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八章 逃亡(2)

我突然問,你有嗎?

王牧師望著我,笑了,有啊。我也是一個罪人。

我說,你有罪為什麼還能在上面講課呢?

他說,因為我已經向上帝懺悔了。

我問,那你就沒罪了嗎?

他說,有,但看上去沒了。

王牧師用手中的刷子把椅子上一塊污跡一刷,白漆就把它覆蓋了。

我沒吱聲。繼續釘椅子。我釘的椅子王牧師都把它刷上了白漆,看上去很好看。

晚上,我一個人在想。我想到了很多,我想,我殺人沒有罪。我對王牧師說的罪性仍認識模糊。

第二天上午,王牧師繼續刷油漆。

我開始心不在焉。我問王牧師,罪性看得著嗎?我心裡想,如果我看不著,我就不相信我是有罪的。

王牧師說,要有光,才能看見。

這話太深奧。但我對這個話題有興趣,因為我剛殺了一個人。我把他稱為報仇。在我的理解中,報仇是公正的,沒有問題的。我不怕抓,但我心中交戰,我得說服自己,我做的一切沒有問題。我有我的公義,我的標準。

我問王牧師,那誰有權利拿石頭砸那個女人?如果沒一個人敢砸,那不是誰都可以做壞事了嗎?

王牧師說,上帝。

我說,上帝在哪裡呢?他又不是人,他怎麼管呢?他管得著嗎?

王牧師說,受上帝託附的人,可以使用權柄。但不能隨他自己的意思,因為他不是直接權柄,人都只是代表權柄,什麼意思呢?就是說,地上沒有一個人是無罪的,沒有人像上帝一樣是聖潔的,所以人都沒有權利管別人,只有當他代表上帝的時候,才能管理別人,所以他是代表權柄,不是權柄,明白了嗎?

我說,聽懂了。

王牧師說,代表權柄是會害怕的,因為只要他做得不對,隨自己的意思,他的權柄隨時會被收回,所以他會很謹慎,也很害怕。

我覺得他說得不對,管我們的人一點也不害怕。

我在教堂才呆了半個月,就又離開了。但我決定在這個地區呆下來,我怕被人認識,就躲在黃城郊區的一個叫七里堡的地方,租了個房子住下來,釘椅子賣。我用錢買了一本身份證,改名叫李百義。我就這樣幹了一年,並沒有危險的風聲。我到鎮上也沒有看到通緝令和布告,我就放心了。我好像把殺人的事情忘記了。我真的忘記了。我不是一個殺人犯,所以我很快就會把它忘記。我只想好好過日子。

第二年我開始正經做事了。我有一筆錢存在銀行里,我要用它做我從小想做的事。我把銀行里的錢取出來,把七里堡一個張姓老闆的機磚廠買了下來,召了十幾個工人。我的腦袋比他靈,他的廠子快辦不下去了,我接手後改為生產一種現在很難見到的仿古青磚,就是古代建築常用的那種磚。因為我發現幾十里外的河邊就有這種用於做青磚的泥。成都和貴陽的建築包工頭直接到我們這裡進貨,我的訂單多到做不完。

第三年我建立了更大的工廠,這是專門燒制瓷磚的工廠,生產一種耐磨防滑的地磚,很受裝修商的青睞。又過了一年,我從澳洲引進一種一次成型的外牆材料,這種東西有很多花樣可供選擇,可以在建築物的外牆建立模子,然後一塗成型,干透後比瓷磚還結實,但比瓷磚漂亮。它還可以用作停車場的地面裝飾,能有效縮短施工時間,提高效率。

我告訴你,我對錢是什麼概念。自從我看見我的妹妹的心臟之後,我就知道,錢不可以給我的今生帶來幸福。幸福絕不是錢這種東西能把握的。我現在有大把大把的錢,但我的妹妹不能復生了,我的父親也不能復生了。我也不能復生了,從我跪在泥土裡的那一刻起,我就已經死去。我現在活著的僅僅是我的名字而已。所以,我拚命工作賺錢,只是在證明我是一個對社會和人類有用的人而已,我配活在這世界上。至於我的個人幸福,沒有任何人能給我,包括我自己。

我開始有步驟地實施我的慈善計畫。我把我掙來的錢用於兩個部份,一部份用於擴大再生產;其餘的都用於周濟窮人。我一般通過我的副廠長老周辦理捐款事宜。我幾乎不出席任何捐贈儀式。我不是怕自己暴露身份,我已經很安全了。我只是不想讓別人知道,這是一個善人,好人。我認為這世界上沒什麼好人。牧師說得對,大家都是有罪的。只是在有罪的人當中,有的人還知罪,有的人不知罪,所以他們更卑踐。

可是,有一天發生了一件事。那天剛好在土壩發生泥石流。我參加了搶救工作。我在救一個叫黑嫂的婦女時被泥石流打到,雙腿鮮血淋漓。老周要我上醫院,我不去。他只好把我背回廠里,請了大夫來包紮。所幸沒傷著骨頭。

傍晚的時候,一個人來造訪我。他沒經門衛就一個人竄進來,我對這個人有點印象。我在搶救現場看見過他。他問,你就是李百義?

我說,是,我是李百義。

他凝視著我,點頭,哦,你就是李百義。。。。。。

他說話很慢。我心中升起一種怪異的感覺,一種久違的危機像煙一樣擴散。我突然想到,我是不是把那件事忘了,但它並沒有過去。我殺的人復活了,他要計算我的罪,我並不懼怕計算我的罪,我歡迎計算我的罪,我相信我的罪不會比他的罪重,我有罪性,我沒有罪行,我殺人是被逼的。我是在用我的法律行使我的權利。我殺人之前經過審判,可是我父親死時卻連審判都沒有。我靜靜凝視著來人,等待著那個時刻的到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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