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二十.罪犯成了作家(3)

大家靜靜聽著,出奇的安靜。朴飛用攝像機拍下了每一個畫面。

他犯了罪,如果只是法律懲罰他,就一定能改變他的心靈嗎?蘇雲起說,有人說,不殺他不足以平民憤,民憤是什麼?千百年來中國人對公義的認識模糊到一個地步,用「民憤」輕率地處理所有事關公正的問題,但我們忽略了,人民就是人,人是有罪的,是有局限的存在,人如果沒有一種來自於啟示的公義源頭來讓他明白,他就不會知道公義是什麼,他就會自覺或不自覺地讓自己的利益原則頂替公義的原則,所以,民憤不是公義。還有人找被害人,要她放過陳步森,要她算了,大事化小小事化無,請問,什麼叫「算了」?做過的事能算了嗎?這還是公義嗎?憑什麼算了,所以讓被害人算了,結果被人趕了出來。

聽到這裡,劉春紅低下頭,她想不到蘇雲起把她的事說出來。蘇雲起說,趕得好,我贊成趕出來,因為這事犯下了,誰有權柄說算了?赦免不是算了,如果是,那這種赦免不值錢,一毛錢一斤我都不要,今天我們對這事不赦免,我們過不去,因為事情不會結束,就是把陳步森關起來了,槍斃了,恨還在,只有法律對肉體的處罰,一切並沒有改變;但如果我們只是算了,事情就更糟,比只有法律更壞,這就一點公義也沒有了。赦免才是唯一出路,誰來赦免?誰有權利?沒有,一個義人也沒有,一個完全人也沒有。所以,只有神,就是完全的人,也是完全的神,他為人類的罪掛在十字架上,因他的死塗抹了人的罪,無罪的為我們成為罪,這很便宜嗎?不,這是世界上最昂貴的代價,但我們今天卻白白得著。我們為什麼相信這一點呢?因為我們相信無罪的才有權柄,我們也看到罪人為什麼會因信入他,發生那麼大的改變?因為讓他看到了自己的罪,陳步森就是這樣,為什麼他會這樣痛悔自己所做的,就是因為他相信宇宙中有一個完全聖潔的所在,他看到了,所以他覺得自己非常污穢,不堪入目,現在我們才發現,悔改不僅僅是改正行為,改良境界,不是,真正的悔改是心思轉變,是所是的問題,不是所所為的問題,就是從一個不相信的人變為相信的人,相信聖潔公義光明和愛。陳步森對我說,他先得罪的是上帝,其次才得罪冷薇,他的罪首先是對著上帝犯的,所以無論警察能不能抓到他,無論冷薇是不是原諒他,他都要悔改,因為他首先得罪的是上帝。這就是陳步森這一年來的真相,在他決志信主前,上帝已經在他心裡動工,所以他看到被害人的孩子,就欲罷不能,好像發了神經一樣。因為他嘗到了甘甜,是這個令他欲罷不能。在他要決定幫助被害人恢複記憶的關頭,意味著此舉要把自己送出去,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時,有一個巨大的神聖的力量幫助他完成這個動作,在這個過程中,陳步森獲得信仰的意義遠遠大於對冷薇所作的一切。

一直靜靜聽著的沈全對朴飛說,這個動作現在也可認為是自首,自己把自己交給上帝,也就交給了法庭。這時一個讀者問蘇雲起,我還是不明白,為什麼陳步森非要信主呢?他按主的規則自己做就不行嗎?蘇雲起問,誰能做?沒有,你沒有看到人敗壞的底線嗎?沒有底線了。好比我欠你一筆我今生永遠無法償還的債,一千億,我還不了,又不能不還,不還不公義,還又還不了,所以我整天活在恐懼中,這就是人類的現狀,活在律法的恐懼中。律法是什麼?尺子,用來量人的罪,不量還不知道有罪,一量才知道有罪,就更難受,所以說律法使過犯顯多,就是這個道理,律法只能讓人知罪,沒法讓人除罪。我舉個例子,一個小孩子玩大便,父親沒說這不能玩,他還玩得挺高興,但細菌就入了他的身體,但有一天父親說,你不能玩大便,這是不對的,小孩子嚇死了,知罪了,知道這是不能做的,但他就真的不玩了嗎?不能,他明天照樣玩,只是多了恐懼。什麼時候他不玩了呢?等他長大了,有了跟他父親一樣的生命,讓他玩他也不玩了,因為他有了不玩大便的生命,有了愛聖潔的生命。是生命改變人,不是律法改變人。這生命經由相信,就進入到我們的心靈。今天,人如果只活在律法底下,是可憐的,是不自由的,我相信,陳步森現在是自由的,雖然他關在監獄裡,但我們就一定比他自由嗎?不一定。自由從來就在人的心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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