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以外

病中聽廣播,常常聽見法律問題解答一類的節目,聽久了,感想也來了。

聽眾所提的問題,性質普遍涉及衣食住行育樂各部門,足見一個現代國家的國民,其生活與政府法規的關係太密切了,由生前到死後,可說是「法網難逃」。法,給了我們許多保障,也給了我們許多不方便,守法者如何忍受這種不便,而執法者怎樣充分發揮法令的功用來保障老百姓的權益,恐怕是今天的政治上一個很繁難的課題!聽眾所提的問題雖然很多,但是歸納起來,幾乎一律在問「法律能夠使我得到甚麼樣的益處?」聽這個節目,你清清楚楚的可以聽見老百姓關心的是甚麼,老百姓追求的是甚麼。自有生民以來,大家所希求的東西沒有兩樣,自有政治家以來,他們應天順人,所樹的事功也沒有兩樣!

再聽下去,不覺引起了我的牢騷。有人提問:他的太太被一個大流氓誘姦,繼而強迫他的太太離家,進而強迫他同意與太太離婚,他問該怎麼辦。法律顧問回答說:對方犯了妨害家庭罪及妨害自由罪,可提控告。純就法律觀點看,當然是如此,然而稍知世事艱難者聽了,就觀得此人去打官司決不樂觀。又有人提問:他辛勤多年積蓄的錢,借予某人使用,某人現在避不見面,該如何辦。此事就法律觀點看,相當簡單,但是,倘若真想乞靈法律的力量為他討債,這社會已有不少的人試過,他們試驗的結果我們也都知道了。在人民的權益和人民之間,都由法令規章鋪好了路,遠遠望去,周道如砥,真個走在上面,泥濘難行。這又那裏是立法者和司法者的本意呢?

請那些在政治上有抱負的人聽聽這個節目。這裡面不但有民隱,也有「官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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