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我發燒,就在工棚里躺著。我正睡得模模糊糊的時候,聽見有人喊叫。我吃力地爬起來,發現外邊的人都在跑。我走到外面,才知道井下240公尺在下午二點時,3110外風道掘進工作面發生礦震,地面瓦斯通風檢測無顯示了。我們這口井是立井,高瓦斯礦井,大家都知道發生什麼事了。我父親正在井下。我發著高燒,眼一黑,就倒在地上死過去了。
父親就這樣死了。
這次事故一共死了三十個人。但外面都不知道,因為報紙不讓報。我在礦主辦公室門口罵了一天,我知道是他叫人把瓦斯檢測儀用衣服包住,是他害死了我父親。我威脅要上吿,不讓父親的屍體火化。結果死的人都賠了一萬伍千塊錢,就是我的沒給。我去找礦主,老找不著。工頭說會給我,可是半個月過去了,就是不給我,我知道他們要整我。第三天,他們通知我去領錢,我到辦公室,礦主坐在沙發上,看著我,說,就是你想吿我嗎?我說,你用衣服把儀器包住,不管我們死活,每天一升井,你只問今天的產量多少。礦主說,我是老闆,不問產量問什麼?看見你們一個個上來活蹦亂跳,難道我還問你們死了不成?我告訴你胡土根,你別動不動就想吿誰,實話跟你說,你別鬧,鬧大了對誰都沒好處,我開礦開到這麼大,不是瞎弄的,在市裡頭沒人給我撐腰,我能開到現在嗎?你知道誰是我的哥們?今天跟你說也沒關糸,就是李副市長,李寂,知道嗎?分管工業和安全的副市長,你跟我對著干,是自找麻煩,你就是告到天邊,也不會有結果,而且,我們是簽過生死協議的。他對旁邊的人說,給他清帳。工頭就拿出一個信封,說,這是一萬塊錢,加上這一張榮興飯店的消費卡,值五千塊錢,一共是一萬五千塊。我問為什麼給我消費卡?工頭說,協議上沒說不能給你卡,你可以去飯店吃飯,我相信你一輩子沒吃過那麼高級的飯。
我拿了錢和卡出來,才發現我父親的屍體被人偷偷運去火化了。我被騙了。我和表哥去火葬場抱回父親的骨灰,從罈子里我扒拉出父親一塊沒燒透的頭蓋骨,痛哭了一場。不到半年時間,我的父親和母親都死了。我下定決心要報仇。我把父親的頭蓋骨用線牽了掛在胸前,找礦主算帳。我對錶哥說,我不想活了,我要把他殺了。表哥嚇壞了,勸我不要這樣做。他說,你掛著這樣嚇人的東西,還沒挨著礦主就讓人抓走了。於是我就把父親的頭蓋骨掖進懷裡。我對錶哥說,沒你的事,以後都是我一人做事一人當。我到處找礦主,要把他殺了。可是我找了兩個月也沒找著人。後來我聽說上面要查這次礦難的事,老闆逃跑了。
我一下子失去了目標。成天在樟坂街上閑逛。有一天,我逛到了一家飯店前面,就是那家榮興飯店。我摸出那張卡,走了進去。保安擋住我,我說我有卡,他很吃驚地看我,還是讓我進去了。那一天,我吃到了我一輩子都吃不到的東西,桌上擺滿了好菜,有幾十種,我吃都吃不過來。周圍都是穿著光鮮衣服的人,只有我一個穿著黑乎乎的礦工的工作服。我一個勁兒地往肚裡塞東西,一直吃到吐出來。我那一頓吃掉七十塊錢,相當於我半個月的伙食費。我吃哭了,在衛生間里難過得蹲在地上。後來我把表哥找來,和他一起吃。我不吃白不吃,因為卡不能換成錢。有一次表哥找了十幾個哥們來吃,他們吃得很高興,飯店從來沒有進過這麼多臉上黑黑的工人,大家都奇怪地看我們,就像看猴子一樣。我看著他們大口吃肉的樣子,心如刀絞,好像看到他們在吃父親的肉,因為這是用父親的命換來的。
就在那天,我在飯店裡看見了一個人。就是礦主說的李副市長,我聽見別人叫他李副市長,他和一幫人從包廂出來。我突然明白我要做什麼了。我聽工頭說過,這個副市長是礦主的後台,還有地礦局長、煤炭局長和執法大隊長都是礦主的紅人,一起在煤礦入股分紅的。這幫人合夥賺錢,剝削我們,現在人死了就這樣對付我們。我有了一個大膽的念頭:我不想殺礦主了,要殺就殺市長。我想,肯定是這個市長撐礦主的腰,他就是我的仇人。我要殺死他。
我開始準備。為了達到這個目的,我知道靠我一個人的力量是不夠的。我參加了黑社會團伙,認識了大馬蹬。但只有我自己知道,我這樣做是為什麼,我只是想利用大馬蹬。我摸清了李寂這個人的情況,他就是發採礦許可證給礦主的人,工頭親手給他送過錢,他就是我的仇人。他拿了礦主的賄賂,跟他就是一夥兒的。我要把他殺了。但他是市長,我不好下手。所以,我需要大馬蹬幫忙。可是大馬蹬事後才知道我要做什麼。我跟大馬蹬不一樣,我跟陳步森也不一樣,我不是要搶劫,我不是要殺人,我是在殺一個我的仇人,雖然我不認識李寂,他也不認識我,但我知道我們是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