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書如歌

《有一首歌》。有一首什麼樣的歌?席慕蓉說,她當初(推算起來,大約是民國三十五年?)在南京初入小學,「我什麼都不會,什麼都不懂,卻學會了一首老師教的歌。」這首歌的歌詞是:

一二三四五六七,

我的朋友在那裏?

在上海,在南京,

我的朋友在這裡。

後來,(大約距今未久),在新竹,她的女兒讀幼稚園了。有一天,這個三歲多的小天使從幼稚園裏帶回來一支新歌要唱給母親聽。這可愛的女孩用那稚嫩的童音唱出來的是:

一二三四五六七,

我的朋友在那裏?

在臺北,在新竹,

我的朋友在這裡。

席慕蓉寫道:「剎那之間,幾十年來家國的憂患,所有的流浪,所有的辛酸都從我心中翻騰而起,我幾乎要失聲驚呼了。」以致在含糊的應付了女兒的詢問之後「一個人站在屋子的中間,發現熱淚已流得滿臉。」

所謂「作家寫出來的,只是冰山的尖頂」,這是一個很好的例子。表面上看,不過是一首兒歌罷了,老師用四句簡單的歌詞教小朋友溫習數字,這首歌由民國三十幾年傳到民國六十幾年,由南京傳到臺北,因地制宜而改了幾個字。那說不清楚的四十年來家國,說不完的十萬里地山河,卻在這一改之間洶湧而出,產生了極大的沖激力。為什麼我的朋友在上海、在南京改成了我的朋友在臺北、新竹?昔日住在上海南京的朋友有幾人來到臺北新竹?那仍留在上海南京的,是否還是我的朋友?而我來到臺北新竹之後究竟又交上了多少朋友?老朋友是否有一天能夠失而復得?新朋友是否會得而復失?這千種百樣,都隨著作者的筆勢,化成了我們心頭的翻騰。

這一場小小的戲劇,是頗知憂患的母親和三歲的稚女之間的對話。這位母親原和我們讀者一樣,對於馬上就要承受的撞擊是毫無準備的。她聽到了新歌,「幾乎是失聲驚呼了,轉身站起來面對著幼小的女兒」,而那不解人事的小女孩卻一味追問「寶貝唱得好不好聽?」媽媽失色的表情,小女孩是看不出來的,媽媽回答「寶貝唱得好聽」時聲音裏的嗚咽,是小女孩聽不出來的。而媽媽獨自站在屋子中間「發現」自己流淚,更是一邊唱著一邊跳到屋外去的小女孩所不能想像、不能了解的。作者十分平易同時也十分生動的寫出了經驗的傳遞、情感的共鳴雖是人生迫切的要求,但有時卻只能極為苦澀的獨自吞咽下去,甚至連吞咽的聲音也發不出來。

我想,凡是由「我的朋友在上海南京」過渡到「我的朋友在臺北新竹」的人,總會有幾件和《有一首歌》同類近似的見聞吧。許多年前,我在電視臺打工,當時也常常聽到《有一首歌》,歌詞好像是這樣的:

我要騎著那小木馬,

騎著小木馬走天涯,

早晨出三峽,

中午經長沙,

到了晚上宿金華。

這也是一首兒歌,作詞者是為了滿足兒童的幻想而構思的。可是越聽越不對勁,在臺灣生長的小孩子,怎知道長沙和三峽隔多遠呢?怎知道金華在那裏呢?而且大陸並未光復,旅行懸為厲禁,他不能、也不該去到那些地方漫遊的啊。於是,這首歌的歌詞得改。

大約是,執筆修改的人認為臺灣幅員太小,難以發生浪跡天涯的快感,所以修改後的歌詞乃是:

我要騎著那小木馬,

騎著小木馬走天涯,

早上出海牙,

中午經羅馬,

到了晚上住華沙。

我當時也幾乎為之潸然淚下,「男兒志在四方」,這四方竟只能是異國外洋!修改歌詞的人無意而忠實的作了社會心理的一面鏡子。多年來,這個材料在我心中釀酒,現在我想可以放棄了,因為席慕蓉把她的《有一首歌》處理得如此之好,同一種題材引起的同一種感受,只要有人先一步成功的表現出來,後一步的人就擱筆了吧。讀者的記性有限,文評家的精力有限,誇張一點說,文學史的篇幅也有限,他們只能抓住一個最好的做代表。中國人一向說「文無第一,武無第二」,可是我也相信巴爾札克傳下來的一句話:「在文學的國度裏是沒有中產階級的啊。」

如前引述,席慕蓉藉《有一首歌》發抒「時代感情」,用筆是極其含蓄的。即使如此,她在《有一首歌》裡面,並不常去觸弄諸如此類敏感的、高音的、極其入世的、「男性化」的題材,她把焦點放在家,孩子,院中的樹以及樹上的鳥,盛開的花,回味無窮的旅行諸般事物之上。還有她的畫,她的個人趣味,等等,等等。她有一個十分精緻也相當寧淨的世界。在這個小世界裡,她用筆不但正面切入,肌理露現,而且往復縈迴,勇於發揮。

大體上說,這是一位悟性極高的女作家,描寫在物質基礎具備之後的靈性,描寫有教養有節制之後的純樸天真,從而提供了大眾化的禪意哲理,幾幾乎描繪出一種生活方式來。本書第二十三頁,作者在<夏天的日記>裏有一段話,可以看做是作者的創作旨趣,不啻是一為變形的序。文中有一段話說:

就好像小時候在玻璃窗前就著光慢慢的描著繡花的圈樣一樣:一張紙在下,一張紙在上,下面的那張是向同學借來的圖樣,上面的那張是我準備好的白紙。窗戶很高,陽光很亮,我抬著雙手仰著頭,聚精會神一筆一筆的描繪起來,終於把模糊的圖樣完全謄印到我的白紙上來了。等到把兩張紙並排放到桌上欣賞的時候,覺得我描摹出來的花樣,比它原來的底稿還要好看,還要出色。

底下原有的圖樣,是她的生活,上面一張新畫成的圖樣,是她的畫,她的詩,她的散文。作品是作者對人生的解釋,她在散文中所表現的是經她解釋過了的人生,而她對生活的體認是「知足」是「充滿感激」,是「世間很多安排都自有深意。」這種感悟並不是像標籤貼在文章前頭,而是一種精神,一種氣質,充沛於每一篇文章、每一段文句之中,而是用這種心情重新生活過,再寫下來。這樣「說到做到」的作品是相當難得的。寫下來的生活,自然是更好看、更出色的生活。

周詳的論說太占篇幅了,只選一段做個例子吧,作者說當「我」很小的時候,有人給了「我」一塊很漂亮的小石頭,「我」走出走進都帶著,愛不釋手。可是有一天傍晚,「我」忽然起了個念頭,把石頭往身後反拋出去,看能不能再找回來;結果呢,石頭落進草叢裏,竟再也無影無蹤了,只落得無數慌亂與悔恨。

作者說:

這麼多年過去了,我也走過不少地方,經歷過不少事情,看過不少石頭,家裏也搜集了不少美麗的或者奇怪的礦石,但是,沒有一顆可以替代、可以讓我忘記我五歲時丟失的那一顆。

作者說:

想一想,當年的我若是能在那個傍晚找回那顆石頭,在小小的五歲孩童的手中又能保留多久呢?……可是,就因為那天的我始終沒能把它找回來,它因此反而始終不會消失,始終停留在我的心裡,變成了我心中最深處的一種模糊的憾恨,而它的形像也因為這一種憾恨的襯托而變得清晰與美麗了。

失去了一塊普通的漂亮的石頭,卻「得到」一顆珍貴的「寶石」,失比得更為有福。基於這種領悟,作者進而「以不同的角度」談到離別。她反復的沉吟:

真有離別嗎?

在她看來,沒有。因為:

如果在離別之後,一切的記憶反而更形清晰,所有相聚時被忽略了的細節也都一一想起,並且在心裡反復的溫習。你所說的每一句話在回溯時都有了一層更深的含意,每一段景物的變化在回首之時也都有了一層更溫柔的光澤,那麼,離別又有什麼不好呢?

她反復的申說,反復的問:

離別又有什麼不好呢?

既然連「失去」都可以是人生的一種福利,「得到」更是甜美得泌入心脾了。作為詩人和畫家的席慕蓉絕未諱言她怎樣享受她的生活,對於鳥聲:「我每天都能聽到牠們那種特別細又特別嬌的鳴聲,聽了就讓我想微笑,想再聽。」對於曬衣房裏掛在竹竿上的衣服:「孩子們現在這樣幼小,這樣可愛,這樣單純的依賴著我們,竹竿上曬著的他們的小衣服,和父母的衣服掛在一起,好像衣服也有一種特殊的語言。」買菜的日子:「尋常的市井人生,尋常的熙熙攘攘,手上拿著一斤半斤的青菜,在木瓜、西瓜和荔枝之間挑挑揀揀,享受著一個尋常婦人所能得到的種種快樂。」她,在鳥聲中醒來,在花香中、在「何必在意那餘年還有幾許」的歌聲中沉沉睡去。她曾經獨自騎著車在迂迴的山路上追逐月亮,曾經在暮色裏抱著一束百合,無端淚落如雨……

她寫得那樣迷人,你不能不說,那樣活是她的權利。

她寫得那樣有說服力,你不能不想,如果不能那樣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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