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6章 激辯(二)

「張先生,請問你是做什麼工作的?」主控官孫玉清開始引導證人作證。

「哦,你們都知道啦,我是麗友賓館的管理員。」

「據警方調查,麗友賓館經常會有客人開房,尋找『佳麗』,做不道德的性交易行為,是不是?」

「哎,你是明知故問啦,旺角的賓館哪家不是這樣做的啦?」

「也就是了?」孫玉清笑道:「那麼作為麗友賓館的管理員,你是否認識常年以『馬夫』為職業的死者呢?」

「當然認識了,他經常帶『佳麗』來嘛。」

「在2013年3月13日凌晨,死者黃光明帶了幾位佳麗來?」

「哦,他先後帶來兩個啊。一個是叫美美的小姑娘,一個是成年人,叫水妹的。」

「哦,水妹?她現在是否在法庭上?」孫玉清道:「你能否指認出來呢?」

「吶,就是她了。」張水指了下站在犯人欄內的秦水妹。

「在死者從麗友賓館801號房間的窗戶墜樓之前,你看到了什麼?」孫玉清指著秦水妹大聲道:「你是不是看到被告和死者發生激烈爭吵,然後兩人先後走進了801號房間?」

「是啊,當時我看得很清楚。」張水點頭道。

「那你能不能回憶一下,被告和死者進入801號房間後多久,發生了死者墜樓的事情?」

「大概五六分鐘吧……」張水回憶了一下:「然後就聽到801號房間內傳出慘叫聲,我推門去看,發現死者已經不見了,而被告正非常驚慌的站在窗戶前。」

「非常驚慌?」孫玉清笑了:「你為什麼要這樣形容秦水妹呢,能否說說理由?」

「那還用說嗎?當時房間里只有她和死者,還有別的馬夫手下的一名『佳麗』,不過那名佳麗吸了很多毒啊,恐怕站都站不穩了,那顯然是她推死者下樓的啦;死者黃光明我認識,那傢伙不知道有多怕死,他總不會自殺的嘛。顯然就是秦水妹推他下樓啦,他們進房間前就吵過的嘛。她殺了人,當然會驚慌了。」

「我反對!」舉手反對的是楊彩,站起來的卻是周易。在香江的法庭上,正式大律師才有舉手反對的權利,不過陳述反對理由時,卻可以由見習大律師來,當然任何後果都由正式大律師來承擔。

周易站起身道:「我反對主控官引導證人做出過於主觀的判斷!」

「反對有效。」主審法官微微點頭,對陪審團道:「剛才控方證人張水的主觀判斷內容,不需要作為陪審團斷案的依據,各位也無需記憶或者記錄。」

「張先生,請問你今年多大了?」輪到辯方盤問證人時,站起身來詢問的又是周易,主審法官微微皺了下眉,看了楊彩兩眼,卻沒說什麼。

「我?今年46周歲了。呃,證人資料上不是有么?」

「當然,我看過資料,只不過是再次請您確認一下。」周易笑道:「請問在您46歲的人生中,有沒有遇到過非常恐怖或者難以處理的事情,讓您驚慌失措呢?」

「那當然有了啊?」張水一愣,沒明白周易為什麼要這樣問。

「哦,有啊?那您當時是不是也殺了人呢?」

「沒有,我沒殺過人!你胡說什麼!我……我反對。」

「哦?既然你驚慌不等於殺了人,那你憑什麼認為案發時被告人露出驚慌的表情,就是她將死者推下樓?難道不可以是她看到黃光明跳樓自殺而驚慌,又或者是看到第三者將死者推下樓而驚慌呢?您只不過看到她當時流露出驚慌的表情,就判斷是她殺了人,是不是過於武斷呢?」

「……」張水低下頭去:「是,是我有點武斷了。」

「謝謝,我沒有其它問題了。」周易對陪審團微微一笑。有時陪審團被控辯雙方或者證人影響,這種影響不是法官的一句指引就能打消的,所以他必須要追問到讓張水親口承認自己的判斷錯誤,才能完全放心。

這也是為什麼在香江的法庭上,一些檢控或者律師明知道自己提出的問題會被對方反對,並會被法官宣布『反對有效』,卻還是要堅持發問,甚至在對方提出反對後還要迅速問完,這就是一種影響陪審團的技巧。而在不需要陪審團的裁判署和地區法院,就沒有律師會這樣做了。

第二名控方證人就是那位註冊會計師,在孫玉清的引導下,他做出的證言與警方提供的謄本相比,沒有任何的矛盾之處,而且更詳盡了一些,比如在死者黃光明墜樓的同時,他非常清楚的看到秦水妹當時是從窗戶內探身出來,而且右手還向前伸出。

案發時間雖然是凌晨,但旺角卻是有名的『九龍不夜城』,夜晚的燈火亮如白晝,他絕對可以看到這一切,而且周易用精神力探查過,確定他並沒有撒謊。但是沒有撒謊也不等於他的判斷就是正確的,找出他判斷的錯誤之處,就是辯方律師的責任了。

如果結合他的證言,陪審團有很大的可能會認為秦香玲謀殺黃光明成立。畢竟陪審員都是與法律圈無關的人員,不能期望他們像法官或者律師一樣做出精確的判斷。這也是普通法系最有趣的地方,陪審員都是白紙,就看律師們怎麼描繪了。

「林先生,您是一名註冊會計師,專業人士,平時工作壓力很大,所以才會經常失眠,是不是?」

「是。」證人林先生點了點頭。

「您患上失眠症有多久了?」

「大概……三年吧。」提起這件事,林會計師搖了搖頭。

「居然有三年這麼久?」周易點頭道:「在這三年內,您白天必須要工作,晚上卻又失眠,也就是說,您的休息無法保證,長期處於精神不振,判斷力嚴重降低的情況之下,是不是?」

「當然不是了,我有吃藥,而且我一直保持了專業水準。」

「或許吧,在您的專業領域內,您可能依然有辦法保持正常的工作狀態,可是在您的專業領域之外呢?」

周易從馬鳴手中接過一疊資料:「法官大人,我這裡有一份旺角分局和消防處的出警記錄,證明在2012年7月7日晚12時許,也就是本案發生前的兩個星期。證人林會先生曾經因為失眠,而在半夜起身煮麵;他當時是準備吃點東西,讓自己能更好的入眠,而不用藉助安眠藥。可是他將面煮上後,卻完全忘記了這件事,結果面被燒焦,產生濃煙。林先生當時居然報警,說是他所在的這棟樓發生了火災,導致警員和消防員白白跑了一趟,浪費警力。林先生,有沒有這回事?」

「有,可是……」

「沒有什麼可是!」

周易打斷他的話道:「普通人也會經常忘記自己燒了水,煮了面,但當水乾麵焦之後,他們絕對會做出準確的判斷,而不會像證人這樣判斷失誤,去打電話報警!這隻能說明,證人因為長期失眠,精神處於不良狀況,以至於嚴重影響到他的判斷力。很顯然,證人林先生根本就不適合做證!」

「我反對!」

孫玉清早就知道周易會在這件事上大做文章,怎麼可能沒有準備?當即就起身反駁道:「證人是一名專業人士,雖然患有長期失眠,可在患病期間,他仍然可以妥善完成自己的工作。事實上就在一年前,證人還參與了舜興公司破產清算一案,沒有出現任何錯漏,辯護律師的主觀推測,不但缺乏事實及科學依據,同時也是對證人的不公平。」

「法官大人,我這裡有一份證人林會兩年來的病史複印件,在醫生診斷一欄中清楚地寫道『證人因長期失眠,導致精神下降、健康指數下降,建議療養』……」

周易再次向法庭遞交了一份資料:「遺憾的是,證人從沒有接受過醫生的建議,不但沒有去療養休息,工作卻越來越是繁重。不錯,目前辯護人並沒有發現證人在工作領域內有什麼錯漏,可是請法官大人和各位陪審員不要忘記了,證人已經是一位資深會計師,不但經驗豐富,而且他身後還有團隊的協助。也就是說,證人在他的本職工作領域內,是靠長期的工作經驗和團隊力量抵消了他因為長期失眠帶來的不利影響;可當他要對工作領域外的事情加以判斷,甚至是指證他人犯罪時,他的工作經驗和團隊已經沒辦法幫到他了。所以,我請求法庭取消林先生的證人資格,否則就是對被告人最大的不公平!」

主審法官仔細閱讀了周易遞交的材料後道:「本席認為,證人林會雖然患有長期失眠,但是並沒有影響到他的工作。而會計工作,是一份專業性很強的腦力勞動,既然證人可以勝任這種專業工作,我們就沒有理由懷疑他的判斷力。所以,本席駁回辯方律師的請求。不過本席同樣提醒各位陪審員,鑒於證人林會確實患有嚴重失眠,並因此做出過錯誤判斷,各位在聽取該證人所作之證詞時,應將此種情形考慮在內,並從嚴把握,才能保證對被告人的公平審判。」

「辯方律師,現在請你繼續盤問證人,否則視為你放棄盤問證人的權利。」

「林先生,您說您當時看到窗戶內有兩個人在扭打,那麼請問您有沒有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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