仍有進步

臺北模範監獄凌虐人犯,監院決定提案糾彈。讀監察委員所提的調查報告,深知此一人間地獄,惡性重大,為法治不可不為之一哭,為人道亦不可不為之一哭。

臺北監獄的這一套黑暗作風,使多少手捧報紙的人,恍惚間由治世一交跌入亂世,驀悟獄中人所受到的拷打折磨,也是「亂世民」應該負擔的一種義務。但是,倘若真正和「亂世」相比,今日的臺北監獄就成了小巫,別的不說,單說監察委員能去調查,能查出許多事實來,寫成那一篇有血有淚的報告,在真正的亂世裏就辦不到。

陳、葉兩位委員在調查報告中說:「監獄負責人曾辯稱:監獄人犯,品類不齊,間有惡性重大,積習已深者,改悔固屬難期,管理尤為棘手,倘不予以嚴厲之制裁,以收罰一儆百之效,殊難使之就範,監所秩序,勢將無法維持。法治固應遵循,而現實問題,亦不能不予考慮。」獄官坦承實有凌虐人犯之事,並提出「理論基礎」,是一大進步。因為,照二三十年前的老手法,是矢口否認了事。否認,是自恃能掩蓋事實,承認,是自知不能掩蓋事實。而事實真相之無法掩飾,當然又有一種進步的現象。

這次,查案的監察委員居然能得到許多受害人的合作,可喜可賀——為查案有得賀,也為獄政的進步賀,因為,照老手法,這些可能「憤慨陳詞、歷歷如繪,並出示傷痕以資佐證」的好漢,早在監委蒞臨之日上好腳鐐手銬,用大卡車運送到祕密的地方「存放」一天,等監委走了再提回來。彼此參商不相見,查案人問來問去,被問者都是些認為「直言無益,徒滋困擾」的人,你還有什麼辦法呢?

照「老手法」,若有人膽敢對查案大員「憤慨陳詞」,查案大員只有設法把陳詞者調到別的監獄中去寄押,以示保護,否則,這些勇士們或將以「庾死」聞。現在,獄政的進步,已無需多此一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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