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二十五.案情的逆轉(3)

第二天,陳步森和胡土根一同出庭。檢察官董河山在胡土根供述後向社會表示,無論是官還是民,無論是加害者還是被害者,他都會一查到底,無論他過去當的官有多大,影響有多大,他都會秉公執法,一個也不會放過。這是檢察官對李寂案處理第一次最公開的表示。

法庭辯論開始。檢察官陳述了胡土根的犯罪事實,如果把他過去犯的罪一併列舉,主要有如下幾條:妨礙交通,衝擊政府機關,有預謀有組織地實施對前政府官員的謀殺,是李寂被害案的主要策劃者、主犯,有極為明確的作案動機。胡土根對檢察官指控的犯罪事實一概供認不諱。但當辯論開始後,由於他沒有請辯護人,法官問他是否為自己辯護,他搖頭拒絕,只說了一句話:我的話說完了,我的事也做完了。

有趣的是,在接下來的辯護中,陳步森的辯護律師沈全在辯護過程中,除了替陳步森辯護外,有許多段話實際上隱含著為另一名犯罪嫌疑人胡土根辯護的意味,比如他說:為什麼大家都「恨」一個人?恨一個叫陳步森的人,恨不得馬上把他殺了,而無法恨那些貪官污吏?無法恨那些比陳步森胡土根們殺人更多的人?那些導致煤礦爆炸透水的礦主?因為他們會偽裝,他們沒有暴露,他們比陳步森殺人少嗎?這幾個月全社會的人好像都恨不得剝陳步森的皮,吃陳步森的肉,可是為什麼沒有人有這樣的熱情去揪出一個導致樓房倒塌的開發商?然後像恨陳步森那樣去恨他?反而死死揪住一個已經悔改的人,對一個從心靈深處悔改的人這樣窮追不捨?卻忽略體制中更大的罪惡?這是哪門子的雙重標準?煤礦炸了,礦主沒罪嗎?樓房倒了,開發商沒罪嗎?你可能說,還沒有倒,也還沒有炸,可是,它卻隱藏著,只等到一場「地震」的到來,這難道不是隱藏著的兇手嗎?賠錢就了事了吧?不,只是因為我們不認識那些開發商,所以我們不好把恨發出來,我們只認識陳步森,我們有目標了,就把所有的恨全部堆到他頭上。

沈全律師在法庭上這番有些超出辯護範圍的話,被人引用到《新樟坂報》的文章里,有人指出作為律師,沈全的話是不適當的。支持的人卻認為,這才是有良知的真正秉持公正的律師,因為他為人的心靈辯護。沈全律師回應說,我只是在作正常的辯護,法律是人制定的,人心裡怎麼思量,他的行為就怎樣,所以,有時關注人的心靈比關注他的行為更重要。

冷薇沒有出庭。她把自己關在家裡,已經連續一周足不出戶了。看上去她完全垮了。她拒絕一切來訪者,對記者一言不發。但有一個人強行進了她的家門,這個人就是鄭運林。他猛敲冷薇的家門,冷薇的母親看到是他,因為他是冷薇的支持者,就把他進來了。冷薇看見是鄭運林來了,也出來和他說話。可是鄭運林對她說的話令她心靈破碎。

鄭運林說,我不是來看你的,我是來向你說明一件事。冷薇說,你要說明什麼?鄭運林說,我決定不再支持你了。

冷薇聽了沒說話,只是看著鄭運林,大概沒聽明白他的意思。她的確是帶著鐵定以為他是來安慰她的期待,從床上爬起來和他說話,可是鄭運林的話卻讓她目瞪口呆。鄭運林說,我這個人一貫旗幟鮮明,我也曾經是你的堅定支持者,但我現在有一種受騙的感覺。冷薇問,你被誰騙了?鄭運林說,你說呢?我不相信媒體都搞錯了,只有你是對的。我痛恨貪官污吏,可是你為什麼要隱瞞這一切呢?所以我為我過去做的事情很後悔,我不會再支持你了。你們一家都應該受審判,因為你在隱藏罪惡。你比陳步森還不如,他有話就說,你卻這樣騙我們,我告訴你,騙人良心的人不會得逞,他們最後肯定會被釘在恥辱柱上。李寂,包括你,你們是一夥兒的,最後總結一句話就是,我們恨你!

鄭運林說完轉身就走。冷薇就坐在那裡,什麼話也沒說,也沒有流淚,表情很淡漠。她就這麼一直坐到黃昏,直到一抹殘陽塗在她臉上。

母親跟她說話,冷薇一言不發;淘淘找她,她也不理。母親以為她只是心情很糟,就把淘淘支開,讓她休息。她把冷薇送進卧室,弄上床,說,已經這樣了,薇啊,我們不想它了,什麼也不想了,保住身體就好,聽媽的,啊。冷薇就上床睡了。

……但接下來的幾天,母親發現情況怪怪的,女兒總是躲在房間里,不知道在幹什麼,她一言不發,啞了一樣。母親把飯送進去,她倒是吃了。吃完後就把碗一推,看起書來。她看的書全堆在床上,陳步森寫的書她也看,一直反覆地看陳步森書中的幾張照片,那是精神病院的照片。淘淘進來,她也不理,母親只好把淘淘抱出去。

有一天母親聽見了房間里傳來歌聲,是女兒在唱歌。她聽不懂這是什麼歌,打開門,發現牆上都貼了許多畫,都是冷薇畫的,精神病院的房子都畫到了牆上,還畫了許多羊,擠在房子裡面。讓老太太更吃驚的是,她還畫了兩張人像,一張上面寫著:冷薇;另一張人頭上寫著:陳步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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