攪擾他,傻瓜也會解這個夢。李百義起先並沒有在意,但後來這個夢漸漸化為一種思想,在白天的時候有時也會突然竄上來,質問他,你有什麼證據一定沒有殺錯人呢?

李百義會用另一種說法來使內心平安,比如,法院也有時會錯判死刑。但這種託詞是一時的。問題並沒有解決。李百義殺人事件的原因恰恰在於他不信任公正,所以他自以為義,宣判那個人的死刑。他不能以別人的不公正為自己可能存在的錯誤辯護。這是顯而易見的。李百義知道這說服不了自己。他必須讓自己達到百分之百的公正,才能使良心平安。對於他這種人來說,只有良心平安才能活下去。

現在的問題是,李百義是絕對公正的嗎?也就是說,他有沒有百分之百的把握沒有殺錯人?如果有,那個人是罪有應得。可是,李百義沒有絕對把握。問題就出現了。那個人雖然死了,好象仍然活著,他總是來找李百義,說,你難道不會弄錯嗎?

李百義開始動搖。接著痛苦也如約而至。這是殺人五年之後開始的痛苦,不是為被殺的人,而是為自己。對於殺人勇氣,只要有仇恨就可以了。可是對於自己的公正的良心,還遠遠不夠。因為人的心是一條河流,所有的行為都源於人內心的河流深處。現在,當所有人都在讚揚李百義的時候,卻有一個人老是像影子一樣跟著他,問他,你弄錯了怎麼辦?

李百義就是那個鑽牛角尖的人。如果他不鑽牛角尖,十年前的很多事就不會發生。現在他也不會進入這種陰影。不是怕死,而是怕不公;不是怕別人不公,而是怕自己不公。在他看來,別人不公不會像自己不公那樣令他痛苦。別人不公可以用仇恨、離棄和蔑視來對待,可是自己不公卻無法離棄,因為人無法離棄他自己的心。

現在,他在車上睡著了。睡得很沉,他真的睡著了。那個無法解決的問題還沒有解決,但已經進入解決的進程,他至少放下了一半的擔子。他可以對那個質問他的人說,現在,我交出了我自己,讓命運引導吧。咱們一人一半,來負這個責任。現在,讓我睡一覺。

只有在看到女兒的時候,李百義才會產生一種輕鬆感。他把溺愛女兒當成一種休息。他在任何事情上都講原則,但在女兒的事情上毫無原則。他曾讓公家的車載著女兒在城裡兜圈子達一整天之久,帶女兒上最好的飯店吃魚翅,那是李好第一次吃魚翅。她不知道這是什麼東西,李百義說這是粉絲,她就說,這個粉絲很好吃,我還要一碗。

李百義說,好,那就再來一碗。

李好吃完了,說,我還要再吃一碗。

李百義說,行,再來一碗。

李好又吃了兩份。

李百義問,吃飽了沒有?

李好說,吃飽了。

當時的服務員都看呆了。李百義自己沒吃過魚翅,但他一口也沒嘗。付完一千塊錢後他就走人了。

這事曾一度傳開。奇怪的是,很多人不相信,只當作謠言看待。沒有相信李百義會這麼浪費。李好後來知道吃的魚翅時流了眼淚。不過,她只不過把這當作是父親愛她的表現。她並不明白父親為什麼在對她的事情上如此的毫無原則,而對自己的生活卻像對仇敵一樣苛刻。

他穿最簡單的衣服。吃最粗陋的食物。干最苦的活。泥石流那一次抗災,他被陳佐松逼迫休假,由一個副縣長代替他值班。可是他剛回家一天就呆不住了,這常常被當做模範人物的典型事迹。可是李百義趕回現場後非要讓那個副縣長回家休息,那個人不想回家,李百義硬要他回家,兩人幾乎要發生口角,後來副縣長拗不過他,被李百義的手下強行用車送回家。副縣長回家後罵罵咧咧,他唯一的一次立功機會讓李百義毀了。結果半夜就發生更大的泥石流,差一點把李百義弄成癱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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