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三十三.骨中之骨,肉中之肉(2)

雲起來到了冷薇的家。他看見了冷薇的臉上掛著淚痕。蘇雲起能預感到她心中巨大的矛盾。他對冷薇說,其實我們非常能理解你,即使你原諒了陳步森,突然要你接受他的身體到你的身體裡面,相信你不能一下子習慣的。冷薇說,我不想興師動眾了,讓他安安靜靜地走吧。蘇雲起說,可是冷薇,你知道嗎?自從陳步森認罪悔改,自從你原諒他那一刻起,你的生命就不完全是你一個人的了,是我們大家的,你不可以隨便丟棄它,明白嗎?你要是這麼丟棄它,你知道我們心裡會多難過?你知道陳步森心裡會多難過嗎?他為什麼要把肝獻出來給你,即使全世界的人都說他有目的,說他狡滑,可是只有你是最清楚的,你心裡清楚,是嗎?在某種角度上說,你比我們任何一個人都了解陳步森。你如果拒絕了他,你知道他會怎樣的難過?他就是怕你不接受才猶豫的。我昨天去看他的時候,他對我說什麼你知道嗎?他對我說,你一定要活著,如果你拒絕任何的希望,而最終死了,他就覺得他在殺了李寂之後,又再殺了一個人。冷薇聽了淚水奪眶而出。蘇雲起說,你是不是覺得他還不夠潔凈?你覺得自己真正原諒他了嗎?到底原諒了沒有?冷薇聽後終於雙手捧著臉,痛哭失聲。

你願意原諒他嗎?蘇雲起說,真正原諒他,徹底地原諒。

冷薇哭泣著點頭。

那你就應該毫無保留地接納他。對你來說,你今天願意接受他的捐獻,我們就會相信你是真正的接納他了。蘇雲起說,一個人的生與死都有它的時間,也許上帝要接他回去,卻要你繼續活著,在上帝的眼中,你和他是一個人,他去了,你卻繼續活著。生命就是這樣永不止息的。

由樟坂電視台《觀察》欄目倡議的關於陳步森捐獻器官給冷薇的「解救生命大行動」,震動了全省。殺人兇手向受害者捐肝的爆炸性新聞點確實達到了預期效果,因此它被輿論稱為「世紀大和解」。各大電視台和平面媒體大篇幅報道了這個事件,然後由網路向全國傳播,令其有一種不可逆轉的趨勢。尤其是當陳步森表示願意捐獻,而冷薇又表示願意接受之後,這個事件被炒熱到頂點,接下來的只是技術性問題:兩人是否能配對?

負責為這項工作奔走的是沈全律師。他在辯護工作無果之後,投入了促成這項世紀解救生命大行動的工作中。其實當陳步森提出願意捐獻遺體,以及電視台倡議將陳步森的肝捐給冷薇後,這項工作遇上了許多技術問題:首先是在看守所沒有這樣的先例。當陳步森提出要求後,潘警官向上面彙報,看守所對陳步森的行動提出了口頭表揚,但聲稱因為沒有先例,所以要仔細研究後才能決定,但這事就一直拖著,直到沈全找到了法律依據,代表陳步森提出正式審請。沈全的理由是,目前沒有法律條文禁止嫌犯向社會捐獻遺體,即使被判決後陳步森失去的只是公民的政治權利,沒有失去所有的公民權。而且向社會捐獻遺體在用途的適應性方面包含器官移植,捐獻者有權向特定的個人捐獻,只要被捐獻者願意接受,這個行為就可以成立。看守所方面經過仔細研究和審核,並經過上級有關部門批准,同意了這個方案。

沈全得到了批複意見之後很高興,但他遭遇的第二個難題是雙方是否能配對的問題。他找到了即將為冷薇進行肝臟移植的協和醫院消化外科,孫主任向他解釋:肝移植是同體異種移植,毫無例外會發生掩護反應,但從免疫學角度來看,肝具有特惠器官性質,供受體選配不像其他同種器官選配那樣嚴格,臨床上一般還是要做細胞抗原(HLA)配型,但都不具有實際的臨床意義。沈全聽了心放下一大半,他問,那麼現在可以進行配型了嗎?孫主任說,只要看守所方面批准,我們馬上可以開始。

陳步森得知冷薇同意接受他的肝的消息時,對沈全說了一句話:她真的原諒我了!他的話讓沈全聽著扎心。他問陳步森還有什麼需要他幫忙的事情,陳步森想了想說,我一直不讓人告訴我媽我出了事情,先是覺得她知道不知道無所謂,後來我是不想讓她難過,我不想見她,是因為我不知道見了她,我會說什麼?我想像過我們見面的情景,如果她看到我被關著等死,她會不會說,你瞧你乾的,你恨媽恨了一輩子,現在卻落得到這個下場,我不願意讓她看到我這樣。可是,今天我突然想通了,我想見她了,我想在我走之前,見她一面。沈全說,你有這個權利。陳步森說,但我想早一點見她,不想等到那個時候。沈全理解他的意思,說,我明天就設法帶她進來。

陳步森的母親在第二天上午被沈全和周玲帶進了看守所,周玲堅持自己必須陪同老人前往,爭取了見陳步森的機會。雖然周玲用了整夜的時間陪她,不斷安慰她,讓她見到兒子時不要難過,但老太太在見到兒子的時候,仍然哭昏過去。陳步森第一次喊了聲:媽。她就抱著兒子痛哭,使得陳步森再也無法抑制住感情,也抱著母親淚流不止。自從他被拋棄離開家後,他從來沒有對著母親流淚,現在,他彷彿把十幾年所有隱藏著的淚水全部流出來了。

上一章目錄+書簽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