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還廝殺震天的情景並沒延伸到屋外,所見的僅剩一片籠罩在深藍霧靄下的寂靜黎明。王小傑這兔子跑得挺快,讓所有人一會兒便追得不見蹤影。林歡邊跑腦子裡邊放起了《火戰車》的主題曲,感覺天地間所有叫力量的元素都往自己身上彙集。馬房大門落了個大鎖,這東西沒難倒他,把大鎖的機簧打開而不是破壞,呼呼地喘氣跑到最裡頭。
他接住了飛撲而來的林晨,摟住她的腰原地轉了半圈化解來勢,「一切搞定!有什麼要收拾帶走的沒?我們該閃人了。」林晨在他胸口打了一下,激動得兩眼含淚。林歡拉著她往外快步走著,邊笑道:「認識你這麼久還是第三次看見你哭。」
「哪三次?我怎麼記不起來了?」她正拉扯著他那件價值不菲的LONDONFOG風衣擦臉,林歡乾脆脫下來給她披上。
「第一次是你跟我坦白你的淫亂史的真相。」她也想起來,又捶他N下,「胡說!什麼淫亂史,那麼難聽!」他笑道:「第二次就是結婚,第三次是現在。」他就是有這種胡扯的本事,讓人能馬上從緊張的環境中解脫出來。兩人回到木屋周圍,發現所有的車裡都沒插著鑰匙。開走一輛車也會招致起疑,不如這裡的一切什麼都別動。打個電話跟老丈人報了平安,讓林晨也說幾句。小丫頭暫時無法通知,(她們的通訊工具在被綁架時都被收繳)在這種情景下也不可能讓老丈人代為轉達。
既然找不到交通工具,看來只能步行到公路上攔車。林晨問道:「那些人呢?你報警把他們抓走了?」林歡找了扇能看到裡頭客廳的窗戶,讓她做好心理準備。她往裡看了一眼尖叫一聲,滿臉驚駭之色瞪著他,一句話也說不出來。他連忙道:「不是我殺的,他們起了內訌。其餘所有人都去追王小傑了。」她深呼吸了幾口,他不照實說她也不多問。不可能這麼巧他一來對方就起內訌。只要事情結束,他又在自己身邊,這就夠了。「我們趕快走吧。」她拉著他衣袖催促道。
這麼容易就把事情擺平他也不禁得意,「我平時遊手好閒就是專門等著應付這種特殊事件的,回去給我發養老金吧。」穿過馬房前面有個斜坡,公路大概就在斜坡上,因為已經看到有一段用油漆漆成的白木柵欄。又開玩笑道:「既然又是英雄救美索性演得徹底點,我們回去挑只馬騎騎?不過我可不會騎,你騎一匹得把我馱上。」
林晨笑道:「你該學會騎馬再來的,現在只好讓你當馬給我騎。」她跳到林歡背上讓他背著自己。
林歡背著她在公路上走了足足半個小時,期間林晨又打個電話跟他老爸說可能要晚上到達,順便要了小丫頭的房間電話。兩人輪番問候她一頓,她在電話那端邊哭邊笑,「你怎麼那麼喘?不會急不可耐在幹壞事吧?」林歡聽她還有心情說笑就知道她情緒比較穩定,笑著說是,現在正被人當馬騎。
兩人在一戶人家門前停下,然後往人家門口的草地上一坐。「休息!我要累死的話看你改嫁跟誰去。」她幫他捶著肩膀,「休息十分鐘我們再走。」
他搖手說死也不走了,指著門口停著一輛半新不舊的客貨兩用車,「把它買了,加滿油一路開回去。」他掏著口袋,裡頭還有一沓嶄新的歐元。這種500面值的歐元是他的最愛,一張抵得上其它幣種紙鈔若干張,絕對出門必備。「有31張,一共15500,夠買了。」
確實夠買了。屋主開門遛狗的時候聽到他們來意,最後只堅持收1000,交易後笑得合不攏嘴。國外的車就是便宜,尤其是二手的。四個輪子跑得比四條腿快多了,林晨要在布魯塞爾市區買套衣服換,順便再找個地方好好洗個澡。林歡正求之不得,隨著小破車慢慢接近了文明氣息,巨大的現實也無聲臨近。他有預感林老丈人肯定在等候兩個解釋——換作夏老丈人也是如此;就算兩位老丈人不在,還有個白依然在酒店,無論如何組合怎麼想都沒有活路。這簡直比搶救人質還難,遇到這種事情,他完全無法開動思考力。
進了市區林歡一股勁往商業區開,終於在一家外貌古舊氣派非凡的百貨公司門口停下。林歡把口袋裡的錢全掏給她,又給她張卡。林晨看到卡也想起一會兒找到洗澡地方後要記得馬上掛失,又問道:「你不陪我一起?」
林歡指著車頂,「我們這車太破了,停在這麼高級的地方我擔心一會兒會被拖走,我在這等你吧。放心,建築物里一切安全,一把兇器都沒有。」她嫣然一笑,又皺著眉看看自己灰不溜秋的一身,開車門下車走了。
他坐在車裡打電話想跟小丫頭聊天,結果把熟睡當中的她吵醒。
「在睡覺?那繼續睡吧。」他歉然道。
「沒關係,都被吵醒了還怎麼睡?」她故態萌發一開口便訓。
「你這小樣兒居然不懂知恩圖報!又對我氣勢洶洶了是不?」電話那頭是靜靜的沉默,過了會兒她才柔聲道:「什麼時候回來,想你了。」他難得聽她一句這麼有女人味的,說自己沒聽清楚讓她再說一次,她又說一次。「剛才把你的話錄下了,這才對嘛。林晨要找個地方洗洗,然後我們坐火車,晚上就到。」說到坐火車他想到自己的「愛車」可能要擱在這裡——沒辦法,這輛車的車齡起碼有十年以上,實在太破,不但慢還有可能開不到地頭。
「我等你們。」她放下心,打個呵欠,「不說了,忽然又困了。」
林晨買東西一時半會兒出不來,他考慮著接下來的時間該怎麼打發。想來想去,又下意識地對著車窗外看來看去,終於又拿起電話撥給白依然。
「有驚無險,她們都安全了。」他報個平安。
「我就知道她們吉人天相,可惜不能當面道賀。」她沉默了幾秒,「事情既然結束我也該回去了,你沒跟她們說我也過來了吧?」
「嗯,還沒顧得上說。」
「這樣最好,我馬上退房換個酒店住,然後定最早的航班離開。你這裡已經夠亂,我就不在裡面摻和。」
林歡本想說點挽留之類的話,最終還是狠下心說聲謝謝。她說沒什麼好謝,林歡說等回去請她吃飯,話一出口就覺得以兩人現在的關係吃頓飯還提前預約,更顯得生疏了。她說回去有空再說吧,悵悵地掛了電話。
林晨買好的衣服直接穿在身上,舊衣服她沒扔,上車前在他面前擺了幾個POSE問好不好看?林歡笑說你穿什麼都好看,不穿更好看。她坐進車裡,「再找個投幣洗衣店,如果沒有再拿到酒店洗。」酒店洗衣服確實比較慢。他們在一家斜對面恰好就是投幣式洗衣店的酒店入住半天。林歡讓她先回房間,他幫她拿衣服到對面去洗。
洗好後回房間看她還沒睡,坐在床上直勾勾望著自己。兩人情不自禁激情了一把,完事之後她又抽抽噎噎哭了起來。他問怎麼了?她說沒什麼,覺得特別快活,然後貼近他沉沉睡去。林歡絲毫沒有睡意,摟著她望著窗帘夾縫外的一小片景色胡思亂想。不知不覺到了下午四點,他把她叫醒,說該出發了,火車上還能再睡一會兒。她起來換上那身已經洗好的衣服,他又從後頭抱著她親密溫存了一陣。她笑道:「你又做錯什麼事了?這麼殷勤肯定有問題。」
他笑笑,越來越不自然,最後把白依然來了又走了的情況告訴她。林晨聽後不置可否,只說句:「虧你想得周到。還有其它事沒?」
其它事肯定不能現在說。三個女的他各救了一次,如果能領張免死金牌或報恩卡什麼的,他肯定全出,只希望能功過相抵。嘴裡說道:「爸和小丫頭都住在同一家酒店,當初小丫頭就是他先接走的,我估計他起疑了,不知道回去怎麼收場。」
「原來就這件事?回去你什麼都不用說讓我應付就行。我今晚和小丫頭睡,明天他一走後什麼事也沒了。」
在火車上他細究起她沉睡的臉。這張臉從最初的驚艷,後來的陌生,再找回熟悉的感覺,最後變成了習慣順眼。這種感覺就好像你一天重複寫上幾十次的「你」字,當這個字寫完忽然停筆盯著,看久反倒不像字了;但就算長久不寫十幾年後的某一天照樣呼之即出。這是種融於血脈的感覺。一個人可以有不同的遭遇下的愛情,但一個人的生命是唯一的。想守護她一生的決心油然生起。
當然他也不後悔做下的那件糊塗事。很多人也許要對他這種濫情表示不屑,他自有他的抗訴:「誰不服你小樣兒來親身經歷試試?別站著說話不腰疼……(躺下有的是腰得使勁的地方)」他已經夠拖沓夠矯情了,沒必要到最後一直充當聖人。人就是他所處環境下的產物,這一點從偉人領袖到販夫走卒莫不如是。身處於這個區間內,很多情況不是你想去扭轉就能造就另一番局面的。
與白依然第一次見面時她流露出的那種明顯帶輕視的眼神,他至今記憶猶新,這說明她不是個勢利女人。與此相反,在這世道上對自己物質慾望坦言不諱的人何其稀少:當一個女人愛上一個男人,同時也會包容甚至變態到愛上這個男人的缺點,何況財富地位本就不是壞東西,這個女人不顧慮男的會對她產生偏見,不過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