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愛的實踐

我們已經討論了愛的藝術的理論方面,現在,我們面對一個更加困難的問題——愛的藝術的實踐。除了去實踐,關於一門藝術的實踐還能有什麼可以學習的嗎?

事實增加了問題的困難。今天,大多數人,因而也就是本書的許多讀者,都希望得到一個「你自己怎樣去做」的處方,就這本書來說,這意味著我們應該教授怎樣去愛。任何帶著這種想法閱讀最後一章的人,恐怕是要大失所望的。愛只能是一種屬於每個人自己的體驗;事實上,幾乎人人都至少以一種起碼的方式——在兒童期、青春期、或者成年期——獲得過這種體驗。對愛的實踐所能討論的就是愛的藝術的前提、愛的藝術的入門方法、以及這些前提和方法的實踐。要想達到目的,只有邁開自身實踐的步子,而討論將在邁出關鍵性一步之前結束。然而我認為,討論方法有助於精通藝術,至少對那些不期望得到「處方」的人來說是這樣。

任何藝術的實踐都有一定的基本要求,不管我們討論的是木工藝術、醫學藝術、還是愛的藝術。首先,一門藝術的實踐要求紀律。如果我不按照一定的紀律行事,就做不好任何事情;一件事,只是因為「我樂意」才去做,也許僅是一個良好的或有趣的嗜好,但我永遠不會成為那門藝術的行家。然而,問題不僅是具體藝術實踐中的紀律問題(譬如,每天有一定時間的實踐),而且也是人的整個一生中的紀律問題。人們也許認為,對於現代人來說,沒有什麼比學會守紀律更容易的了。他不是一天八小時都在非常守紀律地做著嚴格常規化了的工作嗎?然而事實上,現代人在工作的範圍以外,極少有自我紀律。當他不工作時,他就想懶散、沒精打采,有一個好一些的詞,想「鬆弛、鬆弛」。這種懶散的願望,多半是對生活常軌化的反動。正因為人們被迫一天八小時把他的精力耗費在不是他自己的目的和方式上,而是由工作的節奏為他規定的目的和方式上,因此,他便反抗,而且使用了一種嬰兒式的自我放縱的形式反抗。此外,在反對權威主義的鬥爭中,他已對所有的紀律、包括非理性權威強制的紀律、以及自己強加的理性紀律失去信任。然而,沒有這樣的紀律,生活就散了、就混亂、就缺少集中。

集中是精通一門藝術的必要條件,這幾乎無需證明,任何一個曾經試圖學會一門藝術的人都知道這一點。然而,在我們的文化中,集中甚至比自我紀律更為少見。相反,我們的文化導致了一種無集中的、散亂的生活模式,幾乎沒有任何其它文化與之可以相比。你可以同時做許多事情:閱讀、聽廣播、談話、抽菸、吃、喝。你是張著嘴的消費者,渴望並準備吞下每一樣東西——電影、烈酒、知識。一個獨處的困難,清楚地表示出集中的缺乏。對於大多數人來說,靜靜地坐在那裏,不說、不抽、不讀、不喝,是不可能的。他們變得很緊張、坐立不安,必須用嘴或手去幹些什麼(抽菸是缺少集中的癥候之一;抽菸佔去了手、嘴、眼睛和鼻子)。

第三個因素是耐心。任何一個曾試圖精通一門藝術的人都知道,必須有耐心才能取得成就。如果一個人急於求成,那麼他永遠也學不會一門藝術。然而,對於現代人,實踐耐心就像實踐紀律和集中一樣地困難。我們的整個工業體系真正鼓勵的恰恰是其對立面:迅速。我們的全部機器都是為迅速而設計的:汽車和飛機把我們迅速地帶往目的地,而且是越快越好。一部機器若是能在原有的一半時間生產出同樣多的產品,那麼這部機器就比舊而慢的機器好兩倍。當然,這樣做有重要的經濟原因。但是,如同在許多其它方面一樣,人的價值已由經濟價值來決定了。對機器有好處,必然對人有好處,這就是邏輯。當現代人沒有迅速地做某些事情時,他們便認為,他們丟失了某些東西——時間,然而,他並不知道怎樣利用他贏得的時間——除了打發掉它以外。

學會任何一門藝術的最後一個條件是對精通這門藝術的最大關注。如果這門藝術不是某種最重要的東西,學徒是決不能學會它的。最多,他會成為一個很好的愛好者,但只是如此而已,他決不會成為一個行家。因此,這個條件對於愛的藝術如同對於其它藝術一樣,是必不可少的。儘管愛的藝術與其它藝術相比,愛好者比行家更多一些。

關於學習藝術的一般條件,還有一點是必須強調的。人們往往不是直接而是間接地開始學習一門藝術的。一個人在開始學習某種藝術之前,必須學會大量其它的,通常似乎與這門藝術無關的東西。一個木工學徒往往是通過學習怎樣種樹開始學習木工活的;一個人學鋼琴往往要從練習彈奏音階開始;一個人學習禪宗射箭術是通過練習呼吸開始的(註:E.海里奇:《射箭術中的禪》,倫敦,一九五四年版)。在任何藝術上,一個人如果想成為一個行家,那麼,他的整個生命必須貢獻給這門藝術,或者,至少他的整個生命是與這門藝術聯繫在一起的。人自身變成藝術實踐的工具,並根據它必須實現的特殊功能,時時保持相適應的狀態。就愛的藝術而言,這意味著任何渴望在這門藝術中成為行家的人,必須通過在其生命的每一階段都實踐紀律、集中和耐心,從而開始學習這門藝術。

怎麼實踐紀律呢?對這個問題,我們的祖先本該作出更好更完備的回答。他們的指訓是清晨早起,不要沉溺於不必要的享樂之中,努力工作。這類紀律顯然有其不足。它刻板而專斷,是以儉樸和節約的美德為中心的,而且在許多方面是敵視生活的。但作為對這類紀律的反動,一個日益增長的趨勢是懷疑任何紀律,這種趨勢使人在業餘生活中無紀律、懶散、放縱成為對八小時工作時間內強加於我們的常軌化生活方式的補充和平衡。在固定的鐘點起牀,白天,把相當量的時間用於諸如沉思、閱讀、聽音樂、散步等活動上;不要沉溺於躲避現實的活動,如讀神祕故事、看電影,至少不要超過一定的限度;不暴食、不暴飲;這些都是顯而易見的起碼的準則。然而,重要的是,紀律不應像規定那樣,從外面強加於人而付諸實踐,它應該成為一個人自身意志的表現;它使人感到愉快,而且,人讓自己慢慢地習慣於某類行為,以致到後來,如果停止實踐這種行為,人就會想念它。西方社會的紀律概念(包括每個美德的概念)的一個不幸方面是,它的實踐被看作是某種痛苦的東西,而且正因為痛苦,它纔是「善的」。很久以前,東方人就認識到,對於人——對他的肉體和他的靈魂——是善的東西,也必須是令人愉快的東西,雖然在開始時,必須克服某些抵制。

在我們的文化中,實踐集中更加困難,每件事似乎都是反對集中的能力的。在學習集中時,最重要的步驟是學會不讀、不聽、不抽或不喝,做到個人獨處。的確,能夠集中意味著能夠一人獨處,很顯然,這種能力恰恰是具有愛的能力的一個條件。因為如果我不能自力更生而依附於另一個人,那麼,儘管他或她可能是一個救命恩人,這種關係也不是愛的關係。獨處的能力是愛的能力的條件,儘管表面看來恰恰相反。任何試圖獨處的人都會發現,獨處是如此地困難。獨處時他會感到煩躁、坐立不安,甚或感到非常焦慮。他會想,這麼做沒什麼價值,傻瓜纔會這麼做,還花費了那麼多時間,等等、等等,並以此作為不願繼續實踐下去的理由。他還會發現,各種各樣的想法湧進他的頭腦,並佔據了他的身心。他會發現自己考慮著白天的計劃,或者考慮他非做不可的工作中的某些困難,或者晚上要到哪兒去,以及充斥於他頭腦中的任何事情,而不讓其頭腦有一隙空閒。實踐一些十分簡單的練習是大有益處的,例如,放鬆自己,坐在那裏(既不是沒精打彩,也不是僵直挺硬),閉上眼睛,並且力圖使眼前一片空白,努力去掉所有妨礙自己的情景和思想,然後順從呼吸,既不要考慮它,也不要強迫它,而是順從它,在這樣做時感覺它;而且要努力有一個「我」的感覺;我=自我;我,作為我的能力的中心,作為我自己的世界的造化,我等於我自己。每天早晨至少要做二十分鐘(如果可能就更長一些)這樣的集中訓練,晚上睡覺前再做二十分鐘。(註:儘管在東方,特別是印度文化中,關於這一點已有相當多的理論和實踐,但近年來西方也開始追尋這種目標。在我看來,最重要的是金德勒派,其目標是感覺人的肉體。為理解金德勒派,請參見夏洛蒂.西爾德在紐約新校中的講演和課程。)

除了這種訓練以外,還必須學會集中精力做每一件事——聆聽音樂、閱讀書籍、與人談話、觀賞風景。這一刻正在從事的活動必須是唯一要緊的事,必須對此全神貫注。只要人的精力是集中的,正在做的是什麼無關宏旨;重要的事情和不重要的事情都取得了一個新的實在範圍,因為它們吸引了人的全部注意力。學習集中要求儘可能地避免瑣碎無聊的談話,即並非真正的談話。如果兩個人在一起談論他們都知道的某棵樹的生長,談論他們剛剛一起吃下去的麵包的味道,或者談論他們工作中的某個共同經驗,這樣的談話可能是恰當的,只要他們體驗正在談論的東西,而不是用一種抽象化的方式談話;另一方面,談話可以涉及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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