辯辨

經常閱讀報章雜誌的人,有時發出一聲慨歎,惋惜辯論道德之墮落。辯論的本身是一件好事,對作者讀者都有益處。一場辯論能把閱讀的興趣昇到最高度。「自殺與勇氣」,這篇文章似乎可看可不看。「自殺是弱者的行為嗎?——質XXX先生」,這篇文章似乎一定要看,看下去;不但可以看見一位作者的意見,還可以看見兩個作者意見的爭執,我們關心爭執的經過和結果,無形中對雙方尚未寫出來的「下一篇」,產生了期待的心理。文字辯論的行為,向讀者散發運動場上看競技一類的趣味。這時,我們有希望看到若干篇好文章,參加辯論的人下筆寫作時既不是懶洋洋的應付編者,也不是急忙忙的爭取稿費,他是為真理和榮譽在奮鬥,他懷著極大的熱情,動員了全部的能力,他的靈感、智慧為戰爭狀態所鼓舞所激勵,使他的文章,達到個人的最高水準,於是讀者大呼過癮。這是論戰的好處。為了想得到這些好處,讀者希望有人打筆仗,戰端一啟,讀者往往奔走相告,談論不休。可是,三兩個回合以後,交戰的一方或雙方,開始有人不守公法,成為「戰犯」,戰犯一出,此事便索然無味,甚至趨於下流,觀戰者興奮開始,傷感結束,眼見讀聖賢書者如此缺之「立言」的風度,只好付之一歎。

辯論有破有立。在「破」的時候,引述對方的意見,不可斷章取義,可是現在盛行斷章取義,甚至「摘字」。——自殺是弱者的行為嗎?「張先生說是的,他的話有他的理由,可是,我不以為然。下面是我的意見,我的意見也許不對……」這段話的含義很清楚,一旦到了斷章取義、摘字取義的張先生手中,據為資料,可以寫出如下的妙文來:「我堅持自殺是弱者的行為,李先生終於承認我的話有『理由』,並且坦白的說,他的反對意見『也許不對』」……據說,某甲批評某乙的著作不好,某乙不服,發生論戰。某甲最後說:「無論如何,這不能算是一本好書。」某乙即下一結論云:「經過反復的激辯,對方終於說出『好書』兩個字來。……」這樣討論問題,完全是在開玩笑。

另一犯規的舉動是人身攻擊。批評華格納的音樂而說他與人通姦,批評奧亨利的小說而說他拐款潛逃,批評耶穌教義而說他是私生子,批評羅素的政治見解而說他是個糟老頭子。主張「自殺是弱者」的人,可以告訴對方:「自殺的人是勇者,那麼你自殺吧。」近年以來,軍事武器的進步,一日千里,作為辯論武器之用的「人身攻擊」。技巧上也更為成熟。它可以把一些「莫須有」的罪名,加在辯論的敵手身上,使他既無法追究也不便洗刷。其方法,是利用語文的「歧義」。有時候一個字在一句話裏出現、一句話在一篇文章裏出現時,這樣解釋也可以,那樣解釋也可以,意義含混不清,這是作文所忌,也是人身攻擊之所賴。「樹倒猢猻散」,可以當一個譬喻來用,也可以拿來罵人家是胡適的孫子,用前後文的語氣和情感,強烈的暗示普後一傾向,是人身攻擊的一項戰術。你若告他誹謗,他說我只不過是運用成語,你若駁稱「我不是胡某的孫子」,反而成了自罵自。對付這樣的敵手,只有置之不理或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可是無論走那一條路,辯論都被宣判了死刑。

在辯論進行中或被擊敗後,往往有人用文字以外的手段來補救自己的弱點,如賄賂,如恐嚇,如政治壓力,頗為我們所習見。你把他的理論打破,他的朋友會向你討債,他把你的見解駁倒,你也可以打開自來水的龍頭,使下游他家的廚房無水可飲。此之謂「開闢第二戰場」。這種手段,大多由理屈的一方採用,「圖窮匕首現」。這種辯輸了的人,有時還要咬緊牙根教訓別人知過認錯。弄到這步田地辯者悔此一辯,讀者悔此一讀,只有「勝利者」不懊悔,得意洋洋聽朋黨喝采。

「君子必辯」是格言,「君子避三端:劍端、舌端、筆端。」也是格言。想到有些道理愈辯愈明,覺得前一句格言有理,再想想,有些文章的格調愈辯愈醜,又覺得後一句格言不錯。今天的情形,可以說是「君子不辯」的時候,任何博學的人也怕「辯」,愈博學的人愈怕「辯」,不辯則已,一辯即聞有惡聲出,而且,不論對方行文如何沒有分寸,總不愁沒有地方刊登。最近有一位女作家,寫了一本小說,內容頗涉風月,交書店出版時,考慮到請一位律師保護自己的名譽。可見在文學批評的領域內,也染上了人身攻擊的惡習,以致女作家不乞靈於藝術理論而乞靈於法律條文。

爭辯一本書是好是壞,爭辯自殺的人是勇者還是弱者,總不免仁者見仁,智者見智,並不能用客觀的實證的方法,裁定絕對的正誤。這種爭辯,價值不在最後勝負,而是在辯論的過程中,給我們一些啟發,一些榜樣,一些知識。這爭辯,本身是建設性的。不幸現在有一種誤解,認為:一、如果我提出來的斥問,別人不予回答,那就是他不能回答,我勝。二、一場反覆攻防的戰爭,如果我放最後一砲,也就是說,我最後比對方多寫一篇文章,我勝。人身攻擊,斷章取義,第二戰場,都是為了得到這種「勝利」祭起來的法寶,都是為了給人一個印象:他在一片焦土上屹立無恙。恍兮惚兮,是耶非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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