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浮士德與阿波羅的自然知識  <每一項科學,皆有賴於一種宗教>

漢姆荷玆(Helmholtz)發表於一八六九年的一次演講【漢姆荷玆(1521—92)德國哲學家與物理學家,對動力學與熱力學,有極大貢獻。】,現已非常有名。在該次演講中,漢姆荷玆提到:「自然科學的終極目標,即是要發現在各種變化之下,物體的運動,及其原動力;這其實就是:要把自然科學的本身,解消於力學(Mechanics)之中。」這裡所謂的「解消於力學之中」,其意是指:要使一切的「定性的」(qualitative)觀念,都以某些「定量的」(quantitative)數值基底為依歸的準據;也即是:——以空間的廣延和位置的變換為參考的基準。引伸言之,這也意味著——如果我們想及生成變化的過程、與已經生成的事物之間的對立,形式與定律之間的對立,以及意象與觀念之間的對立——感官可見的自然之圖像,要依據想像的圖像為準據,才能建構出來。而此處所謂想像的圖像,則是指一種數字上和結構上,可以度量的「秩序」(order)。所有西方力學的特定傾向,都是趨向於利用度量,所從事的一種「心智之徵服」(intellectual conquest)。因此,勢必要在一種具有某些「恆定」的基礎的體系中,才能追求到現象的本質,而系航中這些「恆定」的基礎,很明顯地,是完全需要以度量來鑑別的。在這些基礎中,漢姆荷茲特別揭出「運動」(motion),作為其中最重要的一項。

對物理學家而言,以上的定義,既清晰明白、又徹底完整;可是,若對於已研循過此一科學信念本身的「歷史」,而如今身為懷疑論者而言,則完全不是如此了。在物理學家眼中,今日的力學,純是一些清楚、統一而重要的概念,以及一些簡單而必然的關係,所構成的一個邏輯系統;可是,在懷疑論者看來,它只是一種「圖像」(picture),雖然他承認這圖像本身,在最高層次,是圓滿一致的,而且在觀感印象上,也極其可信,可是,這圖像畢竟與西歐的精神結構,不甚相同。而很明顯易見的,事實上並無實際的結果和發現,足以證明這「理論」、這「圖像」的真確性。

作為一種科學,現代物理學,乃是以名詞和數字的形式,所構成的一個龐大的「指涉系統」(system of indications),經由此等指涉系統,我們可以像處理一部機器一般,來處理自然。既如此,它自有其十分明確的指向。可是,若作為歷史的一個片面來看,則物理學,完全是由致力於物理的人,生命中的命運和偶然、以及研究過程的本身,所集合而成的。故而就目標、方法、和結果等觀點看來,物理學也一樣,是一個文化本身的表達和實現,是該一文化的本質中,一種有機而開展的項目。它的每一項成果,本身都是一種文化的象徵。

物理學上的發現,如果不計其寫下來的公式,而就其想像的內涵來看,則頗具一種純粹神話的性質。這即使在慎密嚴謹的物理學家,如美以爾(J.R.Mayer)、法拉第(Faraday)、赫玆(Hertz)等人的心靈中【美以爾、法拉第、赫玆三人,皆為近代著名科學家,美以爾對能量理論作系統之研究,法拉第以電解理論著稱於世,赫玆在電學上有不朽的地位。】,亦是如此。故而,每一條自然律,儘管它在物理上,可能完全正確,可是我們仍需要分辨清楚,式中的無名數、和它的名稱;以及此式一般的固定極限、和這些極限在理論上的解釋。公式,只代表通用的邏輯數值、純粹數字——即是說,只代表客觀的空間。但是公式本身是不會說話的,例如S ∥1/2gt2這條公式,若非我們能夠在心理上,將式中的字母,與一些特定的詞語、及其象徵的意義,聯想起來,則它根本無任何意義可言。但是,一旦我們將式中那些死的符號,覆以上述的詞語,給以血肉、形體、和生命,使它們具有了可以感覺的意義,則我們在事實上,已逾越了僅屬科學「秩序」的極限,而動用了我們自己的「視觀」——「視觀」一詞,意指意象和視景,因有了它,乃使得自然律,超出了圖形和字母的公式的限制,而浮現了文化本身的性徵。任何事物,在本身之內,是無意義可言的,任何的物理觀察,全是為了要替一些想像的「預設」(presuppositions),找出其實際的基礎;它的結果如果是成功的,則其效果,也只是使這些「預設」,變得更為可信而已。若沒有這些「預設」,則物理學的結果,便只剩下一堆空洞的圖式。但事實上,我們不會、也不能摒棄這些「預設」,即使有一位研究者,能把他所知的每一項假設,都拋諸腦後,可是一旦他把自己的思想,投向於某一項「假定為」(supposedly)清晰的物理工作之時,便已不是由他在控制工作的形式,而是由工作的形式,控制了他。因為,在活潑潑的生命動作中,他永遠是一個屬於他的文化、他的時代、他的學派、和他的傳統中的人。信仰和知識,是人類僅有的兩項內在的確定事物,但在兩者之中,信仰較為早出,故而是它主導了一切知識的情狀。因此之故,所有自然科學基本的支柱,乃是一些人為的「理論」,而不是純粹的數字。文化人的潛意識中,渴望追求真正的知識,而這所謂真正的知識,其實本是該文化人的精神中,特定的性向;有了這種渴望,我們才能領悟、透視、並掌握到自然的世界意象。徒然孜孜於為度量而度量,永遠只不過是一些褊小的心靈、可憐的嗜好而已。每一項大科學家所作的實驗,無論其屬那一方面,其實同時也即是一種象徵作用之浮現;這種象徵的作用,主導了該科學家的理念意向。一切以文字列出的定律,都是導源於經驗,故而它即是該一文化——僅祇該一文化——的典型象徵。

至於「必然性」,本是一切精確的研究,所必需的基本條件。可是,我們在此也必需考慮到,有兩種必然性,其一、是精神和生命內的必然;其二、才是已知條件下的必然。前者存在的原因,是緣於:決定任何一項個別的研究工作,其歷史是在何時、何處、如何發生,是命運的事;後者的西方流行的名稱,即是「因果律」。——如果一則物理公式中,純粹的數字,代表了因果的必然,則一條定理的存在、誕生、與生命期,本身即是一種命運的必然。

物理學家的工作,是「簡化」(reduce)自然,而此工作的終極形式,即是純粹的力學。可是純粹的力學,本身即先預設了一項「信條」(dogma)的存在——即:哥德式時代的宗教性世界圖像。因為西方心態,所特有的物理學,本是由此一圖像所導出的。世上沒有一種科學,其潛意識中,不具有此類的預設,超過了此類預設,則科學研究者將無所適從,而這些預設,可以追溯到覺醒的文化之最早時期。故而,「世上沒有一種自然科學,會不具有一個先於它而在的宗教」。

每一種批判的科學,就像每一項神話和宗教信仰一樣,是植基於一種人類的「內在確定」。這內在確定所創造的事物,雖然在結構上和名稱上,可以紛繁不一,可是在基本原理上,則全無二致。所以,任何由自然科學施諸於宗教的攻訐譴責,都只是一種無的放矢,不惟是同根相煎,而且會反傷自己。我們以為我們能自行建立「真理」,來取代「人神同形」(anthropomorphic)的概念【「人神同形」為早期矇昧人類心目中,對自然世界所作的粗略認識,也是對人類起源所具的直接想像。】,其實這只是我們狂妄放恣的一廂情願,因為所有的概念,都是源自於「人神同形」,只有這概念才是真正存在的。每一項可能成立的觀念,都只是其創作者,本人生命存有(being)的外在反映。不論物理學的理論,如何堅持它名義上的基礎,那個「人以其自己的意象,創造了上帝」的陳述,不惟對任何一個歷史上的宗教為真確,而且對任何一項物理學的理論,也為真確。

每一個文化,對於物理的過程,都有一組自己的意象組合,這組合只對它本身而言,才為真確,也只有當文化本身活著時,才能活著。例如,古典人類的「自然」,其最高的藝術表徵,在於裸體雕像,基於此等世界感受,而邏輯地發展出一種形體的「靜力學」,一種指向「切近」的物理學。阿拉伯的文化,可以由阿拉伯風格的鑲嵌、及回教寺院的洞穴穹窿來加以象徵,而經由此等世界感受,乃出現在阿拉伯特有的「冶金術」(Alchemy),以及神秘的「質粹」觀念【「質粹」(substance),即「實質」,是馬日文化的世界觀中,一種特異的概念,在第十五章中,有深入闡速。】,諸如「哲學水銀」(philosophical mercury)之類,這既不是一種實物,也不是一種性質,但可以透過魔法,而使一種金屬變化成為另一種。至於浮士德文化中人的「自然」觀念,則發展為一種幅度無限的「動力學」,一種指向「遙遠」的物理學。於是,屬於古典文化的,是「實質」和「形式」的概念,屬於阿拉伯人的,是帶有可見或神秘屬性的「質粹」觀念(很近似於斯賓諾莎的思想),而屬於浮士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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